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我,地行,暴君(2 / 2)
个主要驱动力,三者会互相影响。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框架结构需要符合一个群体的各项情况的,生搬硬套地球的规章制度是不可行的。
按照地行的设想,将来他所建立的势力,一切尸体需要由他优先挑选是否转化为资源,这是第一阶梯。
但是,他可以肯定一件事——
他的势力所形成的文化,定然不同于地球上的人类文化。
一个拥有“非常规”能力,拥有“超自然”力量的种族,文化正治经济结构与前世某个人类社会高度相似的情况,能出现,就很不符合辩证法。
要么是受到外力干涉,不是在无干涉情况下独立形成的社会结构,要么是“趋同”——
各种势力,其存在衍生出的制度本身,都会走向维持势力本身的存在这一方向。
但地行坚信,形同实不同,细节方面的差异,就会导致整体状况的巨大区别。
等势力建设起来之后,才去规划丧葬制度,就晚了,地行必须在势力形成的早期,就由果推因,将一个能够催生出将来自己规划方向的制度,以文化、习惯的方式,在恐龙的群体之中建立起来。
而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神圣化。
自己这个统治者,从思想领域和物质领域,都要成为统治者。
神权和王权合一。
什么“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这种正教分离的事情,不会发生在他的势力里。
他所了解的,各种原始社会里,就是正教合一的结构,统治部落的酋长族长,往往就是自然具体化的神明的大祭司。
而后,因为发展,因为物质和思想分离,大祭司要么逐渐变成礼仪工具人,又或者独立,分离出去,形成新势力。
但在他这里,从一开始,大祭司之类的神职人员,就只能成为传达他意志的工具人。
无论叫大祭司还是礼官还是太监都无所谓。
在他死之后,这个神职部门会不会独立出去,他也不去管。
在他还活着,还有能够干涉现实的能力时,神职必须只能是工具人,没有独立意志和解释权可言。
特权,想都别想。
地行的目光,投向了地面上的九具人类尸体,又看了一眼嘴馋着的、已经迫不及待进食的恐龙们。
说起来,他所设想的这套结构,也不是刚想出来的,而是他很久以前思考如果真的存在亡灵这个种族,拥有复生死者的能力的亡灵们,会建立怎样的国度,有什么样的体系。
他和亡灵死灵的不同,大概就是“能够复生死者”的,只有他自己而已这一条而已。
这个世界的亡灵,会形成与他预想中比较类似的社会结构吗?
思绪间,他看了一眼沼泽的方向,扩展核心依旧给他提供着视野,并没有因为他的远离而出现什么信号减弱之类的状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