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色撩人 第102节(1 / 3)

加入书签

终于,我正式成为了雷震宇真正的妻子!

掌声响起,花瓣飘舞。

这一切,美好得像世上最美的梦,但我知道,这不是梦,它是最温暖、最幸福的真实!

雷震宇修长白皙的手轻轻掀开我头上的白纱,深深地望进我的眼底,目光如水。

他温暖的大掌捧起我娇媚的小脸,俯下身,在我唇边轻声说道:“记得吗,我还欠你一个答案……”

我也深深地望着他,对他露出艳丽的笑容,轻声说道:“我爱的人是你,那个答案一点都不重要。”

他会心一笑,温暖的大掌捧住我娇美的小脸,俯下身,嘴唇紧紧覆上来。

我也踮起脚尖,伸手攀上他的脖颈,全身心地吻着他,吻着这个深爱我,我也深爱的男人。

曾经,我们一起经历了太多、太多,错过过,蹉跎过……如今,我们终于迎来了这一天。

将来,我们还要走更远!

我更深知,即便有一天,他爱不动了,他给我的爱也不会少一丝一毫……我永远都会属于他,他也永远属于我。

因为,我们命中注定,将携手永恒,相伴一生!

第123章 梦幻相遇

八月的大上海, 骄阳似火, 新天地广场的周围玻璃墙面的高楼林立, 夏日的骄阳肆虐挥洒在茶色和亮绿色的玻璃上, 让原本的高温更上一层楼,连空气里都洋溢着火焰的气息。

在这烈日炎炎的大太阳天, 叶灵子顶着被卷发棒卷得乱七八糟的长发, 脸上亮蓝色眼影泛滥成两团,玫红色口红巨大的一抹, 橘色腮红几乎飞到了耳梢,还有刷得跟蚊子腿一样的睫毛膏,身穿莫名其妙又不合体的粉色连衣裙和走路不稳的黄色高跟鞋,手拿一朵红玫瑰, 白痴一样地站在新天地广场的星巴克大门外傻傻等着人。

其实,叶灵子知道好友兰夕在捉弄自己。兰夕向来喜欢捉弄她,可她这次只能随了兰夕,即使自己硬着头皮,也必须顶替兰夕与她的网友联谊。

一来她洗得发白的杂牌包包蹭坏了兰夕一条价值五六万的名牌裙子,虽然兰夕没要她赔,但她心里确实觉得过意不去。

再者,她这次高数考试全仰仗兰夕的辅导和帮忙了, 谁让她高数成绩不好, 大三补考还是没过,大四重修再不过,就无法毕业了!

兰夕原本攻读法学, 与叶灵子重修无关,但她大三时选了电子商务为第二学位,也要补修高数,所以叶灵子才有机会和她同堂上高等数学课。因为兰夕头脑好,高数难不倒她,叶灵子在这门课能否过,必须仰仗兰夕。

为了兰夕交代的这次联谊,叶灵子还在兰夕的强迫下“盛装打扮”了一下,但她根本不懂得打扮,也不会化妆。

此刻,路人五彩纷呈的眼神无不在提醒她,这身“明艳”的打扮有多显眼,更让她明显感觉自己的穿着跟这个被誉为“魔都”的摩登大都市有多么格格不入。

在烈日下没等多久,叶灵子已是汗流浃背,脸上本就五颜六色的妆面,此时更花了。她现在的脸,就是个被废弃的狂野调色盘,除了惊悚,还是惊悚!

大概等了半小时,叶灵子远远地看到三个穿着带嘻哈风的男孩子边走边哼着小曲儿朝她这边走来。

一个黄头发,一个粉红色头发,还有一个蓝色头发。

黄毛穿着印着骷髅头图案的T-Shirt和松垮的仔裤,粉头穿着一身豹纹,蓝发穿着白色背心,脖子还上挂着一根很粗的金项链,口中还叼着一根未吸完的烟。

三人还都打着耳钉,痞像与杀马特齐飞。

第一眼瞥到他们时,叶灵子就有种特别的预感,她想她不会是要和那三个人联谊吧?

她的预感也从来都是好的不灵坏的灵,那几个杀马特男果然朝着她这边走来,见她手中拿着一朵红玫瑰,还朝她坏坏地笑。

叶灵子知道她自己这身装扮很糟糕,但她就是很讨厌眼前这三个男生那种装扮的人,更没办法跟他们交流。于是她转身就溜,顺便还把她手里那朵该死的红玫瑰扔进了身边的垃圾桶里。

可她没走出几步,左脚一撇,脚上的高跟鞋鞋跟掉了,这双鞋还是兰夕今早硬塞给她的。

她心里正埋怨兰夕,突然那个粉头豹纹男拉住了她,用痞气而戏谑的语气说:“你是朝云夕至吧?怎么,看到我们来,你就走,也太没有诚意了吧!”

朝云夕至是兰夕的网名,他们确实没有认错人……

叶灵子当场就开始紧张,手心直冒汗,连连否认:“你、你们认错人了!”

“我们可是有你的相片的!”粉头秀出自己的苹果六代手机,相册里确实是叶灵子的照片。

叶灵子没想到兰夕这么做了,彻底无语,百口莫辩。

黄毛男说:“不要以为,你换了身马甲,我们就不认识了!”

“走!至少陪我们去喝杯饮料,聊聊吧!”粉头也说道。

三人不由分说地拖着叶灵子往熙熙攘攘的马路那边走去。

她用力将手往回拽,紧张得心悬在嗓子眼,说:“要、要喝饮料,身后不就有个星巴克吗!”

黄毛又说:“星巴克?!你有那么老土吗?!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