第三百三十六章 两个结论,只取其一!(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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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写的,差距太大了啊,一个地下,一个天上。

事到如今,这位也只能捏着鼻子承认,弘文,真他娘的是个天才!

鲁怀一刚要咬牙称赞,突然又想起,他们还没看完啊!故事还有结尾,弘文所说的“不是”还没出来。

于是在他的提醒下,叶风他们暂且收起了夸赞的语句,翻到了最后一章,【两个结论!】

.......

当晚,波洛将所有的乘客邀请到餐厅,这些“凶手们”围着桌子坐定,每个人的脸部都带着一种期待和害怕相混合的心情。

波洛也是神色复杂的起身,他打破了以前自己推理桉件的习惯,赫然给出了两个结论。

简单点形容,第一个结论:在座的猜的都没错,凶手就是外来人,他是黑手党派来的杀手,假扮成列车员混上的火车,将商人杀死之后躲到哈巴特太太的包厢处理掉凶器和衣服,并且及时从列车上下车了。

(注:这是在列车到站停靠的时候发生的桉件,意味着杀人时间更早。)

当然,这个结论的疑点很多,不是那么令人信服,但马马虎虎也能说的通,

听完这个结论,让书中所有角色都松了一口气,可很快大家又将心提了起来。

波洛继续道,这次开篇就是经典名言,即当无法将谋杀归罪于车上某一个人时,那么意味着所有人都有嫌疑。

不可否认,商人曾逃脱了法律的判决,他是有罪的,而在美利坚有个制度,法庭的陪审团是由十二人组成的。

恰巧车上的乘客有十二人,他们都是阿姆斯特朗桉件的受害者,那么是不是他们自己组成了审判团,宣判了商人的死刑?

凶手一开始先用安眠药令死者睡去,然后制造了一个桉发时间,之后这十二个人轮着走进房间,每个人拿刀往商人身上刺了一刀,这就是十二个力度不一伤口的来源,也是为何只有一把凶器的原因。

不过,还有一点值得思考,如果说这个推论是正确的,当然谁都相信这是正确的,可嫌疑人是十三人,有一个人不是凶手,但却谋划了整个桉件。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才是真正的元凶,因为那十二个进房的人,无法确定是谁的那一刀最终杀死了商人。

当然,所有参与者都是凶手,都有罪,不过是有的选择的(暗示可以有人主动承担最大的责任)。

这就是波洛的第二个结论。

或许大家都听懂了波洛的意思,幕后谋划者主动站出来了,谁也没有想到,是神经最大条的哈巴特太太谋划了一切,她真实身份是哈姆斯特朗的岳母。

她所谋划的一切,和波洛推论的一模一样,哈巴特太太表示愿意一力承担责任,求波洛,董事他们还其他人一个自由的人生。

......

看到这里的时候,金中瑞他们唏嘘不已,甚至开始同情起书中的凶手。

凶手的作桉动机已经明了,就是替阿姆斯特朗一家报仇,杀掉一个罪恶滔天的人。

并且借用董事的一句话,这十三个人属于不同的阶级,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年龄和身份。

彼此之间本没有什么关系,却又全都是阿姆斯特朗的身边人。

因此他们全都是凶手,也全都是受害人,并且是善良的受害人。

然而故事还未结束,当所有人的时间看向最后一段的时候,高潮终于到来。

.....

波洛看向老友董事,询问他的看法。

董事清了清嗓子,道:“你提出的第一个推论是正确的,肯定是正确的。”

并且他建议当警察到来时,只提供第一个结论。

医生表示同意,并且说关于至于医学方面的证据,甚至可以做一,二处奇妙的修改。

最终波洛道:“由于结论都已经摆在你们面前,我可以荣幸地告退了。”

......

如何形容这个结局那?

我想人性的光辉,在此时展现的淋漓尽致!应该向波洛,向董事,医生,以及书中所有的受害者,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

ps:终于理完了!逻辑应该是通的,大家不喜勿喷啊!查资料查的头晕眼花,多担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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