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欲望篇 第二百六十三章 贪婪与复仇(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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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治龙特意为常崇财编了一个感人的故事。

话说十几年前,常治龙为了修仙决心离开村子。消息在村里传开,由于生活圈子本就不大,几乎人人都知道这件事。

村里人对于此事的主流评价当然是四个字:不切实际。

成仙得道?哪那么容易?

二十岁不到的毛头小子没见过什么世面,成天就知道胡思乱想,这样出去肯定会被人骗。

村里人会这么想一点都不奇怪。作为凡人,修仙这种事不过属于茶余饭后的笑谈罢了。

他们视野只在两亩地一头牛,根本不可能想到像常治龙这样的愣头青,有朝一日会成为一名真正修士,并且还坐上了掌门的位子。

常治龙这一走就没有回来,村民们一提起他的结局无非是两种,一是“死了”,二是“完了”。总之是不可能飞黄腾达的,要不然早就衣锦还乡了。

大家都这么想,常崇财自然也不例外。当初常治龙离开村子的时候,他还忙着跟手下几个坏小子自己寻衅滋事。听说常治龙真的走了,常崇财那叫一个嗤之以鼻。

在常崇财心里,常治龙一定是从小让他给打傻了,脑子坏了才会想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

修仙?修个屁!

这世上唯一有可能存在的神仙只有“财神”。有钱什么事都能办,有钱人就是神仙。

常崇财人如其名,他的信仰只有钱,常治龙行为在他眼里不过是在发疯。

而常治龙如今的说辞也正应了他的想法。外出拜师想修仙,结果被人骗到某处偏远地区做苦工。

吃不饱穿不暖,在暗无天日的矿坑工作了三年之久,直到矿洞意外坍塌,他才侥幸能够逃出魔爪。

根据常治龙的回忆,他当时运气好,在推车出矿洞的时候正好赶上矿洞坍塌。

那次坍塌很严重,有一百几十工人被埋在洞里,一个也没逃出来。

幸存的工人们日出逃窜,包括那些监工的工头,整个矿区陷入一片混乱。

常治龙知道这是唯一的机会,要想逃出这个人间地狱只能趁现在。于是他偷偷跑到石堆后方,待守门的警卫离开之后,迅速逃离现场。

好不容易逃出矿区,走在路上的常治龙一时间陷入迷茫。

有心回故乡,可一方面身上没钱,再者即便回到家乡,自己本就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投靠无门一样要饿死。

心神恍惚中,他来到坐落于矿区附近的一个城镇。

身上没钱又不具备什么有用的技能,为了填饱肚子,常治龙只能沿街乞讨。

流落街头风餐露宿,有了上顿没下顿,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半年。原以为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没想到命运却给了他一次转机。

对于乞丐来说,有没有的吃比吃什么更重要。而饭馆这类地方就是乞丐们的风水宝地,因为每天都有许多剩菜剩饭,色香味俱佳,保准把人养得白白胖胖。

常治龙已经养成习惯,每天定时定点去饭馆门口转悠一番,如果看到有些人刚吃完,他可以当场坐下享用。

这天也一样,他趁着饭点在饭馆对面偷偷观望。

看到有几个人刚吃完,常治龙以迅雷不及

掩耳之势冲上前。时间要瞄准得刚刚好,在客人吃完站起来以后,还要在小二过来收拾盘子之前。

桌上有十几个铜板,这是饭钱。千万要记住,这钱不能拿,只要拿一次,从今以后这间饭馆就别想来了。

常治龙端起盘子就拼命地啃,小二过来看到也不拦着。让他吃吧,吃完省得洗盘子,最主要看那一身黑泥,打他也怕脏了自己的手。

「你……快点啊。我过会儿再来收拾。」说完这句,小二便自顾离开。

他知道只要不吃饱,常治龙便会一直待在附近。与其动用武力把他赶走,还不如让他吃够了自己离开,这样既省力又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常治龙不管小二说什么,一个劲儿的吃着,从这盘吃到那盘,包括汤汁什么的全部舔干净。

吃得差不多了,眼神无意间一瞟,发现桌子底下似乎有什么东西。

翠绿翠绿的,难道是菜叶?

常治龙好奇,佝下身子捡起来一看,原来是一块玉佩。

这块玉,雕工精细、用料考究,看起来少说也值几百两银子。

将玉佩拿在手里,常治龙想到,这应该就是之前那几个吃饭的人留下的。刚才没有特别在意,现在回忆起来,他们几个的穿着打扮确实不像普通平民百姓。

这么名贵的一块玉,落到一般穷人手中,想必第一反应肯定是拿去典当。当个一百几十两,下半辈子基本也就不用愁了。

然而常治龙不会这么做,他清楚明白像这样的东西,拿去典当或变卖那就等于是找死。

试想一下丢东西的富商,他们会这么算了吗?

这种事根本不需要多做调查,先问是谁在他们走后来过现场,再去附近几间店铺问问是谁拿玉佩过来当的。用不了半天时间,偷拿玉佩的人便会被绳之以法。

常治龙可不会那么蠢,他既不会拿去变卖,也不会轻易让这块玉落到别人手上。

他收起玉佩,来到街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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