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章 偷蜂蜜(1 / 2)
蜂蜜是历史上第一种被人类发现的甜味剂,其应用年代可以追溯到人类的起源。
勤劳的小蜜蜂在石器时代就开始被人类打秋风,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1世纪的今天,无意外的话还要一直持续下去,直到人类和蜜蜂二者中的一位彻底灭绝。
而数百万年来,蜂蜜这种甘甜可口的食材,几乎受到了全世界各族人民的喜爱,所谓人见人爱也不过如此了。
蜂蜜营养价值极高,是绝佳的滋补之物,百利而无一害。
每天少喝一些饮料,改成喝一杯蜂蜜水,罹患各种疾病的风险就会直线下降。
但是,据说市面上的蜂蜜百分之八十都是人造假蜂蜜,虽然吃假蜂蜜对人体无害,但营养价值也会大幅度降低。
无论这个观点正确与否,用白糖制作假蜂蜜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这是不争的事实。
对于霍鱼来说,肯定不会有这方面的顾虑。
他即将要从蜂巢中偷取的是货真价实的真蜂蜜,要多新鲜有多新鲜。
呸呸呸……守冰人的事怎么能说是偷呢。
想到这里,霍鱼看向蜂巢的眼神变得更加热切起来。
如果不是北极的气候实在不适合养蜂,他都想把整个蜂巢连带着小蜜蜂全部打包带走,这样以后每天都能喝到新鲜的蜂蜜。
“怎么说?”白小墨贼眉鼠眼地看向眼前的蜂巢,“搞它一手?”
蜂蜜对于小蜜蜂来说就是储藏起来的应急食物,在它们无法外出采花蜜的时候,蜂蜜就是它们的食物来源。
偷……咳咳……拿走小蜜蜂的蜂蜜,小蜜蜂就会更好地采蜜酿蜜,不会因此饿死,反而会变成
勤劳的小蜜蜂。
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霍鱼是信了……
“走着,搞起。”霍鱼两眼放光,老六血脉全面复苏。
不少人童年时期都经历过捅马蜂窝的沙雕事件,但偷蜂蜜和捅马蜂窝是两个完全性质不同的事情。
捅马蜂窝本质是破坏,满足年少不经事时内心的恶趣味。
而偷蜂蜜的本质是利益,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和进食的本能。
所以捅马蜂窝只需要一哄而散,而偷蜂蜜就要有章法。
首先就是做好防御措施,然后想办法引走一部分护巢的蜜蜂,最重要的是蜂蜜不能全部拿走,要留下一小部分。
一是为了给蜜蜂们留下一部分口粮,不至于让它们饿死。
二是全部拿走蜂蜜很可能会让蜜蜂们陷入疯狂,而留一部分念想就不会让它们死命追赶。
“你去引走这些蜜蜂,我去蜂窝里拿蜂蜜,甩掉蜜蜂后在这里集合。”霍鱼看向白小墨说道。
白小墨脸一垮,立刻反驳道:“为啥你不去引走蜜蜂,你跑的可比我快多了,你不会怕虫子吧?”
霍鱼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倒不是他不懂得怜香惜玉,主要是蜜蜂也是一种昆虫,虽然不似蟑螂那么可怕,但是霍鱼多少也有些膈应。
霍鱼的昆虫恐惧症来源已久,对于蚊子、甲虫、蝉蛹、蝴蝶、蜻蜓这些昆虫,他是没有任何恐惧心理的。
但是像蟑螂、毛毛虫、蜜蜂、瓢虫,这些有异味或者长相令人不适的昆虫,多多少少有点难以接受。
此刻被白小墨戳破,他那作为男人该死的好胜心和奇怪的尊严突然就上来了。
“谁怕虫子?
本站长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老师找我爸!”
说罢,霍鱼捅了捅怀里的小鱼说道:“养儿千日,用儿一时,就决定是你了,待会就由你去引开那些蜜蜂。”
小鱼:??
我是你亲儿子不?
额……好像还真不是。
不管小狼崽愿不愿意,引开蜜蜂的重任就交给它来执行了。
根据霍鱼≥白小墨>小鱼>天王老子的食物链来看,小鱼实在没有反抗的能力。
小鱼战战兢兢地来到蜂巢之前,霍鱼和白小墨紧紧跟在它身后,绕到了蜂巢后面。
蜂巢中不断有毛茸茸的黄色小蜜蜂进进出出。
这蜜蜂体型粗壮,全身密被黑黄色相间的长而整齐的毛,身长约为1.5到2.5厘米。
霍鱼稍微观察了一下,立刻就认出了这种蜜蜂是大名鼎鼎的熊蜂。
熊蜂是一种很常见的蜜蜂,世界上已知的熊蜂种类就有500余种,是豆科、茄科植物的重要授粉者。
之所以一眼就能认出来这些小家伙,是因为熊蜂长得很有特点,算得上是最可爱的蜜蜂。
与其他蜜蜂苗条的外形相比,熊蜂就显得有点胖了。
全身裹上了厚厚的绒毛,圆滚滚又丰满的样子,屁股一扭一扭的,远看就像毛绒球一般可爱,让人忍不住有想要摸一把毛屁股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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