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欲望篇 第一百六十一章 牛头对马嘴(二)(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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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小型犬不能当工作犬,因为太闹腾。常治龙现在可算是了解到了,属实是吵得有点过分。

“我来查柜子!”

“我来查床底!”

“衣物没问题!”

“财物没问题!”

常治龙真是不堪其扰,赶紧把俩博美叫过来:“来来来来……你俩过来站好。”

汪大:“什么事,长官?”

汪二:“请吩咐,长官!”

常治龙和善地说:“你们两个啊,去外面站岗,注意别让闲杂人等进来。”

汪大/汪二:“是!长官!”

向后转,两人出去了。

常治龙松了口气,再看陈焽也觉得清静不少。

现在终于可以安安静静调查现场状况了。

先把马头的尸体翻过来,可以看出致命伤在胸口,似乎是被人用利器刺穿心脏,一击毙命。

地上全是血,且没有拖拽痕迹,相信这里应该就是第一案发现场。

这里是马头的家,门没有被突破的痕迹,窗户……

常治龙检查了一下,窗户是从内部用插销锁住的,并且同样没有损毁,相信凶手应该不是翻窗而入。

如此看来,熟人作案的几率比较大。

另外家里的布置十分整齐,财物也没有失窃。这么说,凶手就是以杀人为目的来的,而且期间并未发生打斗,因此暗杀的可能性比较大。

“床上没有血,看来死者应该不是在睡眠时让人杀死的。这姿势……趴在地上……嘶……”常治龙尽力还原马头死前的状况。

如果是站着被杀,死后向前扑倒,这种说法比较合理。

常治龙自言自语道:“现场没有太多喷溅的血液,以死者这样的体格,如果反抗的话应该不至于这么干净吧。”

然而一个人要在什么情况下才会站着让人正面捅死,却不做过多反抗呢?

第一是死者并未打算挣扎。

第二是死者其实并不知道自己受到威胁。

二者择一,常治龙认为第二种可能性比较大。

“进屋杀人,死者并未察觉,正面捅死,站着死……嗯……这样的事能做到吗?”常治龙作沉思状。

“你说有没有可能是喝醉了?”陈焽一边说着,开始踉跄表演,“额啊……我喝醉了……来……你扶我一下……嗯!!你捅我干什么!?噗——!!……就像这样。”

常治龙看完陈焽那“影帝”级别的演技,倒是也觉得有这种可能。

门外的汪二听到了,用他那尖细的声音说:“确实有可能!我刚才闻见死者身上有酒味!”

博美犬也是犬,嗅觉还是可以保证的。

综合以上因素判断的话,醉酒后在意识不清的状态下被杀,的确是一种十分合理的说法。

醉酒,谁知道他醉酒?又或者说是谁有意灌醉了他,好实施杀人计划?

常治龙巡视屋内,没发现哪里有酒或是酒瓶。凶手应该不至于把酒瓶也带走吧。难道是在其他地方把马头灌醉,然后等他回家再动手?有必要这么麻烦吗?

“咦?这是什么?”常治龙看到桌上有个特别的摆设。

那是一个看上去有些抽象的木雕,上面还摆放着一把板刷。

“这东西……有什么用?”常治龙拿起板刷来,摸了两下,也没看出有啥特别。

板刷是没啥特别,关键是他底下那个架子。要说是专门为板刷配的,那未免也太豪华了一些。

“汪大啊!你进来帮我看看!”常治龙想叫汪大来确认一下这东西,直觉告诉他,这玩意儿一定与案件有关。

“是!长官!”汪大进来了,只看一眼便认出说,“这是宝洁堂的清毛套装啊!”

宝洁堂是镇上最出名的洗漱品牌,旗下的产品以刷子为主。从牙刷到毛刷,各种大小、各类用途的刷子均在品牌经营之列。

品质上成、口碑良好,尤其是独特设计,深受年轻男女的喜爱。

“……比方说这个套装吧!”汪大将木雕中间的暗格抽出,“这里放的是牙刷!还有这儿,是细毛刷!”

汪大显得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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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勃勃。对于动物来说,全身上下覆盖的毛发通常需要花很多时间清理,因此一把适合自己的刷子必不可少。

宝洁堂生意之所以能做那么大,原因就是他们牢牢抓住了顾客的消费心理,把普普通通的刷子做出了花样。

“这套东西可不便宜呀!”汪大神情夸张地说,“买一套要五两银子呐!”

“嗯……是挺贵的哈……”常治龙揉搓这下巴的毛,“用得起这么贵的东西,看来这个马头平时收入不低啊……”

常治龙的头脑快速旋转,猛然间从记忆的深处跑出一句话。

「牛哥,你送我这么贵的东西,我真是有点不好意思。别的不说,今晚庆升会你可一定要来。」

“对……我记得他之前这么说过……”

“这么贵的东西”……会不会就是指这套刷子?还有庆升会,那可是一个很好的灌醉理由。

“好了,这里调查得出不多了。接下来就是验尸,还有尸体发现者的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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