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挥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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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为什么要练剑?

隋奕发丝飞扬,闭上双眼,脑海中骤然泛起回忆。

儿时最快乐的记忆,大概是在山上放牛。看着牛甩着尾巴,懒洋洋地吃着野草,自己摘采着路边的野花野果。

桑甚,野草莓,拐枣,乃至有花蜜的牵牛花。

直到某天,爹得了一场大病,家里被迫卖家具,卖首饰,卖猪卖羊,最后将那头耕了许多年田的老牛卖掉,从此自己再也不能上山放牛。

娘变得沉默寡言,爹也开始酗酒,脾气越来越差,动辄打骂自己与娘。

被打得疼了,自己偶尔会在心中暗暗咒骂,希望爹早点死去。

咒骂,成真了。

爹买酒未归,自己与娘向邻居借了油灯,满村寻找,最终发现他倒在路边水沟,身上有被马车撞伤的痕迹。

村中唯一有马车的,是里正。

里正是村中宗族的族长,自己家是外姓人,

对于小小的山村而言,族长里正就是天。

娘跪在里正家的门前,央求两百文的棺材钱。

里正忙着准备他家女儿的婚宴,被催得烦了,推开门,一木棒打在了娘的头上。

娘昏了过去,过了一会儿才醒,抱着自己摇摇晃晃回到家里,半夜浑身发烫,说了些胡话,就死了。

自己坐在床边哭得没有了力气,第二天用家里仅剩的柜子,给爹娘当做棺材,埋在了后院——那时候自己太小了,挖个坑已经耗费了全部力气。

第三天,自己站在了田间地头,在烈日下费力挥舞着比自己还高的锄头。

人是要吃饭的,不管田地,粮食就不会生长出来。

种田很辛苦,但比起种田,面对空空荡荡的家更可怕。半夜醒来,自己总是希望能听见一些声音。

哪怕是爹的咳嗽,或者母亲纺织的吱呀声。

后来,村里来了个拿着罗盘的女人,她说自己天赋异禀,带着自己去到了州府,去到长安,去到学宫。

学宫里的博士们都很慈祥,他们争着抢着要当自己的老师,围在一起耐心询问自己想要学什么。

自己犹豫了很久,怯生生回答:“最厉害的。”

博士们哈哈大笑,那个女博士笑着抚过自己干巴巴的头发,“那就跟我学剑吧。”

于是,自己开始练剑。

自己被誉为五十年内剑学天赋第一,

感气,身藏,听雨,巡云。水到渠成,几乎没有阻碍。

到第四年时,师兄师姐们再也没有谁是自己的对手,唯一能胜过一筹的,只有高一年的何司平。

自己,可能也许真的很厉害吧。

确认了这一点,趁着某年假期,自己离开了长安,回到家乡,趁着夜色潜入村中。

悄无声息越过里正家的围墙,打开他家的窗户,站在床边仔细端详。

几年未见,里正看上去衰老了不少,倒是他们家的门栓和以前没什么变化——就是打死娘的那根木棍。

于是,自己打开房门,让冷风吹进,将剑放在桌上,坐在做桌旁,静静等待。

里正和他妻子被冷风吹醒,在他的惊惧叫声中,自己缓缓点燃了油灯,说明了身份。

里正跪地求饶,自己起身,挥剑。

人头落地。

里正家中,再无声息。包括嫁了人的,但仍住在家中的女儿女婿一家。

自己是坏人吗?

也许吧。

重新安葬了爹娘,回到长安学宫,束手交剑,等待山长发落。

知情的博士们摇头叹息,说这是何必。

确实,自己即将成为学宫行巡,只要放出话,甚至一个暗示,自然会有无数人愿意帮忙效劳,让里正一家按正常流程,审判正法,

或者因为某些意外,死得无声无息,

不必闹成惊动镇抚司的大桉。

但,如果不用自己的剑,那这么多年苦修又是何必?

在学宫地牢中待了半月,没有等到废尽修为或者开除学籍的处罚,只有一纸调令——自己要去监学部,去十万荒山猎杀妖魔以赎罪。

老师又救了自己一次——她去自己的家乡调查了一番,搜集到了足够证据,证明里正一家死有余辜。

我挥剑,是为了那些不能挥剑的人。

‘十年磨一剑,’

回忆的画面,被眼前燃烧的萤惑烈火所吞没,

‘霜刃未曾试。’

手掌攥紧剑柄,冰冷的触感一如既往的可靠,

‘今日把示君,’

双眼睁开,面朝着金光城墙,

‘谁有不平事。’

挥剑,一如当初斩下里正的头颅。

轰轰轰轰轰!

冲天而起的萤惑火光,沿着剑刃轨迹,撕裂了金光禁制。

光斑飞溅,守护着浮屠塔的城墙瞬间分崩离析,显露佛塔本貌。

气海几近枯竭,灵脉几近停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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