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 巨额罚单(1 / 2)
朱以海现在跟严州府的这些官吏士绅搞清算,倒也不是直接打土豪,毕竟面对的是一整个士人群体。
这也是朱以海如今坐在监国位置上的根本,他敢对整个群体乱来,那他也坐不稳位置,必须师出有名。
仍按嘉靖朝的最终优免则例通行版来说事,这也是能站的住脚的根本,然后以此来对这些士人开刀。
该免的免,但超额的必须得缴纳,甚至得补缴二十年的。
地方官府的亏空积欠,这二十年在任的官吏们都得自己补上。
但是朱以海特加了一条,就是有个免补征额,每丁十亩以下不征。
一家如果只有一个壮丁且田不满十亩,完全免征。
超过十亩,则也只补缴超额的部份,如果是两丁,就能免征二十亩。
这个额度,就能将绝大多数百姓,尤其是穷人纳入免补缴范围,不至于劳民害民。
方逢年是大学士,他的加衔是一品,所以有一千亩田的三十石田粮,三十丁均徭的优免,这些待遇,朱以海不动,不管他之前用什么办法,给自己名下凑这一千亩地、三十课丁,都不管。
朱以海只管额度外的,一年三十石粮给你免了,但一千亩地以外的你必须补上,三十丁均徭免了,但里甲、杂泛等这些役你还是得服或折银的。
至于说那些县中的吏员们,按则例,也就是杂职、典吏这些号称流外的才有资格免,比如一般的书吏、班头等都算不上流外,他们是没资格免的,所以一律得补缴。
至于说投献、寄名的问题,这属于钻空子,不是直接偷逃税,所以让他们自己自首清理,若是主动处理,在限期内完成,那以后就既往不咎。如果不主动处理,将来查到了,就从严处置。
方可直知道他现在是众矢之的,都盯着他呢,也知道自己靠山倒了,于是也只能积极清算。
名下有多少田多少地,家中多少丁,超额多少,历年欠缴多少,甚至名下的田地,有哪些原是军屯田、官庄田等,这次都要清算出来。
这是一大笔钱粮,但方可直知道自己没的选择。
以往名下大量田产人丁,却一点钱粮都没缴过,现在不行了,刀已经架到脖子上。
嘉靖朝的优免条例,朱以海认为有许多不合理之处,但也知道这些人毕竟是官僚阶层,想不给他们半点特权是不可能的,但这种特权不能滥,否则就跟如今一样,把整个国家都蛀空了。
必须严格按照优免的额度来监督,决不能让他们随意的超额,更不能任他们偷逃抗税。
朱以海现在不仅要他们补缴,还要罚,处罚银加滞纳金,滞纳金这玩意他们没听过,那就直接换个简单的名头,利息。
在方可直诚心诚意表示愿意补缴并接受处罚后,他如愿的接到了朱以海给他开出的罚单,
严州府按一条鞭法征收税赋,除田赋外,徭又有均徭银、里甲银、杂泛银三项,合并归一,部分摊入田亩,部分按丁征收。
田赋折银亩征正供银三分六厘三毫,杂办银一分七厘七毫,共银五分四厘,计亩征银。
另按丁征收部分,每丁一钱银。
另附加火耗一成二。
浙江的田赋标准属于中等偏上,以前平均亩征五升左右,比苏松地区的田赋低,一条鞭以前,全国平均水平是亩征粮三升三左右,浙江的五升也不算高。
一条鞭后,把各项徭役合并为一,部分加入田亩,部分按丁分派,田赋提高许多,丁役银则减轻不少。
严州一亩征银五分四,百亩五两四钱银,百亩地产粮二三百石,当下粮食每石二两多,而崇祯以来丰年时也是一两左右了,稻谷每石价格稍低,但六七钱银是要的,如此计算,亩收粮折银能二两左右,征银五分四,是不到三十税一。
按万历年每石粮四五钱算,实际当时税率定的是是二十税一左右。
所以一条鞭后头十年,百姓负担确实减轻了。
但天启崇祯,各种本来被合并为一的杂役摊派卷土重来,加上三饷,官吏贪污等等,百姓负担反而更重了。
朱以海现在要求大户豪强们补缴,以万历一长鞭时的税率补缴,直接按二十税一,也就是每亩一斗,但不折银要求纳本色,直接交粮。
丁银仍为一丁一钱。
附加火耗一成二,每亩加一升二,丁银每人加一分二银。
方可直名下有一万多亩地,有许多是投献诡寄等,但朱以海不管,超出额度一按万二千亩算,
如果征银,亩征五分四,加附加就是一共六分四厘八毫,一年是777.6两银。
朱以海要求纳粮,一年是1344石。
一年的并不多。
可如果追缴二十年的,就是26880石,现在粮一石二两多银子,这就五万多两。
而如果折银一年才七百多两,二十年才一万五千多两,这里相差几倍。
丁银倒可忽略不计,一丁一年一钱多银,一百丁一年才十来两,二十年也不过二百来两。
朱以海要求方可直补缴26880石粮,一百多两银子,然后处七的罚粮,加三成罚息,实际是加罚一倍。
总共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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