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番外5(2 / 4)
知道在解放前胡茵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但从曲调中可以想象到,当她听着那样的音乐时,必定会穿着精致的旗袍,还会跟一个穿着西服的男人跳着慢四步。她会喝红酒,吃西餐,会讲英文,苏文,过着一种跟他属于阶级敌人的生活。
轩昂没有回头,但他猜得到,弹琴的人是万尼亚。
这让他心里很不舒服。
在他的潜意识里,陈家祥爱胡茵,胡茵也爱他,他们是幸福的一家三口。
而万尼亚,他比陈家祥年青,他还是健全的,因为曾经是军人,他通身有着一股普通男人没有的,儒雅与威严兼具的气质,是的,他看起来是一个比陈家祥更能让女人喜欢的男人。
这就更让轩昂生气了,他为了自己的父亲陈家祥而生气。
他也不甘服输,他弹起了《血色华章》,他誓要用声音盖过对方。
万尼亚也不跟他争,音乐弹的极为缓和,琴声极为缓和,弹完《月光小曲》,他又弹起了《凤凰于飞》,那也是一首战时歌曲,由陈昌寿作曲。
而这也是他妈小时候哄他睡觉时,总喜欢唱给轩昂听的。
万尼亚的琴声并不高,可他总叫轩昂想起胡茵,更可气的是,他弹的这些曲子总会扰乱轩昂的心,连弹错了几个琴键,轩昂忍不住了,砰砰几下,站起来说:“够啦,毛子先生,这间琴房我让你了,我走行了吧,我走了,再见!”
万尼亚在华国,在抗战期间做了很多年军事顾问,中文自然说的很好。
他也停了手,过了很久,说:“还有一首歌,是你母亲最喜欢的,也是她最后一次写信时送给我的,我把它送给你听,请你允许我弹奏完它,好吗?”
轩昂并不想听,因为胡茵是个资产阶级的大小姐,她喜欢的确实都是靡靡之乐,这跟轩昂从小受的教育是不相符的,虽然他是个黑.五类的后代,他也不信奉又红又专的就都是好人那一套,但他更信仰他的父亲陈家祥。
他就不可能喜欢靡靡主义。
基于这一点,他也不信他妈会喜欢这个老毛子。
他起身要走,万尼亚已经弹起曲子了。
而轩昂,走到门口时停了下来,那是他很熟悉的一段前奏,弹完之后,万尼亚唱了起来:“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那里有森林煤矿,还有漫山遍野的大豆高梁,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那里有我的同胞,还有我衰老的爹娘……”
其实轩昂并不了解胡茵那个人。
当他出生,胡茵的人生角色就只剩下了母亲这一个角色。
在他的记忆里,属于她的那一段,都是在想尽办法,保全他的人生。
而这些歌,才是胡茵的青春年代,《就比如《月光小曲》,《凤凰于飞》,以及万尼亚现在弹奏的这首,跟另外两首完全不同的,《松花江上》。
它将胡茵整个人,栩栩如生的展现在了轩昂面前。
她的小女儿情怀,她的家国大义,她爱万尼亚,却难舍故土,最终选择留下来建设国家的辛路历程,都在那一首首乐曲之中。
是的,轩昂必须接受一个现实,那就是胡茵并不爱陈家祥,她之所以选择留下,是因为在她心里有故乡,有《松花江上》,有《南泥湾》,有《义勇军进行曲》,她留下,是因为她想在新时代,投入全部的热情,去建设自己的国家。
万尼亚上校还没弹完轩昂就离开了。
但就像老毛团长说的,为什么在外交中,文艺是那么的重要。
文艺,沟通的桥梁嘛。
从这天之后,轩昂对万尼亚上校的态度缓和了不少,本来他跟团里打了审请,准备直接去法蓝西的,但在思考过后,他又去英格蓝的第三家学校面视了。
那是他最喜欢的一家艺术学院!
……
当你耗费了巨大的精力,花费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去创作一部作品,并带着热情登台,却发现台下坐满了批评家时,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那就是此刻,总芭团长,陈思雨的感受。
这场交流演出座无虚席,台下雅雀无声,华方外交团的人屏息凝神,提心吊胆,外交团文艺参赞自己捏自己的手,都给捏青了。
而英方观众,用万尼亚上校的话说,他们是整个英格蓝所有报社里最笔锋最为犀利,最会挖苦人的文艺批评家们。
在政治上,他们把两国间的不平等条约称之为拯救,文明对野蛮的拯救,在文艺上,他们认为自己是来见证历史,见证蛮荒如何走向文明的。
他们自认为是文明人,来欣赏一场蛮荒世界的新奇。
他们人人一口牛津腔,礼貌的轻声细语着,矜持的用各种曲意,隐晦,晦涩的笑话表达着对于东方的戏谑。
而据说,因为这场文艺演出,几家报社里曾是死对头的编辑们都难得找到了共同点,他们在期待着演员们的上场,但他们并不关注东方的艺术文化,只是在想,明天的报纸上该抖什么机的机灵,说什么样的佻皮话,才会让他们显得比同行更加优秀。
万尼亚上校在苏国时结过一次婚,妻子曾经也是个军人,因为有严重的酒瘾,俩人之间并没有孩子,在禁酒令期间,她因为偷喝甲醇解馋中毒而死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