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5 章 铁骑踏山河一(1 / 4)

加入书签

嘹亮的啼鸣割裂天际,苍鹰的翎羽悄然飘落,又乘着风卷起,最终消散在云端,那鱼鳞般的云层又轻又薄,仿佛随时都会融化在初秋的烈日之下。

皑皑雪山前,一列马队奔袭在半人高的草原中,仿佛穿梭于海洋中的鱼群,长风在这里掀起浪花般的绿波。

“终于来了……”

一位白袍老人站在悬崖上,远眺着这一幕,低声叹息:“看到了吗?霍埃兰勒,你的部族来接你啦。”

老人的身边站着位挺拔的少年,他大约十五六岁年纪,一头乌发束在后脑,虽不如同龄人壮实,却有着相当高的个头,浑身上下没有任何装饰,只披了一身略显暗沉的檀红长袍。

但与其说是长袍,倒更像是某种贴身的革甲,流畅的线条没有一丝累赘,且不论是腰腹处的薄铠与腰带,还是小臂连着手腕的护腕,全都由皮革裹着薄钢制成——草原上的居民冶炼不出这种水准的钢材,它们有价无市,算得上是难得的珍宝,假如少年的母亲不是和亲帝姬,以他的出生地位,他是绝对用不上的。

而此时此刻,这少年同样盯着草原上的马队,半晌没说话。

老人转头瞅了瞅这孩子,以为他嫌弃部族势弱,又语重心长道:“霍埃兰勒,虽然挈绿连是诸部族中势力最小的,但是他们有着最不容小觑的未来,你的兄长与子侄们将是这片草原上最凶悍的群狼。”

少年像是终于回过了神,闻言便笑了:“不,老师,我并没有瞧不起挈绿连的意思……我只是有些舍不得圣山。”

老人一听这话就忍不住道:“你既然舍不得这里,不如留下来做勃颚,这不是什么难事,古温雅达早就想让你拜师了。”

在这片几乎无边无际的草原上,几乎所有的人都信仰着长生天,而作为这至高天神的代言人,祭司们按照性别分为雅达和勃颚,依照着上古的传统,以雅达为首——不论在哪一方面,这片草原上的规则都延续了白鹿与苍狼的约定。

不过对于缪宣、也就是这个世界的霍埃兰勒来说,他算是比较特殊的那一挂。

“你到底长大啦,约定的日子也已经到来,也难怪你想要离开……”老人说着说着又叹了口气,活像是即将嫁女儿的老父亲,“唉,我知道你不是个随波逐流的孩子,你有自己的主意,没有人能阻止你的前进。”

叹罢,老人又絮絮叨叨地嘱咐:“下山后,你要先去猎一匹狼,你要挑选最剽勇的狼王,让它为你赢得部族的尊重;然后你得去驯服一匹马,你要选最骄傲的骏马,让它做你最亲密的同伴;最后,你得去找最忠诚的朋友,交付你的诚心,让他们与你同行……”

缪宣耐心地听着,逐字逐句地记下这些不知道重复了多少次的告诫,心中感激老师的好意。

也许是因为母亲的缘故,霍埃兰勒与这片草原上的子民长得很不相似,虽说靼人本就是一个流动的混血民族,模样不合群者不在少数,但那些外表“纯粹”的群体往往拥有更高的地位。

但说到底,在弱肉强食的草原上,想要赢得尊重只能取决于力量。

而老师之所以会这样嘱咐,还是在担心他的弟子,他比谁都清楚霍埃兰勒的强大,于是就更期望他能赢得应有的荣誉。

“我知道的。”缪宣认真地承诺,“老师,我一定会做到的。”

人们相信,雪山是距离长生天最近的地方,于是每隔五年,靼人各大部落的首领都会聚集在圣山珠穆策甘下,共同参与集会与祭祀。

在这座常年积雪、高耸入云的圣山上,定居着十数位雅达与勃颚,他们不仅德高望重,而且各有所长,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从医术驱邪到占卜祈福应有尽有——这可不是什么唯心的力量,而是实实在在的超凡能力,与生俱来。

是的,这个世界上是存在超凡力量的,不同的民族对此有着不同的称呼,比如南人是“圣仁”,西人谓“神眷”,以及靼人的感念“天恩”。

从这些称呼中,也能看出不同文明对超凡力量的不同看法,南人认为这是圣人的遗风仁德,而靼人则认为是长生天的恩泽。

而对于年仅十三岁的靼族少年朝洛门来说,当然是后者更加可信,他有些生疏地阅读着手中的南人文字,只觉得匪夷所思。

圣人的仁德?这种东西怎么可能惠及万民,不过是统治者的借口,也只有笃信道学的南人会相信这种说辞……

“朝洛门!别看那东西了,你也不嫌弃颠得慌——你知不知道我们要多出一个小叔叔了?”

一个壮硕的半大少年策马驶到朝洛门的身侧,满脸都是毫不掩饰的骚动:“据说他还是南人帝姬的儿子——就是‘那一位’啊!”

说道“那一位”……那就是二十年前的旧事了。

在靼人的天汗王还健在时,他四处征战,威名赫赫,南人为了讨好汗王,送来了数不清的金银珠宝,还有他们最貌美的帝姬。

据说,这位地位尊贵的美人能叫所有勇士都倾倒,于是理所当然地供汗王享用,对于这个年龄与孙女看齐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