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众人拜服(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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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衣衫不整,邋里邋遢。

第二条:每一天正常做工时间为4个时辰,按时上、下工,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要向小组长请示说明,上、下工须排队依次签写名字。严禁代签姓名。一经发现,严惩不贷。

第三条:禁止在锻造坊内吃食物、聊天、嬉戏打闹,吵嘴动武,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违者严惩不贷。

第四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生锈、易腐烂、有毒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锻造冶炼无关之物进入锻造坊,违者严惩不贷。

第五条:铁匠领取精铁、煤炭等材料务必透过锻造坊小组长给予的手令后方能进行,不得私自拿取材料。剩余物料退回库房,不得遗留在锻造坊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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