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鲍比·赫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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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阿伯特太想当然了,他这话一出,立刻就是一片反驳。

有直接的,比如ESPN的凯文·佩尔顿:

“斯大林vs便士之争早就在长滩分校击败田纳西大学的那一刻就已经结束了,亨利·阿伯特就像是一条咬着不放的鬣狗,他应该去看看脑子了。”

有话里藏刀的,比如长滩纪事报的凯文·丁:

“专为虐菜而生的球员带领着他的球队取得了7连胜,专为大场面而生的球员带领他的球队4胜3负……”

也有放长线钓大鱼的,比如投敌的NBC解说斯蒂芬·史密斯:

“面对本季至今同样保持全胜的卫冕冠军杜克大学,作为黑马的长滩分校并不被看好,所有人都认为他们已经输了,但万一,他们赢了呢?”

万一长滩分校赢了?

那长滩分校就不可能只是虐菜高手了,他们同样也会是强队杀手。

亨利·阿伯特一直坚持的,就不成立了。

啪的一下,硕大的巴掌就会扇到他的脸上。

而且,这硕大的巴掌啊,还是他自己的。

上一次被打脸,亨利·阿伯特消失了差不多两周时间。

这次再被打脸,亨利·阿伯特恐怕要消息两个月的时间了。

其实,看着这些媒体砖家们的讨论,林星就觉得:

他就像未来的阿詹,亨利·阿伯特像知名詹黑斯基普·贝勒斯,凯文·丁是支持他的本地记者,凯文·佩尔顿是支持他的全美记者,斯蒂芬·史密斯是被他打服的解说。

最后,约翰·贝勒斯就像是阿詹御用记者布莱恩·温德霍斯特。

想到这,林星突然发现:“咦,约翰呢?这家伙这段时间怎么也跟着消失了?”

约翰·贝勒斯消失了,但林星也只是疑惑了一下。

毕竟,他和约翰·贝勒斯的私交一般,只是前段时间并肩作战了一段时间。

要说为什么并肩作战,那还是约翰·贝勒斯的锅。

没这家伙的一通乱吹,林星也不至于卷入一场舆论风暴内。

所以啊,就算有私交,那也是咬牙切齿的私交。

……

赛前一天,长滩分校从长滩机场出发,直抵达勒姆国际机场。

要说这北卡州,那也是NCAA最火热的一片区域。

单单是围绕着达勒姆国际机场的三个城市,罗利、达勒姆以及教堂山,就有三所米国知名大学。

分别是罗利的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达勒姆的杜克大学以及教堂山的北卡大学。

杜克蓝魔和北卡焦油踵都是NCAA顶尖强队,剩下的北卡州立狼群队,相比之下确实是差了一点,但那也只是对比了杜克和北卡的结果。

单拎出来,那也是NCAA顶级联盟ACC联盟的一员,队史也有过汤姆·古格里奥塔、维尼·德尔尼格罗、内特·麦克米兰等等的名将效力。

这次长滩分校不仅要和杜克交手,也会和北卡州立大学狼群队交手。

除此之外,他们还要和同样地处北卡州内的维克森林大学交手。

所以,这是一个三连客的赛程,连续背靠背,这就有点NBA的意思了。

但不同的是,这三场比赛是分开打得,中间间隔的时间都有个两三天的样子,所以真实的赛程并不紧密。

相反,这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在北卡这旮旯晃荡,训练时间大大减少。

最近这段时间一直被林星拉着强化交叉步的拜伦·拉塞尔很开心,他甚至哼起了歌。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下了飞机,坐上大巴,林星听着后排座位上的拉塞尔哼着一段无比简单的旋律。

想着:这家伙不会是脑子坏了吧,怎么智商越来越低了啊?

摇着头,没管他,林星满脑子都是:居然还要和维克森林打一场,面对邓呆,这比赛能赢么?

想了半天,大巴车上算了一下:97年的状元郎是读完了四年大学才去的NBA,所以从97年开始往前推4年。

靠!邓呆还没进维克森林呢,想了半天白想了……

“没有邓呆的维克森林,那不就一鱼腩么,合着这三连客,就一场比赛的强度够看。”

林星摇着头,转而开始思考:明天就打希尔了,打得过么?

说实话,他心里没底。

格兰特·希尔的实力肯定是强的,拉出来和自己对比一番,林星的优势可能就只有防守。

在希尔有最快第一步的情况下,林星只有90的单防,能不能发挥作用,都是个未知数。

在林星看来,这场对杜克的大战,基本就是他和希尔的大战。

他赢了,长滩分校就赢,

他输了,长滩分校就输。

什么拜伦·拉塞尔,什么卢西奥斯·哈里斯,什么NCAA第二控卫鲍比·赫利,还有什么切诺基·帕克斯。

吹得再多,也影响不了比赛的胜负。

当晚,长途跋涉的长滩分校抵达了达勒姆,在当地一家酒店住下。

隔天,在卡梅隆室内球馆,林星见到了这支已经两连冠的杜克蓝魔队。

迈克·沙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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