怂怂(3 / 3)
里走出来的模特。
那双狭长的眼眸懒懒散散地扫了趴在地上的舒颂一眼。
但舒颂那时还没发现,她那时只顾着神经质地用拳头砸了一下地面,没有注意力发现那个朝她走来的人。
当裴千屿一只手抓着头盔,忽然从天而降一般,出现在舒颂面前时,趴在地上的她只能看见一双价值不菲的限量版跑鞋。
舒颂的头死死低着,没有抬头,但对方却主动弯下了身子。
紧跟着,舒颂撞入了一双冷淡却含着浅浅笑意的凤眼,他的眼型内勾外翘,可能是因为那天晚上月光好亮好亮,所以他眼睛里也勾着一抹光。
裴千屿声音懒懒散散的,似乎还带着些许不着调笑意,没忍住问:“大晚上,你趴在路上做什么呢?”
他半蹲在她面前,盯着她看,语气闲闲地问:“这马路欺负你了?”
他的视线不着痕迹地落在舒颂的手上,不经意地看见了对方白皙手掌上的血迹,不动声色。
裴千屿的神色收敛了些许,也没那副懒洋洋的懒散模样了。
他向舒颂伸出了一只手,语气淡淡的:“要不要先起来?”
而舒颂还是低着头,只露出下半张脸。
裴千屿伸出的那双手很修长漂亮,骨节分明,干净得过分。
鬼使神差的。
舒颂搭上了这只手,仿佛是困在漆黑屋内的人试图握住最后一束光。
她第一次和男生握手,握上的那一瞬间就有点紧张。
不过舒颂也感觉到对方的手掌一僵。
裴千屿迈开的脚步也顿了一瞬,见他这样,舒颂顿时心里也轻松了些。
数不清为什么,她没有在绷着自己的情绪。
而是将手搭在了对方手心,她带着血痕、尘土的那只手并不像平常一样白皙干净,落在对方清凉带着清爽气息的手心时,好像握住了一抹光。
等舒颂搭上那只手的那一刻,她的心里就隐隐出现一种预感,类似于宿命的声音,在她心底轻轻地说。
她可能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夜晚了。
舒颂并没有特别钟爱的一个季节。
但对她而言,遇见裴千屿的那个冬天一直无穷无尽,被无限延长。
在那个冬天后。
舒颂的人生被泾渭分明地分割成第一次遇见他的那个冬天,以及用来怀念那个纯白季节的日子。
人们常常用crush形容一场爱情冲动,在英文里crush有层意思是“短暂地、热烈地但又是羞涩地爱恋”。比如,“i had a crush on him”,就是“我曾经短暂地、热烈地、但又羞涩地喜欢过他”。
但这个词不足以来形容裴千屿。
如果真的要用一个词来形容他,舒颂只能选择conquer。
“i have been conquered by you ,
for thousands of times”
i have been conquered by you ,
for thousands of times
舒颂久久怔忪地望着雪白墙壁上挂着的那方钟,那秒每一刻都在走动的针。
她忽然矫情地有些想要落泪。
那种感觉不是委屈,也不是感动,而是无措。
她也很想问无数个电视剧女主角说出过的那句话——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舒颂心知,自己永远不可能是他身边的女主角。
可裴千屿对她这么好,舒颂完全没法做到让喜欢一点点消磨。
她喜欢他,喜欢得快要让森林里张牙舞爪的老虎化作甜香四溢的黄油了。
喜欢就是这样,一日日积沙成塔。
舒颂忽然害怕了,她清醒地发现自己在日益沉沦,理性警告着她远离这个巨大危险,否则可能会被吞噬殆尽。
可她的感情、她的喜欢没有随着靠近这个人而削减,反而愈演愈烈,要将她理智的天空席卷个干净。
她可能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夜晚了。
同样,她可能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裴千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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