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六十三章 所向披靡(2 / 4)

加入书签

将后背上的方盾甩到了胸前,又往里一伸,将手臂套进了盾背面的绳扣里。

盾虽是方形,但盾背却是四个斜面,敌军的骑枪戳上来,可以抵消相当大的一部分冲击力……

挂好了盾,他又俯身一探,骑枪就到了右手。

与白甲营的步兵长枪相仿,骑枪足长丈五,尾部配有铁制的枪攥,可以让骑兵尽可能的将枪伸长。

枪攥往前三尺左右,还配有皮制的背带,冲锋时枪杆夹在腋下,背带则套在胳膊上,用来增强冲击力,还能抵消反冲力。

而且枪头还是活的,与枪杆间配有折铁,只要反冲力大到一定程度,枪头就会自动折向,不但可以防止撞折枪头和枪杆,而且只需顺着惯性,轻轻松松的就能从敌人身上拔出长枪。

要是冲击的力道过大,连枪头并折铁全都捅进了敌人的身体,骑兵顺势可以将骑枪横摆,更或是直接摆到身后,然后丢手。

这个时候,连在枪攥尾部和马腹下铁环上的另一根皮索就开始起作用了。即便甩不脱,至多也就是拖着敌人尸体往前跑,而不会把枪给丢了。

当然,骑兵也只能换刀了……

千万不要小看这几样,特别是连接枪头与枪杆的那道折铁。

蒙古人纵横天下的时候都还没这东西,这玩意最早的记载,已是清朝了……

不过汉朝时的骑兵就已在枪尾配绳套了,一是用来行军途中固定骑杆,二则是冲锋时配合马力,使长枪的冲击力更强,三可以抵消反冲力,以免骑兵被撞下马或是丢了枪……

所以李承志一直想不通,丝绸之路开通了那么多年,为何欧州人就没学会在枪上也绑个绳连到马上?

都十七世纪的时候,欧州人的骑枪还是一次性用品,冲一次就扔……

李睿都已俯下了身体,将枪尖伸过了马头,对准了直对着的那个胡兵时,才猛的反应了过来:郎君怎么来了?

这里可是矢锋……

还能是怎么来的?

李睿降了马速,李承志却不敢降。

马速不但没降,反而催的更快,他自然就跑最前面来了。

整个骑阵中,就没有比矢锋最危险的地方了,但李承志能怎么办?

连他都以为,躲过近两千溃兵,一千多精骑,再翻过长城后,基本可以算是逃出生天了。

但千算万算,根本就没算到墙后竟然还有一支伏兵?

这对士气的打击何其重?

连他都如此,那普通士卒呢?

看看李睿不知不知觉就降下了马速,就能知道他心里有多失望,畏战的情绪有多强烈?

如果不想被围死,不想死在这里,李承志只能身先士卒,尽可能激发兵卒的士气……

这个道理李承志明白,李亮也明白。所以他没敢多说一个字,只是用力的催着马,护在了李承志左侧。

李睿惊慌之下猛一催马,自然而然就并到了李承志右侧。

至此,营中级别最高的三位,并列为矢锋。

李亮与李睿无所谓,但李承志不仅仅是李氏郎君,还是白甲营的主帅……

看李承志身先士卒,其后的两百余骑眼珠子突然就红了。心中似是点了一把火,全身的热血都沸腾了起来。

若非严明的军纪早已刻到了骨子里,此时早已全部冲上上去,与李承志并肩杀敌了。

李承志俯身贴马,一手持盾一手夹枪,声如洪钟:“狭路相逢勇者胜……杀!”

“杀!”两百余白骑紧随其后,吼声如雷,震彻四野。

白骑就如神兵天降,惊的胡兵毛骨悚然。

慕容定统率骧卫防备的是北方,此时的马头自然朝北。再加连敌人的影子都看不到,还到换近战兵器的时候,所以十个胡兵手中九个都还拿的是弓。

再是精锐,也要有时间反应才行。

手快的也就是刚刚将马头转过来,手慢的连马都不来不及调转,只能手忙脚乱的举起了弓和箭射了出去。

但又有什么用?

猝然之下,胡骑根本没料到这些白骑和前几天遇到的那些不一样:前者钢甲木甲参半,而眼下这一支,别说人全披的是钢甲,连马都是。

也不可能人人都力大如李承志,更不可能个个都是奚康生。吐谷浑的骑兵佩的大都是五斗短弓。这样的弓至多也就能射穿皮甲,射到钢甲上,就跟挠痒痒一样……

箭如蝗雨,一阵叮叮当当,就如摇响了数百只铃铛。

但只听响动,却不见半丝效果。

一轮箭雨三四百支,竟没伤到白骑的一个人,一匹马,十之箭中有八九支被钢甲崩飞了出去。

只有运气极好的嵌到了甲锋里,但力道已消,根本无多少杀伤力。

只是射了一轮箭的时间,两方已然不足五丈,胡兵骇的头发直立,连摘枪抽刀的时间都没有,白骑的骑枪就扎到了眼前。

李睿边调整着骑枪,边在心里佩服着李承志:郎君的眼睛太毒了……

白骑如果不换枪,也如胡骑一般开弓射箭,虽然能射杀一部分胡骑,但等射完箭再换抢,双方的马早已撞在一起了。

那会像此时,白骑的枪头都捅进了第一排胡骑的身体,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