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炮灰的心愿 第174节(1 / 3)
奚青捡起挂着的一件黑色长袍穿上,边系扣子边道:“这么点小事,不必。”整了整衣服,严肃道:“不要干涉我在湖城的潜伏。”
等奚青出来时,蒋独伊换上了刚刚她看的那件青竹柳叶旗袍,她盯着那旗袍这么久,应当买下来才对,为了体现她瞧那旗袍是真的喜欢,直接穿上了身,尚算服帖,只是腰里大了些,奚青赞道:“大小姐将这旗袍穿得真美。”
“你怎么也换了件?”蒋独伊上前抚平他肩上的褶皱,笑着问道,眼中有些她自己都未发现的兴趣盎然。
“那外袍被你的好手下弄脏了,便不穿了。”奚青顺势揽住蒋独伊往外走,却听蒋独伊靠在他肩上,轻声道:“黑色可比白色更适合你。”
也许她只是随口一说,奚青揽着她的手却微微一僵,随即柔声回道:“我也觉着。”
两人刚走出来,阿正便急急地说道:“大小姐,帮中有要事处理。”
蒋独伊心中正有些疑问要解,还想着先放开奚青这边为好,阿正这一句正合她的心意,蒋独伊望向奚青,似是要询问他的意见。
这时候可不适合使性子,奚青忙又恢复体贴模样,让蒋独伊先走,蒋独伊拉着他的手在车门口依依不舍地道别,一关上车门之后,她便立即恢复了惫懒冷淡的模样,对着阿正道:“帮里有什么事?”
“阿花好像要生了。”阿正严肃道。
阿花是蒋独伊养的一只兔子,自长大以后,一年要下好几窝小兔子。
车里死一般的安静。
片刻之后,蒋独伊轻笑一声,抬脚越到前头,将脚放到阿正腿上,微微晃着,也不说什么,等下车之后才对阿正道:“胡说八道,该罚。”
阿正作势要跪,被蒋独伊拿脚抵住膝盖,“罚你去给阿花接生。”
“大小姐,”阿正踌躇道,“那我今日讨的赏还算数吗?”
蒋独伊已经忘了那回事,轻抚了一下他的脸庞,“算数。”
等帮阿花处理完“产后事宜”,阿正急急地跑到蒋独伊的园子里,小心翼翼地摘下一朵雪白的茉莉花,闻了半天,实在喜欢,那小小的一朵花雪白剔透,无暇中自有一股脆弱,他捧着那花痴痴地看了许久。
回到小公馆的奚青第一件事便是派人将所有的花都扔了,等那来收拾的人拿起那一束雪白的茉莉花时,奚青沉声道:“等等。”在那人奇怪的眼神中,接过那一束茉莉花,往楼上走去,将那一束茉莉花放在了床头。
望着那束茉莉花,奚青暗道,他可不是稀罕这花才将它留下,而是顾忌蒋独伊会恼羞成怒,以他这样戏子的身份,得罪她可不是明智之举。
留下这花,是因为理智,绝不是因为感情。
第228章 大小姐5
淮帮由蒋独伊的曾祖父创立, 经由三代人逐渐发扬光大,从一个才三人的小组织发展成如今的湖城第一大帮派,靠的是审时度势, 什么时候该往前什么时候该往后, 蒋家的人总有天生的嗅觉。
现在这世道,党派林立,魑魅魍魉轮番登场,谁是最终的赢家,只有老天爷知道, 她当然可以学那些富商豪绅去赌一把, 赌赢了, 到时淮帮就可以登上明面,在整个华夏有一席之地。
可蒋独伊不这么想,她看得很通透,要撑起这一个大帮派,靠依附与哪个党派都没用, 说到底还是得手里有钱有人。
那些人闹革命, 不也就为了那些个黄白之物。
蒋独伊对他们的印象是统一的差, 也不想掺和, 除非需要打交道,否则她一向是敬而远之,对那些事也就了解一个皮毛。
特统局的名声很响,干过几件轰动全国的大事,手段很厉害, 蒋独伊挺佩服奚青,能操控领导这样一个组织,不比她当淮帮老大容易,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有些相似。
相同的是他们都是一个并不怎么温和的组织的领导者,不同的是,蒋独伊是淮帮的绝对领袖,她最大的依仗是身上传承的血统和责任,目前来说,几乎没人能取代她,而奚青,他坐那个位置上,随时都可以被人取代,即使他再有本事,内斗就能要了他的命。
将身上的青竹柳叶旗袍脱下,换上一身宽松舒适的长袍,懒懒地靠在塌上,蒋独伊翘着脚回忆她先前在裁缝铺里见到的那个小学徒的模样,思考这件事她是插手还是不插手。
按照她一贯的作风,她必定是置之不理,特统局内部倾轧,她一个外人插手,既不合规矩也无利可图。
但其中牵扯到她前世的一条命,蒋独伊死得太冤枉,有些不甘心哪。
她好端端地在奚青的小公馆里听他唱戏,莫名其妙被一群涌进来的王八蛋打断,手上刀是刀枪是枪的,她与奚青与他们恶战许久,终是不敌,那圆脸小学徒对着奚青轻笑道:“堂堂特统局局长,跟这大小姐死在一块,明日新闻上您的身份可就板上钉钉了。”
重伤的奚青看了他一眼,淡淡道:“她是淮帮大小姐,你杀了她,淮帮的人追到天涯海角也不会放过你。”
这是蒋独伊在人世间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总算这条毒蛇是替她说了句话,不管他是出于什么目的,至少他曾经为了让她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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