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开展信托业务(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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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霞说:“是的,我把上次说的几个例子,做了一个文档,把这几个例子重新编辑完善,发给了每一个业务员,叫他们每个人跟客户介绍信托时,都要清晰的把这几个例子讲给客户听清楚。这几个名人,都是大家所熟知的,讲出来人名,大家都清楚,知道他们的故事。但背后信托的事情,他们却未必清楚,而由我们讲解出来后,客户才会清楚这个信托的关系。对于财产的保护的作用。这样的例子的对比,是相当震撼的,有信托和没有信托,在遇到破产或意外时,所发挥的作用,也就一目了然了。”

我说:“好吧,企业家这部分客户群体就这么办。那明星群体,你打算怎么开发业务啊?”

王霞说:“这个啊,我还没想好呢。要不大叔指点一下呗。”

我说:“你也要多想想办法啊,别老是指望我来出谋划策,银行业务,你可是资深专业人士,我还是个小白呢。”

王霞说:“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你没有做过业务,可能从另外的角度看,能直击问题核心呢。”

我说:“一线明星,他们的收入也是相当可观的,报道老是说某某明星,拍一部电影片酬几千万的,拍广告几分钟赚几百万。这么巨额的资金,想必交税也是特别多。如果我们能先解决掉他这部分的刚需,那信托就手到擒来了。”

王霞说:“避税这个话题,对高收入群体来说,永远是个重要的话题。我听说那些明星,为了避税,都把国籍改到国外了。”

我说:“改国籍确实能享受所在国家的税收优惠,可以避一部分的税。但我们不可能让明星改国籍到U国,因为U国是袖珍小国,贫困落后,护照不吃香,改到U国后,到其他地方去表演或宣传,过海关就很不方便。我们可以从其他方面想一想。”

王霞说:“那还有什么办法啊?”

我沉想了几分钟,想到了一个办法:“片酬,是给个人还是公司?”

王霞说:“这个,看报道是直接给个人的吧。但好象又太象,因为那些明星,都是有跟公司签约的,如果一部电影要请他们演,应该是他签约的公司跟电影方的关系,这个酬金应该是公司结算,公司收到片酬,再跟明星分账。要不然,公司签约这些明星,不都没意义了嘛。跟公司签约的明星,他的行为,应该是受到签约公司的限制,钱也是要分公司一部分的。”

我说:“这样说来,如果公司收到片酬,只给明星很低的一小部分,那对于明星来说,他的账面收入就很少了,对吧。”

王霞:“明星不会干嘛,凭什么明星在外辛苦赚钱,公司分走绝大部分而明星只有一小小部分啊?这不是欺负明星嘛,这种条约,明星也不傻,根本不会同意公司这种做法啊。”

我说:“我是指账面嘛。你做银行这么多年,你知道一些公司,为了让员工少交个人所得税,他们的工资标准都定得很低,基本上就是最低基本工资再加一点,这样达不到交个人所得税的金额标准。”

王霞:“这个当然知道,这样员工基本就不交个人所得税了。”

我说:“那员工实际上拿的,却不仅仅账上面那点基本工资。经常会以各种方式给员工或明或暗的福利。比如奖金,或者什么业绩奖励,全勤奖,月、季、年度的奖金等。这些都是不算在基本工资里去的,是不算在个人所得税里面的。每个项目的金额都不多,但加起来,就很可观了。也就是员工拿到手的,远远不只是基本工资,而是比基本工资高得多,甚至于高出个人所得税标准的几倍。但这样一做账,确确实实就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部分了。”

王霞:“你的意思,明星也用这种方式?”

我说:“孺子可教也。我只是举个例子,具体的做法可以有很多。比如一千万片酬,公司分二百万管理费和分成,正常应该是给明星八百万的,现在只给明星二百万工资。剩下的六百万,就用信托的方式,公司把这部分的钱给我们信托,由明星指定受益人,也可以是他自己,每个月给受益人多少钱。因为是信托,这个钱不是明星的,也不是明星的公司的,而是属于信托的,这部分不属于个人所得,也就从这方面避税了。”

王霞:“这确实也是个好思路,回头我先咨询一下以前的银行同事,做信托这一块业务的旧同事,看一下这条路怎么具体操作。”

我说:“好的,你就照这个方向去做,在这二个群体打开知名度,以后信托业务就好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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