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6.眼睛和耳朵(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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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都子真的很想打死这个老不死的。死爸爸就往我身上塞,轮到娶王小姐了就是你的事了,还有没有天理?对了,这不是在讨论应该谁对谁恭敬的事吗?丫的扯到娶王小姐干什么?

看着徒弟疑惑的目光,孟子微微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告子尾巴倒是翘起来了:“那如果王小姐,也就是我的新娘子的轿子,迎面遇到了当官的轿子,应该是谁让谁呢?”

孟子毫不迟疑地回答:“首先有一个问题我必须先说清楚,王小姐不可能是你老婆。打比方也不可能是。关于你问的这个问题,答案毫无疑问就是应该县官让新娘子。”

告子拉长声调说道:“愿闻其详。”

孟子解释说,所谓人伦,首先是先有人。如果人都没有,也就不存在人伦了。《易经》上说得很清楚,人伦造端于夫妇。婚嫁迎亲是男女成为夫妇的开始,是最应该恭敬的。因此官员给新娘子让道没问题。

告子长长地“哦”了一声之后说:“那我问你,如果一条路上,东边来了个新娘子,西边来了个死者,那么谁给谁让道?”

孟子不屑地“嚯”了一声,心里想的是:小样,这就想把哥们套进去啊?不是我说,你屁股一撅我就知道你拉的是稀的还是干的,老子早就准备好了!

“这个问题很简单啊。”孟子不疾不徐地说道:“一个是走的,一个是来的,两个都一样大。遇到这种情况,谁也不需要让谁,双方都让一半在路两边就可以了。”

“呵呵,”告子笑了起来:“可那地方是一座桥。按照你的做法,两边的人都得噗通一声掉下水。哦,不对,不是噗通一声,是噗通噗通很多声。因为噗通一声是一个人,而他们是很多人,所以就成了噗通噗通噗通掉下水呀,蛤蟆不吃水呀太平年……”

孟子皱着眉说道:“别唱了!有没有人告诉你,你唱歌实在太难听了。”

“那我还是打比方吧,”告子说道:“就像下饺子一样,噗通、噗通、噗通。”

“望八蛋!”孟子吐出了三个字。

“讲不过道理就恼羞成怒骂人了是不?”告子马上就不依了。

“谁讲不过你啊?谁呀谁呀?”孟子:“我骂你是因为你该骂!”

告子大怒,表示如果如果不能说出个子丑寅卯的话,这事没完。

孟子白了告子一眼:“刚才咱们说过什么来着?”

告子气冲冲地回答:“咱们已经说了那么多了,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哪句?”

孟子一字一顿的说:“咱们是不是说好了的,再不许说到吃的。”

告子脸上的表情变得像是口中含了一口翔一样,吞也不是吐也不是。

孟子没好气地说道:“你说点别的吃的也就罢了,还偏偏要说饺子!叔可忍,婶也不能忍啊。”

背了理的告子一时没反应过来,怔怔地问道:“饺子怎么了?”

孟子更生气了:“你不知道吗?好吃不如饺子,好玩不如……”

说到这里马上捂住了嘴。

不过告子倒是恍然大悟了。当即做出一副“了然”的模样长揖道:“这事还真是我错了。该骂,该骂。”

孟子这才稍微平复了一点怒气,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好,咱们还是言归正传。”告子说道:“现在就是桥的两头,东边来了个送葬的,西边来了个送嫁的,我就问你怎么办?”

“看桥两边哪边的地势更高,下坡的让爬坡的。”孟子答道。

“平地,两边一样高。”告子步步相逼。

“谁先看到对方,按理当让。”孟子毫不示弱。

“两边的人都是瞎子。”告子仰头四十五度望向天。

孟子的脸色也不太好看了:“这么大的两支队伍,全都是瞎的?”

“嗯呐。”告子从鼻孔里哼出来这两个音。

“那也没事,”孟子微微一笑很倾城:“不管是送葬的还是送嫁的,都要吹吹打打吧。谁先听到对方谁先让。”

“忘了告诉你,”告子笑得要多下贱就有多下贱:“他们都是聋子。”

孟子一口茶水喷了出来:“你是要告诉我,两边几十个人都是瞎子不说,还全都聋了?”

“嗯!”告子重重地点点头:“瞎得不能再瞎,聋得不能再聋了。”

孟子一个大嘴巴扇了过去:“那你丫的告诉我,这两伙人是怎么抬着那么大个轿子和那么大个棺材,走到这么窄的一条破桥上来的?”

告子捂着火辣辣的脸说道:“你别管他们怎么来的,我现在就想知道应该谁让谁?”

孟子两只眼像是斗鸡一样瞪着告子:“咱们现在讨论的问题,限于生活中可能发生的事。这么那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来说,就属于胡搅蛮缠了,这可不是做学问的态度啊。”

可能告子也觉得自己这样也是有那么一点过了,眼珠子转了几下之后又说道:“那好,我换个问题。如果你站在路中间,左边来了一队送葬的,右边来了一队送嫁的,你应该先给谁行礼?”

“谁先靠近我就先给谁行礼。”孟子说道。

“两边同时到你这里。”告子答道。

“那我先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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