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 终踏苍岭城(1 / 2)
“呔!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诶?小娘皮你那俩眼珠子看着不错,要不要小爷......”
还不等陈默拔刀呢,云梦衣已经消失在马背上。
下一瞬,云梦衣出现在那拦路的大盗面前, 双手生出尖锐利爪。
只听一阵破风声,大盗的身体已经被活生生挠成了肉酱,场面极其血腥。
云梦衣甩了甩手上的血迹,利爪也恢复为纤细而白皙的手指。
“现在什么阿猫阿狗都敢对妾身口无遮拦了!”
陈默不自觉咽了咽唾沫,胯下的追风驹也是四腿打颤。
灵兽虽然不像妖兽那般弑杀,但动起手来, 是真的狠呐。
云梦衣毕竟不是人, 也许对狐狸会有更多的怜悯之心,对人族,真要举起屠刀的时候,或许就像是杀猪匠在杀猪,心里是没有一点负担的。
陈默很多时候杀人,也是尽量将自己想象成杀猪匠在杀猪,杀得久了,也就没什么负罪感了。
或者说,习惯了。
这大盗也是真的一点眼力见都没有,区区通脉境巅峰,碰上俩探不出修为的,居然不会思考一下会不会是他惹不起的存在。
死了也是活该!
“娘娘,上路吧,距离苍岭城,还有八十里路呢!”
云梦衣没有答话,只是笑着与陈默点了点头,随即翻身坐在陈默的身后。
对云梦衣那笑容,陈默是看得直哆嗦。
这狐狸,长得一副魅惑众生的模样, 杀人的时候那股狠厉, 手里没染上个千八百条人命,根本蕴养不出来!
兴许不止是人,作为北川之主,死在云梦衣手里的万族生灵,恐怕得用“成千上万”来形容了。
八十里路对于追风驹来说并不算遥远,哪怕是驮着两人,依旧健步如飞,赶在太阳落山前,成功到达苍岭城的北门。
妖邪乱世,苍岭域也不能幸免,而苍岭城有大批武修高手坐镇,算是整个苍岭域内最安全的地方了。
所以苍岭域数千万百姓,都想住进苍岭城。
可苍岭城满打满算也就能容纳下三百万人,奇货可居,导致苍岭城的房价高得让普通百姓望而生畏。
苍岭城的特殊地位,使得居住在苍岭城的人,最起码有勉强算得上富足的家底。
苍岭城的基础物价其实并不算太高,但物品的价值上限却很高。
同样一盘青椒炒肉,在街边兴许四十文钱就能吃到,但在高档的酒楼,得要十两白银。
寻常布衣一两银子,而同样是衣服,一些绸缎甚至能卖到一百两的价格。
城里有许多东西,是专门给权贵提供的,普通人,根本就负担不起那样的价格。
陈默和云梦衣来到北门外。
黑玄令一掏,城卫立刻恭恭敬敬地放行。
苍岭城对于城内人口是有严格把控的,必须要有苍岭城衙门给予的“城民册”,才能入城。
以防止有流民闯入。
但陈默不需要什么城民册,这就是权势的好处!
进城之后,太阳刚刚落山,陈默给云梦衣打了个眼色,两人走过街道尽头的拐角,身影便消失在黑夜中。
陈默和云梦衣的身后并没有什么人偷偷跟踪,此举,只是为了避开厦察司的探子。
因为谁都不敢确定,那路边摆摊的,烟花楼门口招客的,在角落随地小便的,是不是厦察司的人。
不多时,陈默寻到了一处不算太起眼的客栈,要了个还算宽敞的房间。
二两银子一天。
这价格着实是不便宜。
云梦衣现在对外的身份是陈默的“内人”。
虽然这件事并没有多少人知道,但为了防止漏出蛛丝马迹,两人得要睡同一间房。
除非陈默把这酒楼的掌柜和店小二全给杀了灭口。
陈默一开始还表示自己睡地板,把床让给云梦衣。
谁知云梦衣直接一把将陈默给推倒在床上,随后......
化为了一只拥有雪白绒毛的狐狸。
这便是天霜狐的本体了。
云梦衣轻巧地跳上了床,前爪按在陈默的胸口上,笑道:
“小陈默,可不要对妾身打歪主意哟,妾身睡里侧,你睡外侧。”
陈默就是再牲口,也不会对一只雪白色的狐狸起那色心呐。
云梦衣果然不愧是狐狸精,知道什么样的情况下,该做什么事。
真要是以人形睡下,哪怕体内阳火被吸,陈默这一晚恐怕都睡不好觉。
隔日一大早,陈默是被云梦衣舔醒的。
若云梦衣是人形,这一幕定是香艳至极,但是天霜狐本体,这一幕看着就温馨了许多。
“小陈默,妾身饿了。”
“我昨天吩咐小二今早弄些鹌鹑蛋,娘娘您等会儿。”
“嗯。”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要想拴住男人的心,先得拴住男人的胃。
其实反过来,也一样。
陈默把云梦衣伺候好了,这五年,云梦衣办事儿定然也利索。
这在之前的多次行动之中已经得到证实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