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本金(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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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敬云所说的当然是托辞,不管是《西游记》还是《封神演义》都没有什么女主角的戏,他这样说也是为了给自己下面的话有一个好借口。

李敬云自己其实也很清楚,他自己能够讲出来的故事,也就那么一点,要是真让人觉得自己是属于那种才思敏捷、能编出好故事的人,他以后肯定是麻烦不断,可以料想到各种各样的方式会找到他这里。

他要是直接拒绝这些人的请求,说不定最后会整出什么幺蛾子的事情,那还不如在一开始就将这个内容掐断,用态度表明“我是写出了故事,但是这些故事都是围绕一个内容讲的,要想让我再写出一个故事来,那我也不知道能够写出啥。”

至于这个借口听的人信不信,他也不管了,他觉得自己这一辈子把《西游记》的故事讲出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九九八十一难,他能够记得的也就是那么几个,很多故事内容怕是要重新编排。

“这个故事,因为后来是放弃了,所以也就没有细化,如果莎莎姐你要的话,可能就需要你那边要进行补充完善。”李敬云斟酌说道,也算是给自己刚刚的反应一个台阶下,向李莎莎表明一个态度——我刚刚没拿出来这个,完全是因为里面内容很粗糙,没有细化。

“我要是拿走了这些,那人物的版权之类的,可都算是我的了?”有了卓玉的事情,李莎莎倒也忍不住询问人物版权的情况。

如果是在之前的话,李莎莎或许会老老实实地拿剧本进行表演就好了,但是,有了卓玉的事情在前面,她自然也意识到了什么是更好的选择。

自己拥有这个人物版权的话,万一这个人物火了之后,有什么想法都可以放在这个人物的遮掩下推进,绝对会轻松不少。

“这个……”李敬云有些犹豫,其实真的给对方的话,对自己所要做的并不甘心,但是他也清楚,他除了给了故事之外,很多东西都需要李莎莎去做,宋亮和他的关系亲近,可以不讲这些,换个人的话,就不得不说清楚了。

“行吧,既然莎莎姐都开口了,那这个故事就算是给莎莎姐你了,也不说年限什么的,毕竟,这和我其他故事的关联度不是太大……”

“别!你这样说我就不好意思了。”李莎莎打断了李敬云的话,“这样吧,版权算是我们共同持有,我们共同开发,你也别想着做甩手掌柜,觉得这个就和你不相关了,思路既然是你提供的,那我后续有什么问题了,也得你解决。”

两个人都有各自的考量,现实生活就是这样,没有谁能够把所有的好处全拿到手。

“既然这样的话,那我也插一手吧,”卓玉此时开口说道,“不管是投资还是人员之类的,都算我一份,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尽管开口。”

“卓哥你就是不说,我肯定也要拉上你的,圈子里面人脉啊人缘啊这些,谁能比得上你啊,有你加入进来,我肯定是轻松一大截啊……”李莎莎笑着说道。

尽管李敬云还没有说自己的故事,另外两人都还不知道故事的好坏,就已经把合作的方式定了下来。

不得不说,这才是合作的真实情况。

在真实的情况下,那种发现一个好东西大家一起做的事情还是少数,大部分都是那种大家先在一个事情上进行合作,如果合作的好,然后就按照这种方式持续下去,总归是能够真正做出成绩的。

今天三个人坐在这里,就必然会达成一个合作结果出来,不过就是看什么由头罢了,原本卓玉计划的就是拉李莎莎到自己这边来,反正已经答应帮助对方了。

只不过李敬云突然提出另外一部戏,卓玉也就乐得顺手推舟了。

如果李敬云拿出的故事确实不错,卓玉和李莎莎自然是愿意不断合作下去,如果故事不行呢?

不要忘记了,李敬云现在手里有一个成功的例子——《大闹天宫》。

他们如果在这边亏得厉害,到时候提议参与到李敬云的另外项目中,李敬云自然不好拒绝。

或者说,他们从一开始的目的,就盯在了李敬云手里的“果实”上,只是他们很清楚,如果一开始就提出来,必然是会被拒绝,甚至会影响到双方的关系。

所以不如一开始就尝试进行合作一下,最少以后再同对方谈合作的时候,就不会显得急促,也会让自己占据一个优势。

李敬云以为对方是真的进行合作,其实是对方早就看准了他手里攥着的东西,颇有种“你看别人的利息,别人看的是你的本金”的意思在里面。

当然,这并不是说李敬云在聪明才智上不如对方,只能说是他一时没有转过弯来,而另外两人用这种套路多少次了,已经十分的熟练了。

只能说,这一次是一场经验上的胜利。

卓玉和李莎莎所抱的也是以后进行合作的态度而不是坑害李敬云的态度,态度不一样在很多事情上的处理也就不一样了,让李敬云也就没有考虑太多。

“行吧,那就这样定下来了,”卓玉做最后拍板的人,“莎莎,你这边安排人做前期的准备工作,然后有什么需要的话,就尽管开口……”

“那是肯定的,有卓哥这条大腿在,我还不紧紧抱住,那不是等着吃亏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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