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五二三 拿起刀(3)(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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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莫州,唐兴县。

李虎的早饭颇为丰胜,小米粥杏黄包外加鸡蛋咸菜,都是半大的女儿亲手所做。他的饭量一向很大,故而女儿做的也多,生怕他吃不饱。

如此饭食要是放在几年前,那是李虎不敢想的,彼时他虽然在乡间有些侠名,身边不乏狐朋狗友,实质仍是一介农夫,哪里比得上现在县尉的身份尊贵?

国战期间投身义军,在曹云烨的队伍里,于白洋淀、狐狸淀等地转战多时,李虎也算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汉子,有些军功,战后得到了官府封赏。

他加入义军时年纪已经不小,错过了修炼的最好时候,如今只勉强有个御气境初期的境界。但能在老家唐兴县做个九品县尉,李虎已是分外知足。

小米粥很多,饶是以李虎的饭量,也只能吃下小半盆,十一二岁的女儿就吃得更少,末了剩下一半,如今已是初夏,剩饭剩饭很难放到隔日。

但李虎却没有说什么,因为他很清楚,多出来的米粥本就不是留到明日的,等他出门去县衙上差,女儿就会把米粥送给隔壁的王大娘家。

那家只有两个老人和一个跟女儿差不多大的小子,中间一辈人死在了国战期间,加之王大爷病体缠身王大娘身子骨弱,一家人生活十分艰辛。

朝廷虽然有赈灾粮,但也不是白给,需要各家各户出人出力,在官府的带领下去修桥补路、挖沟建渠、修缮城池等等,做了工才有口粮发下。

李虎已是官身,自然不缺吃穿,王大娘家就靠一个半大小子,能够做多少活计?每每王大娘出去做工,几天下来就会累倒,得来的口粮还赶不上汤药钱。

女儿心地善良,前些年跟着李虎在义军中奔波没少吃苦头,很早就懂事,现在常常接济对方,基本上每顿饭都会剩些下来送过去。

看看半盆米粥,又看看头发黄黄,脸颊消瘦,穿着陈旧布衣,一双大眼睛清澈如水的女儿,李虎暗暗叹息。

如今世道艰难,他虽说是个有品级的县尉,但在不贪赃枉法的情况下,也仅仅能拥有一家人的吃食,连个仆人都买不起,还不如那些门路广的小吏富裕。

家里的清扫、浣洗、厨房杂事,都是由女儿一力承担。

厨房的灶台不比她矮多少,灶前添火需要蹲下,翻炒饭菜需要上凳子,揉面得使出吃奶的劲,小手很难将菜刀握把握得稳固,在大水缸里舀水需要踮脚伸腰,葫芦瓢里的水装得多了就必须得用双手......

动作稍微慢些,饭菜要么就糊了锅底要么就烧红了......

每回下差回来,看到对方来来回回忙碌,像是一只手忙脚乱的兔子,李虎就忍不住双眼发红。

其实他下差回来再做饭,怎么都是来得及的,不会很晚才吃饭,他也无数次让女儿不要再做饭了,可架不住女儿勤劳,不想做个懒人。

每次他一提起这些,对方就会扬起灰扑扑的小脸认真地说,等再过一段时间她长得高些了,就没有那种种问题了。

吃完早饭,想要收拾碗筷洗锅刷灶的李虎,不出意外又被女儿推出门,让他赶紧去衙门上差,区区小事不必堂堂县尉大人操劳。

走出没几步,李虎看到了隔壁王大娘家的半大小子,那是个虎头虎脑的家伙,看起来很本份做事也麻利,就是身子瘦些,而且显得不够机灵。

此时,对方正从巷子转角的水井里,双手提着一大桶水回来,胳膊上青筋突起,好似很吃力,但水桶平稳,几乎没有水洒出,看得出来也是一个干活的好手。

见到李虎,半大小子礼貌而又不无畏惧的叫了声伯父。没有刻意板着脸,但无论鲜亮官服还是腰畔横刀,都显得威严十足的李虎,淡淡嗯了一声。

李虎自从做了县尉,搬到这里来住,前后也不过几个月的时间,但女儿跟这个半大小子却好似已经十分亲近。

他好几回巡视街巷路过附近,都看到两人凑在一起,状似亲昵的不知道在说什么,女儿还笑得十分开心——可恶,女儿在他面前都很少笑得那么明亮!

李虎看半大小子不怎么顺眼,有一种提防窃贼和野猪的心态,否则对待对方的态度不至于这般冷淡。他心里总是不自觉的评判这小子的各种不好。

什么不够机灵,什么不通诗书,什么长得不太俊朗等等。

走到巷子口的时候,李虎回头一望,果然就看见女儿正把粥盆递给半大小子,还从袖子里掏出了一个鸡蛋,做贼般塞给对方,那模样是既娇憨又好笑。

李虎悲从中来,禁不住暗叹一声。千防万防还是防不住女儿“开门揖猪”,看来这两孩子是真要走到一起了。

虽然对半大小子不太满意,认为对方不太配得上自己那么懂事善良的女儿,女儿嫁给对方是明珠暗投,但既然女儿自己喜欢,李虎也不至于棒打鸳鸯。

他边走边寻思:“再过几年孩子就大了,早晚得过门,该早些准备嫁妆,穷小子家徒四壁,不能让女儿过去吃苦,嫁妆必须积攒得丰厚些。”

想到这里,李虎只能期盼世道快些太平,这场饥荒尽快过去。百姓日子好过了城池重新繁华起来,他这个县尉也才能跟着沾光,不会连俸禄都发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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