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欲望篇 第二百六十四章 贪婪与复仇(五)(1 / 2)
卜家小姐名叫小莲,从小在锦衣玉食且缺乏管教的环境中长大,说她刁蛮任性那是赞美,简直已经到了嚣张跋扈的程度。
根据常治龙的描述,小莲这个女人长相十分普通,除了鼻头上有颗大黑痣之外,几乎没什么特点。
她与黄庆之间的“爱情”,其起因主要是黄庆这小子日常负责卜家宅邸物品的运输。
姑娘家需要的私人用品比较多,又因为平日里足不出户没什么见识。身边通常只有侍女和老妈子,偶尔看见一个男人,在她眼里那就是帅哥了。
小莲总向老妈子打听黄庆的事,消息传到黄庆耳朵里,这小子立马动了心思。
大家都是成年人,谁也不是傻子。既然小姐喜欢他,他又有什么理由放弃这个少奋斗几十年的机会呢?
通过收买老妈子,黄庆获得了与小莲单独见面的机会。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想必不用多说。
两人搞在一起一年多,卜家上下的人基本没人不知道。这边传、那边传,传来传去免不了传到卜老板的耳朵里。
得知事情始末,卜老板的态度自然是非常强硬。他不单让黄庆卷铺盖滚蛋,还把小莲另嫁他人,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拆散两人。
煮熟的鸭子飞了,黄庆当然很不甘心。他继续买通老妈子,趁常治龙不在的时候偷偷潜入卜家宅院密会小莲。
狗男女通奸,常治龙戴了绿帽子却不自知,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两年。
故事说到这儿,常崇财又提出疑问:“不是,你先等一下。按照你的说法,那个黄庆不学无术长得还丑。像这样一个男人,那个小莲凭什么这么喜欢他?”
常治龙目光炯炯,严肃地对常崇财说:“大哥可知道有一种现象叫做莲庆相吸?”
“莲庆相吸?”常崇财一脸茫然。
“是的……”常治龙用沉重的语气解释道,“所谓莲庆相吸,说的就是凡名字里有莲的女人只要遇到名字里有庆的男人,她就会死心塌地的爱上他。不管那个男人是好是坏、是俊是丑,她都会爱得义无反顾难以自拔。”
“哦~原来还有这么一回事。”常崇财摸着胡须,心想幸亏自己的老婆不叫什么莲。
闲扯结束,故事继续。
小莲和黄庆这对奸夫淫妇通奸有染这么长时间,虽说常治龙不知道,可卜老板清楚得很。
如今生意已经交给名义上的女婿打理,卜老板提前过上了退休生活。
老头每天在家没事做,耳朵里又时不时就听见自己女儿的“光荣事迹”。
时间一长,卜老板可实在是绷不住了。他知道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唯一的方法就是让黄庆消失。
思来想去,卜老板决定买凶 杀人。
在这个世界上,从古至今就没有花钱解决不了的问题。反正黄庆这货平时不学好,在外得罪的人也不少,哪天要是横死街头,对于本地的百姓们来说也不算什么新闻。
卜老板找到本地的黑道人士,给了他们五百两银子让他们去办这件事。短短两天之后,黄庆的尸体便
在城内的某处小巷被人发现。
得知消息之后,卜老板心中的石头总算放了下来。原以为这件事到这儿也就结束了,没想到办理这件案子的县官居然出奇的英明。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县官发现黄庆与小莲通奸的事实。既然有这件事作为前提,那按照常理推断,常治龙的作案嫌疑非常大。
为了防止畏罪潜逃,县官决定先将常治龙收监。
常治龙不知道怎么回事,莫名其妙就被官兵抓进了大牢。
天降灾祸,身处黑狱中的常治龙感到无比恐惧。然而他不知道有一个人其实比他更害怕,那就是他的好岳父卜老板。
现在常治龙被抓走了,也就意味着官府方面已经慢慢接近真相了。卜老板真是越想越不安,考虑过之后,他打算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就把所有的罪名扣在常治龙头上,如此一来便能保证自身周全。
卜老板主动跑到衙门,找到县官大人提供线索。竭尽所能把常治龙塑造成一个妒忌心很强的男人,说他早就有心要杀黄庆,并且几次酒后吐真言说过这件事。
县官老爷听过卜老板的说辞,内心感到有些蹊跷。
按理说常治龙是卜老板亲自挑选的女婿,现在生意都交给常治龙打理,他作为老丈人应该不希他出事才对。
怎么一听说女婿被抓,这老头就很积极的提供对他不利的线索,生怕女婿没法治罪。
这当中一定有什么问题。
县官让卜老板先回去,转身就开始调查他这几天的行踪。
果然不出所料,经过一系列调查之后发现,县官发现卜老板最近曾与本地的黑道势力有过联系。
衙门火速逮捕了与案件有关的一干人等,审问过后得知卜老板买凶的事实。
最终卜老板因收买人命之罪被判处十年牢狱,常治龙则沉冤得雪无罪释放。
走出大牢的常治龙感到眼前一片空白,他现在才知道原来自己是别人手中的一枚棋子。
卜老板看似器重他,其实只是在利用他,他不过是卜老板用来挽回名誉、维持家业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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