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锦绣荣华(快穿) 第114节(1 / 4)
公安大学就在钢铁厂不远处,宁蓁蓁租住的房子距离原本的学校也不远,女儿念书的学校也不错,干脆直接就把孩子留到这个学校。
她今年估计要拿十大杰出青年奖项,对女儿就读的班级也没别的要求,就不让何家人带女儿就好。
宁蓁蓁提出来了之后,从校长口中知道,这个问题根本就不用担心。
唐秀荣同志被内退了,薛依红还有何文生,学校本来也是要换岗到后勤,但是两人直接辞职了。
这几人工作调动,还是和宁蓁蓁做出的贡献有关,前面有《京都日报》做了关于打拐专题的专访,侧重点是解救了多少家庭,抓住了多少犯罪分子;还有一家叫做《市民都市报》的小报也想要蹭热度,就了切入点是背后的故事,做人物生活方向的专访。
庄涵的父亲是刑警大队的队长,不好多写什么,怕碰触到了红线,但是宁蓁蓁和何文生还有薛依红的事情可以多写啊。
三个人的身份纯粹,何文生还要个笔名叫做“云开”,在文坛上颇有些名气,那些酸诗都是怀念薛依红的,还和薛依红有了私生子,现在女英雄和丈夫离婚了!这可是多新鲜的事啊。
《市民都市报》的记者听人钢铁厂的人七嘴八舌说这个故事,可以说是灵感爆棚,加上素材很多,乱七八糟组合起来,用小说的写法去写薛依红和何文生的“感人”爱情故事,因为何厂长是钢铁厂的厂长,没带上他,就把唐秀荣写成恶婆婆。
这种写法让百姓出奇的愤怒,信件如同雪花一般邮寄到编辑部,另外还有家长和教育局抗议,这种品格怎么能够为人师表?于是就有了这样的安排。
学校方面本来是想给两人转到后勤,这两人大约是觉得没面子,直接辞职了。
“谢谢校长。”宁蓁蓁说道。
“太客气啦。”校长握住了宁蓁蓁的手,“实不相瞒,我家老爷子见过您,您就算是不开口,林楚同学的班级安排,我也会上心。”
看着对方露出了疑惑的表情,校长笑着说道,“当时北海公园那位帮忙掐孩子人中的,就是我父亲。”校长没说的是,如果没有《市民都市报》这事,他父亲也会向教育局反映情况,按照老爷子的说法,“没道理让英雄受委屈。”
学校方面得到了很好的安置,因为搬家没有搬得太远,在钢铁厂认识的小伙伴们也保留下了友谊。
汤晶晶的母亲也很喜欢林楚,周末的时候,直接让两个小姑娘躺在一张床上,汤家连晚饭都给包圆了;要是汤家有事的时候,也是同理,把汤晶晶送过来,让两个小姑娘做个伴。
汤晶晶本来就是女生这边的孩子王,加上院子里的男孩女孩儿们都知道林楚的母亲是英雄,家长也一再强调,绝对不能欺负了林楚。
从何褚改成了林楚,一开始她也是有些害怕这样的改变,但是很快就感受到了各方的善意,反而隔绝了何家的那些恶意,她没觉得父母离婚不好,反而觉得这样的日子要比以前好太多,父亲本来就在她的生命之中是无足轻重的存在。
到了公安大学放寒假的时候,林楚已经比同龄人略高,就连头发都乌黑茂盛了起来。
做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加上转车,鲜灵的小姑娘都成了霜打的白菜,宁蓁蓁用帕子给小姑娘擦了手,拉着她的手,背上另一只手拿着大包小包就下了火车。
林飞龙在最前面,看到了姐姐和侄女,毫不犹豫地从宁蓁蓁的手中接过了大包小包,“我姐夫呢?”
“离婚了。”宁蓁蓁说道,“等会细说。”
林飞龙是最崇拜何文生的,听言就急了起来,“咋离婚了?啥时候的事,哎呦,是不是赌气?你咋不知会一声!”
宁蓁蓁对着着急的林飞龙瞥了一眼,“楚楚有些晕车,回去再说。”
林飞龙被这样一瞥,只觉得姐姐太有气势了,让他为自己的大小声有些心虚,干脆不说话,闷着头扛行李。
反正等会就回去了,到时候再问。
林飞龙是个大男人,对女人的装扮不太敏感,林母还有他媳妇,就看出来了,虽说离婚了,这位可一丁点都没有哀伤弃妇的感觉,脚下踩着小皮靴呢,打扮得一看就是大城市回来的,可要比在武阳的时候,气色看着好多了。
陶桃偷偷还摸了一下她取下的帽子和毛巾,这里面的毛软和着呢,一看价格就不便宜。
看到了宁蓁蓁带过来的大包小包,陶桃就高兴得很,不光给她带了一件呢子外套,还给她儿子买了衣服。陶桃想着,不管是什么原因离婚的,等会都得站在姐姐这边。
宁蓁蓁说道,“其实离婚已经好几个月了,不想让你们担心,至于说为什么离婚,报纸上都写着。”
“咋还上报纸了?”林母一听就有些着急了,她本来听到离婚了两个字,就已经像是火炕上的蚂蚁,现在听到上报纸,更是眼前一黑。
林父反而冷静了下来,对着儿子说道,“你给念念。”
林飞龙拿过了报纸,迫不及待就念了起来。
这文章刚开始就让林家人给惊到了,“打拐女英雄?”
林飞龙知道弟媳妇也认识字,直接把一分多得报纸递给她看,陶桃就抢在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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