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苏南霜的自述(2)(1 / 2)
父亲责怪母亲非要去镇上,母亲辱骂二姐不检点,又骂三姐不陪着二姐,整个屋子都是闹哄哄的。
很快,警察带着一家人来了。他们关了屋门和父母谈了很久。
不知道具体说了什么,但是——父母进屋前是横眉冷对,出来后却是喜笑颜开。
母亲哄骗二姐,说二姐和那个人是两情相悦的,不过是小情侣闹脾气才撒谎报警的。
二姐怒极反笑,问母亲,是不是卖了大姐的钱花没了,又来作践她?
母亲愤怒的打了二姐一巴掌,一个破了瓜的女人,还能找到什么好婆家。
很快,二姐也出嫁了。
是的,二姐与母亲的博弈输了。
不过,母亲也没赢。
因为二姐在结婚前一天晚上悬梁自尽,第二天新郎家的人来的时候,尸体都凉透了。
两家人吵得不可开交,最后在警察的调解下不欢而散。
大姐听说二姐的事情后,难产了——雪崩而死。
或者说,是被舍母保子了。
我也是后来才知道,这是犯法的——孕妇的生命永远大于未出生的个体。
这其实是天大的祸事,但是庆幸的是,二姐自由了,大姐也是。
这句话是不是对于八岁的我看起来很深奥?因为这是当时的三姐和我说的。
三姐也和我说,对不起,小妹,我自身难保,真的没办法管你了。
我当时没有明白,但是很快就明白了。
第二天,三姐离家出走了。带着那家人给二姐的赔偿款。
母亲再次怒不可遏,我又成了替罪羊。
但是我并不怪三姐,虽然当时不太清楚姐姐们的苦楚,但是我明白,如果三姐留下,那么迟早会重蹈两位姐姐的覆辙。
因为畏惧村子里的流言,父母连夜搬家,将我也带去了镇上。
镇上的生活还算可以,只是挨挨骂,挨挨打,洗洗衣服而已。这些都是我从小习惯的事情,远没有乡下田地里的活累。
只是时常我想起不在人世的大姐二姐,想起远走他乡的三姐,想起我那遥不可及的梦——李彬郁。
我没想过再和他相逢,最起码那个时候没想过。
因为我觉得,世上的女儿家,都难有善终。如果我家幸运,真的可以有一个的话,那么我愿意让给三姐。
因为畏惧人言,母亲被迫送我上了学,我很开心很开心——因为我可以去替姐姐们看看她们没见过的世界,去看看李彬郁生活的世界。
由于在学校的学习,我慢慢的知道了——世上的女儿家,难归难,但是并非都是如同我家一般。
她们可以有不输男子的才华——“暖雨晴风初破冻,柳眼梅腮,已觉春心动。(李清照,蝶恋花)。”
她们可以被捧在手心里疼爱。
她们可以通过努力,拥有自己的天地——在男人的领域占据属于自己的位置。(林徽因——优秀的建筑大师)
我感觉我有什么不一样了,但是又说不出是哪里不一样。
一年又一年的过去了,我初中毕业了,父母不打算再让我念书了,因为弟弟都打算辍学了,爸爸说,男孩子是不能被女孩子压一头的。
在父母为我商议是去学剪头还是打螺丝的时候,我被一个来镇上探亲的舞蹈老师发现,她让我给她唱几首歌,我就唱了李彬郁教我的那几首。
很快,她主动找到我的父母,提出我的身材样貌喉咙都很优秀,适合去学艺术,她可以介绍到三梅中学——那是她任教的学校。
我父母果断的拒绝了,老师再三探访,都被父母赶出去了,父母觉得我到了该赚钱报答她们的时候了,而学艺术,不但赚不了钱,甚至可能还要花钱。
我耳边逐渐响起了老师说的话,你如果经过专业的训练,并且努力,一定会在大有作为的。
老师曾经是一个优秀的芭蕾舞演员,她因伤退役,成了一名舞蹈老师。所以,她对浪费天资的孩子多少有几分惋惜。
慢慢的,我眼中浮现了二姐在房梁上晃晃悠悠的场景,又浮现了三姐临走前告别的场景,最后浮现了李彬郁给我描绘的外面的世界的场景——我做了一个很大胆的决定,和三姐一样,逃离了家里——我带着身份证和两百块钱连夜跑到了舞蹈老师母亲的家里。
我并非多么热爱艺术,我只是不想重蹈大姐和二姐的覆辙了。
老师很是纠结,她说,其实我再去之前想过你父母因为怕花钱拒绝我,我都打算提出垫付你的学费,由你以后赚钱还给我,因为我觉得你有这个资质。但是,你父母不仅仅是怕花钱了,而是要榨取你身上的价值。
但是后来,老师的母亲劝她不要惹火烧身,她怕自己的女儿被黑心的夫妇讹上。所以老师放弃了。
所以,老师,可以带我走吗?我会报答你的。我诚恳的看着老师。
老师最终叹了一口气,开车连夜带我走了。
看来,从此时就可以得出,老师也是一个骄傲的人,她可以不畏世俗,遵循内心的意愿。
可惜,年幼的我并没有看出来,并且最后深深的伤害了她。
很快,我就适应了学校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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