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白马,白袍,银枪(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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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公,在下有一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春风一度后,李傕刚走出营帐,便见史阿迎面走来。

“先生但说无妨。”

“夫人……或许身怀武艺,而且修为不低。”

这是出于护卫角度的考量,史阿虽然对自己的剑术有自信,却也无法为李傕防备枕边人的突袭。

李傕笑了笑,道:“此事我已知晓,无需多虑,今后你们恐怕还有合作的机会。”

要扶持圣门崛起,除了靠锦衣卫现如今掌控的江湖力量外,史阿这个强大战力也不可或缺。

史阿不解,他只是一个护卫,怎会与君主的后宅扯上关系?

对此李傕只回应了两个字。

“江湖。”

——

徐州。

残阳正欲遁去,黑夜即将降临。

吕布手握方天画戟,骑着赤兔马,立身于树林深处,身后是绵延不绝的铁骑。

他先前响应陈宫等士人的号召突袭兖州,只差一步便能夺取兖州全境,奈何最后几城被荀彧死守,无法继续推进。

后来曹操的大军杀回,吕布虽然悍勇,麾下却早已不是当初战无不胜的并州狼骑,最后败于曹操之手,转投徐州刘备,镇守小沛。

而今袁术欲图徐州,派大军压境,刘备即率军前往狙击,就张飞率本部兵马坐镇徐州。

于是乎,吕布的机会来了!

张飞与曹豹不和,日前两人又产生矛盾,曹豹挨了一顿鞭子后联系上了吕布,两人约定今夜举火为号,共图徐州。

值得一提的是,吕布迎娶了曹豹的女儿,两人如今算是翁婿关系。

“军师,我们还不出兵吗?”

吕布早已按捺不住躁动的心,除了自身与张飞的陈年旧怨之外,他此刻迫切想要一块安身之所。

因为只有增强实力,他才能抢回心爱的女人。

就在前不久,他得知李傕已经向西凉进军,如果此战得胜,这个对手的实力就会大大增强,坐拥关中与西凉。

吕布口中的军师自然就是陈宫,兵败以后,陈宫并未像其他士人一样脱离吕布,反而真心辅佐。

陈宫笑道:“主公莫急,现在还不是时候,张飞好饮酒,此刻正是喝至酣处,我们不如多给他一点时间。”

张辽虽然没有插嘴,但还是暗自点头,这个军师看来并非徒有虚名。

主将醉死,全军就会陷入群龙无首的境地,这更利于他们的行动。

至于反客为主,恩将仇报这种事,张辽并不在乎,成王败寇的道理早已经通过许多方式证明。

你若是失败者,便是英雄也是莽夫。

你若是成功了,世人只会称赞你不拘小节。

即便最后骂名一片又如何,我死后哪管它洪水滔天!

当然这话还没出现在这个时代。

——

赵云抹去脸上的血迹,整个人无力的行走在夕阳下,左手牵着白马,右臂握着银枪。

他很白,很英俊,这张脸在战场上对敌人的威慑力不大,对女子应有极大的吸引力。

赵云已经不是第一次上战场,却是第一次输得这么惨,大军在乱战中打散,他凭借自身武艺硬是杀出了一条血路。

然而,面对这一边倒的形势,一个人的力量实在有限,何况他如今不过是个小小的屯长。

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

他追随恩师,即枪神童渊习武十余载,被童渊称作此生最杰出的弟子,待他日磨砺自身后,天下能与之匹敌者不出十人。

白马银枪

夜照玉狮子

赵云慕名投入公孙瓒麾下,从军后即凭借高超的武艺成了白马义从的一员,也很快领略到战场风景,自身武艺也逐渐转变成战力。

他很享受这种万马奔腾的感觉,因为自身本就是武者,策马扬鞭,血染沙场才是最佳归宿。

可今日一战却给了他极大的打击,拥有大数量骑兵的他们居然输给了大半都是步军的袁绍,公孙瓒欲南下扩张的意图也因此受挫。

看着昔日有说有笑的战友一个个倒下,赵云的心境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征战沙场有的不仅仅是热血,还有残酷的生死,这种事今后恐怕还会经历很多。

并非人人都有他那样的绝世武艺,面对袁军突然动用的大型弓弩,一波接着一波的箭雨,即使是骁勇善战的白马义从也要折戟沉沙。

“云兄不必伤心,我等参军时便想到这一天了。”

一旁比赵云年纪小些的青年安慰道,他与赵云是同村,只是……当初一道从军的同伴此刻只剩他们二人。

赵云一脸失落,双拳紧握。

“可我们究竟是在为何而战?”

从小被称之为天才的年轻人,此刻感觉前路一片迷茫。

他投效公孙瓒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对方是抵御胡人的猛将,北地百姓心中的英雄,幻想着有朝一日他也能凭手中长枪,为大汉建功立业。

“也许只是为了吃饱饭。”

一旁的同乡落寞的说道。

黄巾起义揭开了乱世的序幕,各路诸侯纷纷崛起,也因此引发了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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