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第二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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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歌颂上帝的《圣典》中都记载了是来自东部平原耐寒的诺德人的歌谣。

这歌曲内容讲述的是,一位美丽的姑娘对离开故乡去保卫边疆的情人的思念。这当然是一爱情歌曲,但这歌曲,却没有如一般情歌似的对爱情的委婉表述、对爱人的缠绵,而是节奏明快、简捷,旋律朴实、流畅。与其说她是一情歌,到不如说是一战场上的战歌。

但是在这里,沃萨瓦地区,却是没多少人听过这歌曲,更罔论用诺德语唱出这歌了。夏巴克,这个中年的骑士,身上到底藏着多少的秘密呢?

“咕!咕!”夏巴克解开了腰间别着的水袋,里面装着的是诺德人爱喝的烈酒,仰着脖子,大口大口的灌了下去。

沃萨瓦地区的人们因为气候不是多么的寒冷,因此对于烈酒之类的御寒之物便不是那么钟爱,相反的是他们所喜爱的是“上帝之血”,也就是用新鲜的葡萄或葡萄汁制成的酒。或者说是葡萄酒。他们陶醉与葡萄酒的妖艳与甘甜,而烈酒过于辛辣的性格,并不是他们所能接受的。

“啊,这歌声。这姑娘的歌声,跟着光明的太阳飞去吧!去向远方边疆的战士,把姑娘的问候传达吧!!”咽下了口中高浓度的烈酒,夏巴克仰,是从二十年前开始就已经习惯了。

二十年前,夏巴克还是一个年轻的骑士,明朗的阳光照在他的身上,也会为之失色,因为他的开朗比之阳光更加暖人心怀。他不仅会用手中的长枪与剑守卫自己的信仰。而且哪怕提起了鹅毛笔,他也能写出令教堂的牧师为之羞愧的好字。

如果非要用一种东西来形容当时的夏巴克,那么或许就是“兰斯洛”了吧,那个传说中完美的骑士,完美的品德,完美的剑术,完美的,完美的,完美的……

但一切在二十年前的某一是勇士呢?因为谁都不知道,交涉员进入了对方阵线是否还能活着回来。

当他们手中举着的是蓝色旗帜,表示的是对方接受和平,愿意退兵;而白旗,表示对方同意己方的投降,并且给予战俘待遇;是令人不想见到的颜色,便是红旗,这所象征着的,既是对方要用鲜血染红旗帜,染红大地。当然,还有黑色,这个是死神的颜色,是不死不休,不要俘虏,若是在攻城战中,则是战后屠城!!

野蛮的游牧兽人最钟爱的颜色既是黑色,虽然这并不是他们真正意义上喜爱的颜色,但却是他们在种族战争中最爱使用的颜色。在人与人的战争很少出现屠城色,因为如此一作,便是生存的战争,而不是利益的战争。

“驻守边疆年轻的战士,心中怀念遥远的姑娘。勇敢战斗保卫家园,姑娘的爱情永远属于他。勇敢战斗保卫家园,姑娘的爱情永远属于他。正当梨花开遍了道。“知道什么是骑士所追求的么?”

“荣耀,信仰。”维科斯依旧闭着眼睛,等待着即将到来的战斗,敷衍的回答道。

“可我在你身上只看到了对于利益的欲望。”夏巴克顿了顿,接着说道“不论是人类还是上帝都具有的一种生命的本能。”

“我的骑士主人,这可不是一名虔诚的信徒应该有的言语!”维科斯睁开了双眼。诧异地看着眼前令他不敢认识的夏巴克。在刚才,那番言语,那个在他的记忆中,每日都会坚持祷告。虔信无比的疯癫骑士,舌尖却道出了大逆不道的话!

这番话如果被教士听到,绝对会用这话里对上帝的污蔑,对夏巴克处以极刑!!

“我只是在诉说真理,一个我们早就明白的真理。”夏巴克笑了。这十几年来,他第一次的笑了,笑的如阳光般灿烂,如夜晚般阴沉。他的眼中不再有浑浊,而是睿智的光芒,是一种慑人的睿智,仿佛上帝的智慧在他的眼中闪烁。

正当维科斯震惊于夏巴克突然的改变,战争似乎开始了!!

“呜呜!!”战争的嚎叫在阵中传来,而与之相对应的,远处也传来了一阵号角声!!

“勇士们!拿起你们的武器!!”米厄齐尔子爵抽出了腰间的骑士剑。直指苍穹,用着铿锵的语调说着。“让他们的鲜血在这片土地上绽放!”

“是!”米厄齐尔闪烁着黝黑的瞳孔,满意的看着身后的骑士(侍从)的回应声,虽然他年龄尚有,听不懂其中有一部分人的敷衍之意。

正如那句老话所说:对于未谙兵事者而言,战争无疑殊为浪漫。米厄齐尔,这个年轻的贵族变完美的诠释了这句话。

当老米厄齐尔子爵因为在骑马不慎落水而死后,年仅二十二岁,整日留恋于贵妇人身上的小米厄齐尔便突如其来的成为了一名子爵。

虽然他完全不能适应这种角色,但他在成为了一名正式的贵族后。也努力学习了种种礼仪。但可惜的是,米厄齐尔还是一个空有葡萄酒瓶的白水,中看不中用。

在他的治理下,封地的杂捐变得格外苛刻起来。物价较比米厄齐尔上任之前,上涨了百分之三十。一个原本只需要几个铜板就能买到的白布现在却需要十几个铜板,而这样的原因很简单,米厄齐尔需要在他的城堡里举办一个白色的聚会,而这个聚会需要一大堆的白布!!

同样的,对于米厄齐尔而言。战争对于他只是一种来自脑中的幻想,他对于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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