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半根筷子(2 / 3)
汉子喝道,从桌子上拿起酒碗一饮而尽,随手又倒上酒。
原来是一起杀金人的四位好汉,当时只顾着逃命,没有认真查看面相,今天也没能认出几位来。
四个汉子,衣着虽是汉服,却是满身羊肉的气味,一看就知不是汉人,再听着并不流畅的汉话,应该也是外族,但是可以肯定不是金人。
扎合,好名字,听起来倒像是蒙古人。
别瞎想了。
穿越之后,见个人就乱联系,自己的历史比数学好不了多少,毕竟数学也是体育老师教的。
唐天看着扎合和其他三人,微微正身说道:“举手之劳,不足以示说,到是当日能得兄弟相助,也是我三生有幸,日后如有机会,我定去找寻扎兄,无醉不归。”
“爽快,日后你到草原,我定赠马相迎,往北,过了黄河,定能找到我,一起喝酒,一起吃肉。”
“感谢扎兄,我叫唐天,四海为家,他日我定去草原,感受天地当家的美景。”
“痛快,干。’
扎合很是爽快,又接着干了一碗酒,唐天也跟着大家喝了几碗酒,相谈甚欢。
告别时扎合还以马相赠。
唐天也没有什么好给扎合的,自己身上仅有从金人身上搜出精致的小刀。
他拿出精致的小刀,真是别说,金银馏边的印花,做工精细,雕着精艺,着实漂亮。
“好,扎合兄弟,这个就送给你,天高水长,你我兄弟,以此为证”。
唐天拿起小刀砍断的半根筷子交给扎合,自己则底下另外一半筷子。
…………
告别扎合,二人找到一家客店,毕竟要小住几日。
我的天呐。
为什么客店都起了跟电视剧一样狗血的名字“来福脚店”。
这货倒也是发现一个规律,门面较大的都叫正店,像这样的较小的客店,都叫脚店,看来宋人已经把客店划分得清清楚楚。
还没进客店,小二就笑脸相迎地跑出来,帮着牵马带路,嘘寒问暖,比亲人还要亲。
小二样子精明灵光,态度很是热情,让唐天感觉有些奇怪,想起小说中常说客店有黑店之说,看中了客人财物,便起了越货杀心。
自己和上官姑娘一看也不是有钱之人,除了三匹马,倒也并无他物。
“客官,你这马可是好马呀,这马少说也得值十五两银子呀!”
小二精明地打量着唐天的马,又重重地拍着马背说道。
“是吗?如何说来。”
他秒懂了小二的意思。
原来小二看中是马,最关键两个人三匹马,明明是多一匹马出来。
“客官有所不知。”
小二拉着唐天讲起了生意经。
原来青州以商贸交易为主,很多人都会到此进行交换,也有交易战争物资的,马匹就中其中之一。
这也是青州安逸所在,金人正在南下打宋,不想过份招惹蒙古人,马匹却是战争必备,所以才在青州设立交易场所,进行各种物资交易。
马匹又分为四类,一类为蒙古马,二类为金辽马,三类为胡马,四类为南马。
价格当然也是不等,就像扎合赠的蒙古马那是蒙古最好的一类马,耐力极强,速度又快。
另外两匹马为金辽地区所饲养的马匹,比蒙古马略差一点,但是也比南方汉人饲养的马要好很多,也是同属草原马。
至于胡马却是天山南北地区所饲养的马匹,因地处高原,长期在高原饲养,不太适应中原的气候,但是耐力极强,只需要在中原地区再饲养一段时间,也是上等之马。
唐天和上官听后,又商量一番,决定把两匹二等马卖了,毕竟是抢了金兵的官马,别惹出什么事非。
再说两匹马得三十两银子。
三十两银子,可是个不小的数目。
一两银子一千个铜钱,三十两银子要是l都换成铜钱怕拿不动了。
而且小二还赠送了两天住宿,可见因常年战乱,马匹做为骑兵装备,是何等之贵,估计其他铜铁物品,应该也是价格不菲。
以马换钱,却也是个生财之道。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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