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2章 版权之争!(1 / 2)
“林总,和你汇报一下最近在南高丽这边的情况。”
林晓电话接通后,任宇新直奔主题。
在得到了林晓的示意后,任宇新接着说道:“目前《传奇》在南高丽这边已经公测了有半个多月,但是从公测的情况来看,并不是特别的受欢迎,前几天我们在这边做了个调研。”
“根据初步统计的情况来看,在同期上线的几款游戏当中,《传奇》只能排在第四,而且和前三名有比较大的差距。”
任宇新在说着,林晓则是并没有打断他的话,不过从任宇新的话当中,林晓也能够听出来,去南高丽之初,他们并没有和wemade公司接触。
此时,任宇新继续着说道:“之后我们想方法和wemade公司的一个人接触上了,根据这个人的透露,因为《传奇》公测数据并不理想,目前公司对于游戏在南高丽国内的运营信心不是非常足。”
“公司高层当中也的确有人提出来,是不是把主要精力放到海外发行,看有没有希望赢得更好的市场。”
林晓对此倒也理解,南高丽的游戏产业起步早,发展的也挺快,之前的确有这种情况,就是游戏在南高丽并不受欢迎,但是在其它国家比较受欢迎。
事实上,前一世的《传奇》也是如此,在南高丽反响一般,但是在华夏和意达利两个国家却很受欢迎。
不过林晓还真不知道《传奇》当初在南高丽公测是这种情况,所以此时听到任宇新说之后,林晓当即道:“那这样的话,我们拿下的机会就更大了。”
“理论上是这样,但是实际上,情况有点复杂……”任宇新回答说道。
而随着任宇新的话,林晓也知道了更多关于《传奇》版权的细节。
林晓是知道前一世盛大在《传奇》的版权上,和南高丽的公司一直有纠纷,不过因为林晓当小编的时候,无论是盛大还是《传奇》热度都不怎么高了,所以他也没有详细的了解。
而任宇新此时跟他说明后,林晓才知道,原本这中间有一些事自己是记岔了的。
严格意义上来说,林晓现在所谈的《传奇》应该叫《传奇2》,前一世华夏国内叫《热血传奇》。
而原本第一代的《传奇》是一家叫actoz(亚拓士)的公司开发出来的,后来亚拓士的一名员工朴瓘镐从公司离职,创立了wemade(娱美德),并且开发了这款《传奇2》。
因为亚拓士本身占有娱美德40%的股份,再加上娱美德开发的《传奇2》用了亚拓士《传奇》的ip和一些代码,所以实际上《传奇2》的版权在开发之初两家公司就商定是双方共享。
鉴于亚拓士更早成立,渠道更广,当初两家公司还签了协议,《传奇2》海外的版权由亚拓士负责运营。
所以这个版权现在是在亚拓士公司手中。
林晓此时也明白了过来,前一世之所以陈天乔的盛大最先接触上的是娱美德,是因为游戏开发是娱美德做的,他们付出了相应的开发成本,想着要把钱赚到,所以才会来华夏推销。
而又因为《传奇2》的海外运营版权是在亚拓士公司手中,所以最后盛大还是只能和亚拓士公司签协议合作。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个复杂关系,才导致当《传奇2》也就是《热血传奇》在华夏火起来之后,在利益面前,三方之间因为版权出现了很多纠纷。
在理清了这事后,林晓眉头微微皱起来说道:
“所以现在如果我们想要拿到《传奇2》的海外运营权,就需要两家公司同意,是这个意思吗?”
“是的,林总。”
任宇新在电话那头回答说道。
“林总,既然这样的话,你看我们是不是就还是去谈华夏的代理权好了。
现在《传奇2》在南高丽不算受欢迎,如果我们去谈代理权的话,他们可能还是有兴趣的。
就算我们看好这个游戏,也可以适当把合约签得长一些。”
任宇新说完,林晓眉头轻皱,如果不是有前一世私服这么个事,这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一款游戏确实火的时间也就几年,把合同年限签长一些,也防止对方坐地起价。
可是这样一来,也就无法阻止亚拓士公司把版权卖给意达利那边的公司,代码泄漏的风险就还在。
这一世,自己是提前了一年左右去引进《传奇2》的,这意味着这款游戏要火起来的时间会提前,如果自己能够把私服这件事解决好,那游戏至少火爆个4、5年没有问题。
再加上亘古网络比前一世盛大更强的运营能力,如果再把代理利润分红这一块留在自己手里,能够赚的钱比前一世的盛大可多得多。
想到这,林晓也便朝着任宇新说道:
“暂时还是不考虑代理,先装作不知道版权共有这个事,先问问娱德美有没有意向出售海外的运营版权,他们毕竟有开发成本在那里,说不定会动心。”
“如果娱德美这边会帮助一起去说服亚拓士那边把海外的运营版权转给我们,可能相对来说阻力会小一点。”
虽然任宇新对于林晓执着于要《传奇2》的版权多少还是有点好奇,但是此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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