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长兴侯(1 / 2)
出人意料的,当春华光着脚下到一楼的时候,她那被摔的破了个口子的鞋子不仅被人拾了回来,甚至,破口处还被人简单的缝了三针。
真是受宠若惊,给人真诚的道谢,对方却语焉不详的招招手,正想再打听点什么,只听鼓声响起,侍女连忙跑到后面去了,今天是第二次大宴,却也可以说是主宴,是长兴侯主持的宴会。
气氛较昨天热络的多。
刚开场,就有百戏表演,皮影、杂耍,舞蹈变成了类似带情景剧的经变剧衍生的舞剧,音乐成了热辣妩媚的胡乐,一个大厅被屏风隔断组成了一个个有趣的小区域,就像一个广场,每个区域又有相对应的美食现做。
“这简直不是一个宴会,是一个庙会,不,比庙会还热闹!”岳怡雯也是第一次参加这样有趣的聚会,不同于往日的千篇一律的宴,乐,大家根据自己不同的兴趣扎堆,真正的是各得其乐。
“长兴侯那是整个长安最时髦的人,这样的大宴只有他敢,也只有他能这样做!”大宣礼乐当家不是一年两年,谁也不敢标新立异,违背传统,王大姑娘毫不吝啬的诉说着自己的赞美,显然,她是长兴侯的迷妹。
“经得起多大的诋毁,就受得了多大的赞美!”春华也不由得赞颂起长兴侯,在坊间学院关于长兴侯的花边新闻多如牛毛,不堪的也难以言说,但,显然,这是一个有趣的将悲剧活成喜剧的强者。
“你的话有趣,”王大姑娘认可的点点头,“还有喔,你们觉得冯茜茜是第一美人吧,那你们是没见过长兴侯,今天有机会了你们才要抬头看,什么是大宣第一美人!”
“这样直吼吼的看着真的好吗?”延华的思想比较传统,对于一个身处高位的强者,直视便是不敬。
“这有什么,古时有看杀卫介,掷果盈车,美男子是天下人的!”王大姑娘第一个出言反对,“你看着吧,到时候看的不是我们几个。”
却原来,王大姑娘是长兴侯的颜粉。
“就是就是!”岳怡雯也不由得起哄,“反正我们人微言轻,也没人关注的角落看两眼又不缺块肉,这可是一辈子见一回的世面!”
这一次,岳怡雯是想见足够的世面的。
或者大家都怀着这一丝期待,到下午4点多的时候,百戏渐撤,众人并不曾早退,都在心不在焉的喝着酒,有意无意的看向门口,在夕阳凑向金黄的时候,只见一个立领高冠,身形高大有一米八左右,身材修长的男子从光影中走来,后边是一队侍从掌灯、提香、佩剑,端盘。
来人走至主坐之上,旋身正坐,刀雕斧刻的容颜带着一丝圣洁的笑,仿佛天仙临世。
众人都是瞬间的失神,再听长兴侯的话,“事业有如婚姻,久而久之,大家只觉得它有弊无利。但,最美好的,也是最痛苦的就是爱情,最大高贵的也是最低贱的就是婚姻和家庭。草率的婚姻少美满。婚姻,若非乐土,即是地狱!1”
众人闻言不由的收敛了脸上的热切。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2,我之宴,彼之宴,我之主,彼之主,今日无有大小、无有老幼,上承昭明之志,下得圣人之泽,人人平等,点到为止!”
“自由、自由、自由!”
底下的人听了这番话都觉得血液沸腾起来,男的抛起帽子,女的手绢乱飞,像后世开演唱会一样,大家热闹的呼喊着自由,就像后世慢摇吧里的沸腾的人群。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2
话音刚落,长兴侯也将那高傲的紫金冠一抛,朗声高唱这首《诗经》串烧,肤如雪、眉如墨、发如锦,姿态如浮云,台下的众人彻底疯了,她们附和着自发做起和声。
五音不全,何妨,举止浮浪,何妨,何妨?
地上到处是璞头,假髻,钗环,最先从这宗教一样的巨星演唱会中醒来的却是经历过最大限度自由的春华,她抬头直视高台宝座上那个曾被她误认为女子的美人。
经过太多男扮女装偶像剧的春华如何不知男子扮的再像,喉结不能挡,而宝座上的男子的喉结却几不可见。
不知为何,春华想起曾经看过的一句话,你对我而言就像冬日里的阳光,看起来很暖却都是假象。
“你为何看起来如此悲伤——”
忽的,宝座上的长兴侯将视线对准了春华,打开酒壶仰头一饮而尽,奔驰的酒液洒满衣襟,
“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相亲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长兴侯唱了这首李白的《秋风词》,不知道为什么,约莫是冥冥中的感应,春华觉得那是唱给自己听的。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误逐世间乐,颇穷理乱情——”
随后,长兴侯唱了李白的《经乱离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书怀赠江夏韦太守良宰》
不知为何,听在春华耳朵里却是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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