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红颜薄命(1 / 2)
王鑫悦大口的吞咽着米粥,站在身后的卫兵拿手指背剐蹭着她的脸颊、脖子,然后从松松垮垮的衣领当中伸了进去,手指在她身前的珠圆玉润上画起了圆圈。女人呼吸声愈发粗重,朱唇微启,拿勺子的手一下子没有抓稳,些许稀饭从嘴角滑了下来。
卫兵把手从她衣服里抽出来,有些粗糙的手指携着流下来的米粥顺入了她的嘴里,“现在食物可金贵着,别浪费了。”她听话的张开嘴,任由手指的侵入,灵巧的舌头包裹着刚刚入口的米粥和手指打转。即使卫兵的动作愈发冒犯,她仍只是始终保持着乖巧,吞咽着口腔里的稀饭和什么别的东西,突然外面传来‘踏踏’的走路声响。
卫兵连忙收回泛着湿润水光的手指,向后连退几大步,守在门口站好。女人轻手轻脚地把勺子放好,拉开椅子,乖巧地低着头跪在地上。
走进来的男人身穿黑灰色夹克,深灰色的裤子,黑色的皮鞋,浑身上下哪怕是拉链都没有半点商标露出来。两鬓头发有些花白,五官端正,浓眉大眼,面貌周正,一米七几的个头,这要是让导演看到了肯定得挖掘过去饰演优秀干部。
汪羽挥了挥手,卫兵点了点头守在门口站着,他径直走到椅子上坐下来,把桌上的粥碗往前推了推,看着跪在地上的乖巧的女人,伸手勾住她的下巴。
王鑫悦温顺地将脸凑过去,贴合着他的手掌,汪羽问道:“搜过身了么?”
守在门口的卫兵回答道:“报告中校,保姆搜过她们身子了,然后给她们穿了身衣服放进来了。”
汪羽点了点头,随后摆了摆手示意保镖出去,把碗端在手上,拿起勺子。很体贴的喂给跪在地上的女人,装模作样地给稀饭吹了吹,“这儿的吃住还习惯吧?”
女人默默点头,伸着舌头灵巧地把食物送到嘴里,就像是小猫喝水一样,看得汪羽一阵眼热。看得汪羽是一阵燥热,随手把碗往桌上一搁,大力地将女人拽过来。女人很懂事得拿脸蛋滚蹭着,虔诚的姿态就像是对待什么珍宝一样,极大的满足了他的成就感,口鼻的吐息更是让他越加燥热。
王鑫悦今年三十四岁,多漂亮也谈不上,只能说姿色不差。从小身材发育得就比较好,小学开始就有男生追去,她也没什么读书改变命运的想法,享受着追求者带她出去玩,去见那种地的母亲和做民工的父亲没见识过的豪华。
在寄宿制学校的时候,在同龄女孩在乖乖上学读书的时候,她会翻墙或者钻狗洞跟着男朋友们跑去酒吧喝酒,她可以画着眼影、戴着耳钉、嘴唇上涂的dior,穿的衣服鞋子起码都是aj、yeezy,这些都是她的追求者的贡献。在素颜、校服的年代,她是那群男生的女神,她美艳性感,宛若一朵牡丹,不可方物。
她想要维持她的体面,只靠男朋友们的礼物是不够的,她开始明码标价,而对于看得到结果的追求,男生们都很乐于付钱。她从不让土里土气的父母去接她,她想让同学都觉得她是个公主,是个富贵家庭的女孩。直到有一天,母亲卷着裤腿,冒着大雨从几十里外的农村赶过来跟她说父亲在工地上摔死了,农村大雨天没有信号,她只能走过来,她舍不得做巴士的五块钱。
她在班级门口气得发抖!这个土气卑贱的女人!怎么敢打搅她的生活!她为什么会有这个身材臃肿、常年劳作导致身材有些佝偻,、在这个年代还穿着一身毫无名牌logo的自己缝制的衣服。母亲以为她是伤心,还想走过来摸摸她,她生气地一把将母亲推倒在地,跑出了学校。
参加完父亲的葬礼以后,她没有继续念书,反正也就是个混日子的地方,她相信凭她对人心的把握、远超同龄人的成熟肯定可以风生水起。她离开了,不过一个礼拜,就已经头发花白的母亲,那个时候的她不明白什么叫哀莫大于心死,只是觉得眼前这个村妇又老又土。
但是高中都没有毕业的她,在南京可谓是寸步难行,她只能去做服务员、给人洗脚按摩,但是低廉的薪水在支付完房租以后,完全不够维持她的生活,还要面对同事和一些恶心油腻客人的骚扰。
她想起了以前的日子,又跑回了酒吧,她想着赚点本钱就去投资做生意,然而股票证券大跌、想开店的房价越涨越高,加上她大量lv、givenchy、armani的购物,入不敷出。她卖的越来越频繁,也许是运气站在她这边,南京汽车城 bmw的总经理看上了她,问她想不想做一个人的金丝雀,她自无不可。
风言风语终归是难听的,每次过年回家,穿的那么招展,村里的姑婆每次在她背后指点,其实说自己也没什么,就当一群畜生叫唤,但是那个生她养她的女人,她不能不在乎。她麻烦主人给她入职当了个销售,一呆就是四五年,妈妈说,“妮啊,你都快三十了,找个男人嫁了吧,跟你差不多年龄的都结婚了,给妈添个外孙。”
她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原来我已经快三十了啊,她本想拒绝,就她这样的货色结婚真的不是害人吗?但是看着眼前已经垂垂老矣的母亲,她有些难过,默默点头答应。后来啊,妈妈在乡下给她说亲,她自己外表好、还有个城里的工作,找了个看着老实的男人,两人见了几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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