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门派篇 第六十四章 完美的女性(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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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婿大会终于接近尾声,经过层层选拔,到这一轮为止只剩下最后七人。

除了常治龙和冯仲清之外,金岳炀也成功晋级了,另外几位不重要。

药王面见几位准女婿,论长相,这些人参差不齐,论能力,经测试证明还过得去。然而选女婿不能只看长相和能力,还有许多别的品质。

药王向他们宣布:“接下来将是最后一关,不过在开始之前,我要你们先把聘礼交上来。”

“聘礼”——这两个字一下刺中常治龙与冯仲清的心脏。他俩最开始可不是来求婚的,身上哪会带什么聘礼?

两人互相对视,不约而同露出尴尬之色。盘缠是有一些,但再怎样也不够拿来当聘礼啊!

常治龙小声说:“怎么办?你有什么能当聘礼的吗?”

冯仲清额尖冒汗,从怀里拿出一只草编的蚂蚱:“这个……不知行不行……”

“你开玩笑!”常治龙苦笑道,“你这也太寒酸了吧?”

岂止是寒酸,分明是藐视!

要是哪个当爹的,见人用这种东西当聘礼,脾气好的会他滚出去,脾气不好的得把他乱棍打出去!

眼看其他人已经开始送上聘礼了,常治龙有点心慌,再这样下去轮到自己啥都没有,那被人打出去的一定就是自己。

怎么办呢?

常治龙急中生智,拿出随身盘缠,利用仙力提高手掌温度,令几粒碎银融化。如同软泥一般,将其从新塑形。

赵公子献上黄金百两,钱公子献上波斯国蓝宝石一颗,孙公子献上金凤钗一支,王公子献上八宝饭一碗……

“嗯!?”药王脸色一变,向左右眼神暗示,两道童立刻把王公子“请”了出去。吃剩的东西也敢拿来当聘礼,活该有此报应。

金岳炀献上玉如意,羊脂白玉、纹理鎏金,好不富贵。

轮到冯仲清,他居然真的把草蚱蜢交了上去。

药王看了看……

“你这是个什么东西?”

“是心意!”冯仲清答道,“我是一个穷人而且是个粗人,没有金银珠宝可以相赠,只有作为男人的担当与守护爱人的觉悟!”

“哦?”药王似乎对这年轻人有了些兴趣,“你这么穷,凭什么让我女儿幸福?”

冯仲清坚定地答道:“我不知道如何保证她幸福,但我绝不会让她伤心,至少……我不会随随便便让她跟某个不认识的男人走!”

“你……!!”药王听后心中一沉,冯仲清这话分明是在骂他。

父母包办婚姻,把女儿嫁给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就这么过一辈子。

这合理吗?

这当然很不合理!

姑娘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人,她根本没权利选择自己的幸福。那个娶她的男人可能只是因为看中了她的家世,也可能单纯只为传宗接代。在他眼里,妻子不过是件花钱买来的物品,他会珍惜她吗?恐怕很难。

冯仲清从一开始就很鄙视这样的行为,若不是为了周敬晚,他绝对不会参加这么荒唐的游戏。

药王死死盯着眼前这个年轻人,看了好久,竟不怒反笑。

“呵!有意思!”他说完便吩咐道童收起草蚱蜢,待遇与那些奇珍异宝一样。

最后终于轮到常治龙了,他犹豫着把东西递了上去。

药王拿在手里反复观察,掂了掂,问道说:“你这是个什么玩意儿?”

“银马呀!”常治龙吹牛道,“这是我刚出生时,我娘送给我的。说是能够辟邪,让我一直带在身边,可以茁壮成长。”

银马……?

药王看了看,这玩意儿哪像马啊?分明是条狗。再看常治龙的身材,又矮又瘦,这叫茁壮成长?显然是没起到作用啊!

药王又问:“怎么还有点烫呢?”

能不烫吗?新鲜出炉的。

常治龙接着吹:“那是因为我一直贴身放,靠近心脏,被我的一腔热血烧得滚烫!这东西是我的本命,若不是遇上了一生挚爱,我是绝不会送人的!”

药王看看“马”,再看看他,这话怎么听怎么像吹牛。不过仔细想想也没理由拒绝他,即便是吹牛,至少证明此人足够机智,给他一次机会也无妨。

这里必须说明一点的是,药王之所以让这帮人先拿出聘礼,并不是为了看他们家底有多厚。

本来嘛,若是计较富贵钱财,像常治龙这种看上去就寒酸的人根本没机会进门。

药王心中理想的女婿必须是一个靠得住的人,这是唯一的标准也是最难的标准。

什么是靠得住?力拔山兮、天下无敌靠得住吗?

靠不住。因为光有武力没脑子,一生只知打打杀杀,最终的归宿就是暴尸街头。嫁给这种难以善终的人,做妻子的只会整天提心吊胆。

那么机敏过人、头脑灵活的靠得住吗?

也靠不住。人聪明不代表有大智慧,脑子好,不用于正道,终有一天会遭到报应,连累老婆孩子。

那家财万贯、富可敌国的靠得住吗?

最靠不住。那种除了钱一无是处的人,只会贪图享乐不思进取,无才无德、不学无术,嫁给这种人能幸福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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