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梁时月 第四百一十九章 思索(2 / 4)
直刃、无钩,如素木、鸦项等枪。锥枪是四棱刃,“锐不可斩”。太宁笔枪,刃下数寸装一小铁盘,四周有刃,使敌人“不能捉搦”。除上述枪型外,宋代还有专用于攻城和守城的枪。这一时期枪的种类不仅大大超过唐代,而且技法亦有了发展。枪以直刺为主,士兵训练,“驻足举手撺刺,以四十为本等”(《宋史》卷一九五《兵志》)。撺刺连续四十次,不仅是对士卒技术的考核,也是对其体力、臂力的考核。当时“枪手之高强者,则有五百、六百撺者”,显示了“力愈强,则斗力、撺力愈高”(王圻《续文献通考》卷一六四《兵考·教阅》)。宋代除枪、刀等常用兵器外,还有蒺藜、蒜头、大斧、棒、铁鞭、铁锏等杂式兵器。
宋代军中还有武艺表演活动。北宋时期,军中征召了一些精于武艺、擅长杂技百戏的艺人,专习技艺,以供表演。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卷七《驾登宝津楼诸军呈百戏》中,记载了当时表演的盛况:“有花妆轻健军士百余,前列旗帜,各执雉尾蛮牌、木刀,初成行列,拜舞互变开门夺桥等阵,然后列成偃月阵。”“乐部复动蛮牌令”。“内两人出阵对舞,如击刺之状,一人作奋击之势,一人作僵仆。出场凡五七对,或以枪对牌、剑对牌之类”;“或执刀斧、或执杵棒之类”;或“执真刀,互相格斗击刺,作破面剖心之势,谓之七圣刀”。这些武艺表演,不仅有单练、对练,而且有百余人的集体表演。可见规模之大。
军中的武艺表演还有“剑舞”、“相扑”等。这种按规定程式、规定动作进行的武艺表演活动,对后世武术发展有重要影响。
武举制于晚唐时废弛,宋仁宗时复置武举。《宋会要辑稿·选举》载:“仁宗天圣七年闰二月二十三日诏置武举。”此为宋武举科目正式建立的标志。自天圣七年(公元1029年)起,武举并随进士诸及客观开设。在英宗确立三岁一贡举的制度之前武举贡选无定期。治平(公元1064年~公元1067年)以后,武举又随其他常选三年一贡,至度宗咸淳年间(公元1265年~公元1274年),未尝更易。
宋武举考试程序较唐为多。除解、省、殿三试之外,还有比试。比试是解试之前的资格试,又称为“引试”。比试在京师由兵部委官监督,在缘边地带则由帅司主持,分为武艺与程文两项。“解试”由兵部主持,考试分作弓马武艺和程文试。其中程文试考兵法《武经七书》或谋略策问。所谓“省试”,即兵部试。兵部试武艺常分弓步射、弓马射、弩踏、抡使器械刀、枪等。一般先试弓马,弓马不精者被淘汰。程文包括策问和墨义。所谓“墨义试”,即讲释《韬》《略》《孙》《吴》《司马》诸兵书大义,“以能用己意或引前人注说解释义理明畅者为通”。(《建炎以来朝野杂技》卷一零)所谓“策问”,即以时务边防或经史事涉兵机者为题,限七百字成文。真宗咸平年间已有过“殿试”,但未成定制。仁宗天圣八年(公元1030年),“亲试武举十二人”,可视为殿试之始。殿试虽然也有阅视弓马武艺一项,但以策问为主。宋代武举与唐代相比,增设了程文一项,唐代的“翘关”、“负重”之选,宋已不列入武举科目。
宋之武学始于宋仁宗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五月,经三月而废序。神宗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复建武学。“武学生员以百人为额”,当时对武学入学的资格作了不同规定:在京无品位的低级吏臣、门荫子弟、平民,经京官荐保及考核得入学;由地方官员荐举武举人得免试入学。这种由在职官员奏举武学生员的方法直到元丰年间依旧循用。崇宁年间(公元1102年~公元1106年)诸州置武学,京师武学生员多由地方考选升贡。至宣和二年(公元1120年),因州县武学既罢,复用元丰法收录武学生员。绍兴十六年(公元1146年)于临安府重修武学。兵部又呈武学条格,摒弃荐举免试的旧例。从此,参加入学考试就成为取得武学生员资格的唯一途径。
武学分上舍、内舍、外舍三级,考试标准据等级而定。庆历至熙宁年间(公元1041年~公元1077年)武学教师称教授,训文武官员中知兵法者担任。元丰(公元1078年~公元1085年)改制后,改教授为博士,并增设武学谕。武学课程除研习兵法、操练弓马外,还讲释“历代用兵成败,前世忠义之节”。学制三年,经考试而授职。武学的开设,提高了习武者的理论修养,促使武艺与兵家谋略结合,推动了武艺训练理论、战术思想的发展。
想到这里,陆垚不由得思考片刻,或许这富绍隆就是准备考取武举人的人才,这么一想,他的武艺高超也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了。
宋时民间出现了大量的武艺结社组织,形成该时期武术发展的一大特点。两宋社会带有很大的区域性,乡社的向心力很强,而农村的武艺结社就是在乡社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弓箭社”就是这种武艺结社之一。“自水澶渊讲和以来,百姓自相团结为弓箭社。不论家业高下,户出一人。又自相推择家资、武艺众所服者为社头、社副、录事,谓之头目。”
除弓箭社外,北宋末至南宋初,各地乡村居民还组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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