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双枪并举(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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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双枪并举

诺尔默也不再废话,倒提身后的长枪顺势一摆,右手握在了枪身中部靠后的位置,摆出一个标准的起手式,同时两脚前后错开,不丁不八站稳,就不再动了,显然是准备让袭击者先进攻。

看到少年“谦虚”的摆出防御姿势,彪悍的袭击者总觉得上看下看很不顺眼,多打量几眼,终于发现了问题的所在:对面的少年原来是个左撇子。

“我说怎么总觉得别扭,原来竟然碰上个左撇子怪胎。”

袭击者微微一晒,出道至今,他还是头一次和以左手为主要发力臂膀的敌人交手,难怪心里面有几分的不适应,现在一旦看明白了,却很不以为然。

能流传世间的枪法,基本都是以右手为主,左手为辅,主次分明,一招一式和配套的步法,都是依据人体的构造、发力习惯和特点进行制定并不断优化,千锤百炼之后才最终定型,看似简单,其实蕴含着深奥的道理。

从古至今,还从没听说过专门为左撇子开创的枪法,普通人或许以为,不就是换条胳膊作为发力点嘛,有什么大不了的?顶多看上去动作有点别扭,效果都是一样的,事实远非如此。

从表面看去,人的身体固然呈现左右匀称大小对等的状况,其实那只不过是表面,身躯里头的各个器官、经络、纤维与肌肉组织都是有着其独特的功能与作用,任何一个都无法代替另外一个,例如心脏就是位于人的左侧胸部,自然就决定了力量爆发的效果。

也就是说,同一招枪法,即使像照镜子那样,全盘反着来变换发力胳膊、身法与步法,刻意改变心法口诀予以适应等必要措施,也必然受身体内部器官运行规律的影响,容易出现“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的情形,尤其在高手相争之时,表现的就越明显,一丁点细微差别,都将导致最后结果的不同。

在惯用长枪的“老四”看来,这纯粹就是嫌命长,自个作死,怪不得他嫌弃。

“妹妹,你觉不觉得,这小说里头的反派角色啊,临死前废话总是特别多?”

少年没有搭理他,而是和晨曦聊起天来。

“嗯。我也有这样的感觉。我想啊,应该是他们知道自己出场的次数很少,又是拿来给主角垫脚的,很快就要领‘便当’下场,因此想利用一切机会抢镜,好让别人记住他们曾经存在过。”

少女没有急着回答,而是侧着头想了想,才很正式的回答哥哥。

“哪你觉得以他今天的表现,够资格拿一盒盒饭么?”

诺尔默继续就“便当”这个重点话题进行探讨,显然觉得很有必要。

晨曦很认真的又想了一想,才摇摇头,微微撅起嘴巴说道:“我觉得不可以。一来出场时间太短,二来个人整体水平太低、出彩程度不足,很难让读者留下什么印象。要是这样就能轻轻松松领走一整盒盒饭的话,对其他的群演就太不公平了。要不,看在他很努力的份上,打发他半盒盒饭?应该能勉强吃个半饱吧。”

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要不是自己就是两人讽刺的对象,袭击者差点都要相信,少女总结的很有道理,最后“赏”自己半个盒饭的提议很公平。

“放心。我待会一定将你俩的尸体挑在枪尖上,挂在山谷里头曝晒,好让你俩知道激怒了老子的下场!要是做不到的话,以后我的名字就倒过来写!”

袭击者真的生气了,咬牙切齿的发誓。

“呃?你准备改名叫‘八王’?”

少年很好奇。

“什么‘八王’?”

袭击者一愣,想了想才明白,人家是在绕着弯骂他是“王八”!

“给我死!”

彪悍的敌人彻底被激怒了,明知两位少年人是有意通过挑逗戏弄来惹怒他,但他就是压不住心头那股越来越盛的邪火,你说这两个小家伙的嘴巴怎么那么损?说出来的话那么惹人讨厌?骂人不带脏字不说,偏偏还配合的天衣无缝,一唱一和之下,自己不知不觉就着了他们的道。

以前即便是叫阵的时候,被人当面辱骂是王八都没这么生气过。

单手提着的长枪向前刺出,没有任何花招,也没有多余的动作,袭击者这一枪讲究的就是一个快字,还有一个狠字,典型的军中打法,追求的就是越简单越好,越有效越好。

锋利的枪刃足足有一尺半长、三寸宽,闪着寒光的明亮刃身上头,留着和枪刃几乎同样长度的深深血槽,从枪尖下头一直开到最里面,先前明明已经杀过不少人,此刻却连一丝残留的血迹也看不到,典型杀人不留痕的好兵器。

袭击者开始幻想着,自己势大力沉的长枪突破少年的防守,顺势捅进他的胸口,殷红的鲜血则从伤口大量喷出,顺着枪刃上面的深长血槽流出来,染红自己枪身的一幕“美丽”画面。根据他的经验,一旦锋利而宽阔的枪刃刺入少年的身体,长长的血槽只需短短几个呼吸的时间,就能将他身上的鲜血大量抽出来,使少年快速失血而亡。

故此兵器锋刃之上这类特别深、特别长的血槽,也有“吸血槽”的说法。

看到来势汹汹的霸道一枪,诺尔默向前迈出一步,两膀用力向上一挑,准备硬接并挑开敌人的长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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