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回到七零末 第11节(3 / 3)
月光奔驰而行,微弱暗黄的手电筒完全成了摆设,赵国生索性收起了手电筒,两个人颇有默契的安静赶路,一言不发。
不一会儿,到了。
一堆树枝堆积的像个小坟包,严严实实的把野猪给遮盖着,偶尔奇怪的小坟包诡异的耸动两下,在这深山野林的半夜里,真的有点恐怕。
赵国生惊奇的看了好一会,蹙眉一愣,低沉着声音说:“先把这些树枝给弄开吧。”这是折断了多少树枝啊?
“呵呵,这几个兔崽子还挺机灵的。”瞧见这情景刘兰秀忍不住的轻声嗤笑。
两夫妻粗略的打量了番,直接粗暴的上手,干净利索的齐心协力把压在野猪身上的树枝给弄开,偶尔不小心树枝上的刺扎破手指,皮糙肉厚习惯了粗活的手只觉得麻麻的轻痛,倒也不打紧。
“哟,这头野猪真大,比你上次捉的那只还要大,能卖个好价钱”扒开树枝杂物后,映入刘兰秀眼前的是一头脏兮兮混着泥土的大野猪。
“你注意点,野猪牙齿很锋利,先把它的嘴给绑上。”被惊醒的野猪‘哼哼哼’像发了疯一般拼命挣扎着。
“嗯”
“快用绳子把脖子给套上。”
有过一次经验的赵国生再次行动起来熟练多了,更何况这次只需要绑脖子和野猪牙嘴而已,手脚敏捷的三下五除二给绑上了。
依葫芦画瓢,另一头大野猪也迅速在脖子上套好绳子,像放牛一样,用绳子牵着。
野猪具有野性,不像家禽那么温顺,赵国生和刘兰秀两人只好一只手牵着绳子,一只手拿着一根大棍子,要是不听话挣扎着乱跑,或者装死不动,手中的粗棍可不会客气,狠狠的抽打着往县城的方向前进。
一番折腾,好不容易赶到了屠宰场,还好来得早,城里稀稀拉拉没几个人,这两头野猪到了县城以后像是成了精一般,知道自己命不久矣,疯狂的做最后挣扎,横冲直撞劲大的很,差点就变成了野猪溜人。
两头野猪换了一百八十九块钱,真是赚大发了。
一点点剩菜剩饭糠米低成本,低劳力轻轻松松就挣了这么多钱,而赵国生每晚好几个小时顶着蚊子包围的奇痒难受才挣它的零头?
这么一比较,赵国生恨不得有魔法把泥鳅、黄鳝都变成野猪才好,又或者是不是他该转变攒钱的方法?这贪心、不符合实际的想法只在赵国生心中停留一秒。
不现实,理智回归的赵国生恢复冷静思考能力,以捕捉野猪为业完全是靠运气吃饭,野猪又不是泥鳅、黄鳝漫山遍野都是,你想抓就能抓得住,再者深山深处可不只有野猪这等杂食动物,食肉的也不少。
思来想去,还是稳妥最重要。
这一世是偷来的,赚来的,不求荣华富贵,只求一直安稳。
从屠宰场出来后,刘兰秀微裂着嘴角都歪到耳后根了,八颗大白牙直晃晃闪耀着赵国生的眼,他不忍直视的转过头翻了个白眼。
“我们现在就去棉被店铺,再买点棉花和布料,还能赶回去吃早饭”
赵国生:“……”
就知道会是这样,赵国生心中早有猜测。
“先去吃碗面条,也给孩子们带点水果糖,再去买布料,最后再去棉被店铺”赵国生无奈的拉着她往面馆方向走。
“吃什么面条,浪费钱,待会回去随便吃点就是了”蹙眉嘀咕不满的刘兰秀敌不过赵国生的手劲,一脸肉疼钱,浪费。
“一大清早,棉被店铺还没开张呢,你跑过去别人能高兴吗?”谁不喜欢开门红,一天顺顺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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