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想读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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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家那是街上不错的厚道人家,我二孙女有福,到时候奶奶一定给你准备一份三金做嫁妆,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女人啊,这辈子难,你投到我们家也是前生造了孽,嫁到他们家里只要勤快肯干,生下个男丁,下半辈子就有靠了。”于奶奶怜惜的将孙女的手握在手里,用小块姜擦冻疮。

于春华知道于奶奶是好心,尽管心里吐槽,还是忍住了争执,长长的出口气,耳朵里都似火车鸣笛,肉眼可见的郁闷。

“我知道你不耐烦,去吧去吧!”于奶奶终究是于奶奶,笑着将握着红薯的她推到厨房外。

“那火我不烧了?”

“把那堆柴码好!”

“我走了啊——”叼着半块红薯,她也不再絮叨,这马上快到下午,这次病好后经过她不间断的磨,她每天干完自己的活儿以后有一个时辰两个小时的休息时间。

是的,大宣有两套时间,上工用官方的二十四小时制,精确,一般的民众还是习惯了看更漏听鼓声,有个大概的概念。

于家在酒行街西角,前面门脸是一栋砖木混搭的二层小楼,此时两个婶子正在看着卖豆腐,春华妈正在右边耳房里看着儿子练习走路,一边将旧棉衣拆开絮上些新棉花,于春华两个叔去周边收豆子去了,春华小心的从西厢一瞥,大堂姐绣着锦被,双眼迷瞪着,正打瞌睡,春华把窗棂一塌,巨大的撞击声将大堂姐惊醒——

“于二丫可仔细你的皮,看我下次怎么收拾你!”

于春华咬了一口黄糯的红薯,真香!

从猪圈旁菜地哪里的后门出去,是一条嵌了陶管的水渠,每家后面都有个小小的化粪池,这也是昭明女帝时传下来的规矩,后巷是一条砖铺的小路,后面是每家的菜地,做豆腐的人家地里,总是较他人家的地肥沃些。

此时还没上冻,地里的腊菜绿油油的,看着就喜人,顺着下水渠往东边走,过三户人家,就有一条小道,小道直通街上,街上人熙熙攘攘,往东再走两步,到街心交汇处,是一座重檐式样气派非凡的二层酒楼,酒楼招牌上写着黑底金漆的三个篆字,鱼味臻。

这是整个县城里味道最好的酒楼,他家最具特色的菜就是臭鳜鱼,装修好,味道绝,最关键是平价。

南来北往的客商都以到他家吃一次鱼为荣,县城的大户,办酒不从他家包红白案都不算是大户。

值得一提的是,老东家的女儿天生丽质,学识不俗,在农事院工作时,因深受当时的掌事王家老爷子的亲眼,嫁入豪门,一时传为佳话。

这也深深的影响了洛南县整个县城的人家对待女儿的态度,供女孩上学成了一时之选。

当然,这风潮跟幼年丧父的她没有多大关系,上过两年扫盲班的她在学里表现平庸,并没有被教授她们的老师推入蒙学,家里也没有多余的钱让她自费。

此时的她也只能抱着红薯在街上转悠,看可有什么适合她做的活计,如果她在交付定亲前的这三个月能攒够钱,才下学的她过蒙学试不成问题,一旦入了蒙学,有了学籍,那是在朝廷挂了号,在婚姻、求学方面听凭自愿。

是的,作为一个来自21世纪的灵魂,她即没有因为贪图安逸接受狗男友的婚姻交易,更不会因为一时的钱为整个家庭奉献上自己的一生和自己的孩子。

关于于春华的责任要尽,却不是这个尽法,若非有相对宽松的社会环境,她是宁愿出家或者女扮男装度过一生的。

如今有了这样一条科举向上之路,更不用提。

“小屁孩子滚远点!”

“你要来也不打听一下这是什么地方!”

于春华看台上的神雕传比较出神,一不留神,被小二发现是进来混戏看的,被店小二提溜住肩膀,连同另外一个头发散乱的小女孩丢了出来。

“给你!”

女孩五官秀气,就是一双神似明星今晨的桃花眼带了几丝妩媚,同街上不少的混血一样,蓝色的眼睛有明显的粟特人特征,顿时出众起来,鹤立鸡群,可惜在这时不是主流的美人相貌。

于春华将攒在手心,红纸包的喜糖分了一块给小女孩。

“我记住你了。”女孩接过糖,嫌弃的看了眼被红纸印红的糖块,看于春华吃的很香,还是放在了嘴里。

“你家在哪里?”

“萍水相逢,英雄不问出处,”虽然这女孩很可怜,但让于奶奶看她带一张嘴回家,非揭了她的皮不可,“你家就在附近?”

“我家,我家在长——桥附近。”

显然这女孩子也没有说实话,两人不顾店小二的冷眼坐在酒楼台阶一角聊了起来。

这个女孩子身世很是坎坷,她母亲是一个大人物的良妾,生下龙凤胎后被大妇不容赶到乡下农庄,他弟弟被虐待死了,只有他忍气吞声活了下来,说起来简直是闻者伤心,听者流泪。

“你的意思想要上学?”

女孩分享了她的秘密后惊讶的看着她,“我们很是有缘,看在你请我吃糖的份上,有缘今日且让我来渡你,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再生父母大恩人,他日你有了成绩后不要忘记回报,我看好你哟!”

说着女孩将靴子一脱,只见刺绣精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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