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两个二百五(3 / 3)
以临州府的官差也在追捕他们。
现在人已经移交给临州府的官差,包括他们掳走的人也一并移交,说是要一起带回临安府去作证人……”
此番话可谓漏洞百出,但是瑶琴听有了爹娘的消息,脑子里完全乱了,急急提出要马上赶往临安府。
这正中卜大郎下怀。
临州府距离建州府大约四五百里地,所以卜大郎与狗子先雇了一辆马车行了两天,之后又坐船抵达了临州府。
进城之后,卜大郎二人先去找了一间客栈安顿下来。
卜大郎哄骗瑶琴说:“狗子现在要先去衙门里打听消息,等打听到消息之后一定会想办法让你们一家三口见面。”
瑶琴感激不尽,连声称谢。
再说那狗子,这家伙以前本身就帮人拉过皮条,虽说第一次到临州府来,但这难不倒他,稍加打听便来到了临州府最有名的烟花之地。
转悠了一会,当转到一处大宅院门外时,狗子见到一个穿红戴红,一看就像是老妈子模样的妇人从院门里走了出来。
于是,便上得前去拱手见了一礼道:“请位你们这院子里还缺姑娘不?”
这老妈子姓王,人称王九妈,以前曾经是个花魁,也算认识一些官府里的人物。
后来年龄大了,便动用了一些自己的积蓄落了良籍,然后购置房产,找了几个姑娘自己经营起勾栏生意。
但这勾栏生意也不好做,毕竟竞争很大。
王九妈从业多年,对这一行相当精通。可惜的是,却一直觅不到一个能撑得起台面的花魁。
这跟个经营饭馆是一个道理,都是大众菜,生意自然好不到哪里去。
一旦有了自己的招牌菜,名气也就打响了。
所以,王九妈一直都在找这样的姑娘,就算找不到也要自己培养一个。
听到有人主动问起,王九妈倒也没有多热心,懒洋洋问了一句:“多大的姑娘?成过亲没有?来路正不正?”
“还不到十三,没成过亲,来路当然正,是一户落难大户人家的女儿。
不是我夸口,稍加培养,绝对是可以成为花魁的存在。”
一听花魁二字,王九妈眼神一亮,急急问道:“人在哪?可否让我先掌掌眼。”
“人现在在客栈里……我先讲下她的情况,那姑娘还不到十三岁,从小家境优越,读过不少诗书,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王九妈听到这样的介绍,心里更是惊喜。
不过,面上却很冷静地说:“这只是你说的,谁知道你是不是夸口?咱们这行有咱们这行的规矩,必须要见人,摸骨,验身,看适合不适合。”
“那是那是……”
狗子连声点头附和。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