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三章 赤莲篇(十三)(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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镖车在官道上行驶,天空下起了绵绵细雨。

地面上滚动着浅浅的车轮印迹。最后消失在一间破庙前。

这是一间荒废的破庙,幸好雨下的并不算大,这才没有出现漏雨的迹象。

镖车摆放在破庙靠里边的位置,金大彪与七名镖师正围坐在镖车周围。

另外四名镖师在搜集破庙中可以生火的东西——茅草或是干柴。

破庙里常常会有茅草,干柴却很少,这件庙里就没有找到干柴,于是,金大彪就提议将破庙的门给拆下来,当柴烧。

江蕙莲本来是想开口制止的,毕竟拆庙门是一件不太好的事。

可金大彪是一个雷厉风行的人,一脚就将那庙门给踹成了两半。

既然制止不了,那就一块烤火吧。

江蕙莲和阿权围坐在火堆旁,但令他们感到好奇的是,除了总镖头金大彪之外,其余的镖师都没有围过来烤火。

就连那四名负责将火生起的镖师也都立即回到了镖车旁,仿佛时刻都保持着一种高度警惕的状态。

围坐在火堆旁伸手烤火的阿权忍不住好奇心,开口问道,“前辈,你们那镖车里运送的究竟是什么呀?为什么他们看起来都好紧张的样子?”

“阿权。”江蕙莲立刻将他喊住,朝他使了个眼色,示意他不要多加追问。

然后又略带歉意的朝金大彪拱了拱手,解释道,“我这个师弟初入江湖,不懂道上的规矩。还望金总镖头勿怪。”

金大彪哈哈一笑,摆手道,“没事,没事。我说丫头,你别看我金大彪五大三粗的,其实也是个颇具心细之人。我一眼,就看出你这位师弟呀,还是个雏。哈哈哈哈哈——”

阿权不明白师姐为什么不让自己问镖车里有什么,也不解师姐为什么要给金总镖头道歉,他只觉得好奇,对那辆镖车感到好奇。

按照江湖上的规矩,镖局走镖,不与外人同行。

而镖局之外的人,也绝不能打听有关走镖当中的任何事宜,更不能去对镖局所押送的物品产生好奇感。

像阿权刚刚那样直接询问金大彪镖车运送的是什么,便是犯了镖局的忌讳。

按照江湖上那套不成文的规矩来说,金大彪完全可以怀疑阿权图谋不轨。

在这种情况下,就算金大彪出手杀了阿权,也并不算滥杀无辜。

因为,这就是镖局的规矩,江湖的规矩。

原本江蕙莲还担心因为阿权不懂规矩说错话而会使得破庙里的气氛变得尴尬。

但现在看来,完全是她多虑了。

因为金大彪这个人不仅走镖经验老道,而且在讲段子活跃气氛这一方面也是一把了不得的好手。

破庙中的气氛很是欢乐,原本围坐在镖车周围,时刻保持紧张情绪的十余名镖师也纷纷围了过来。

虽然火堆不大,但大家挤一挤,还是可以挤得下的,毕竟烤火这种事,挤一挤反而会更暖和。

破庙外,小雨淅淅沥沥。

破庙内,众人笑声不断。

由于没有庙门的缘故,偶尔会有冷风从外头吹进来,但十几个人挤在一块,也就丝毫都不会觉得冷了。

金大彪今年四十好几,走镖走了三十多年,虽然没有见过太多诡异无常之事,但从小就听老镖师们讲起过一些骇人听闻的恐怖故事。

众人围坐在火堆旁烤火,金大彪便声情并茂的讲起了一些略显有趣的故事。

原本他是打算讲恐怖故事的,但一想到在这种环境下讲恐怖的故事一般都容易出事。于是,心中不由打怵的他便讲了一个人妖之恋的故事。

这个故事,也是金大彪少年时期,从一位老镖师的嘴里听来的。

“传说在很多年前的一个雨夜,一名入京赶考的书生在途径一间破庙时,发现破庙中竟有一名昏迷过去的貌美女子。”

“善良的书生将貌美的女子救醒,那女子便哭着喊着要以身相许。”

“书生没有经住女子的诱惑,在破庙里与女子私定了终身。”

“完事之后,那貌美的女子便告诉书生,自己家住在山里,也是一个大户人家。”

“书生将信将疑的跟着女子进了山,果然看见了一座豪华的大宅子。”

“于是,书生便放弃了进京赶考,在山里与貌美女子成了婚,一过就是三年。”

“书生发誓会爱女子一生一世,女子也信了。可就在女子十月怀胎,产子当日,不小心妖气外泄,在书生面前化出了原形时,那书生吓得当场就逃下了山。”

“再后来,书生去庙里请了高僧,想要降服那只狐妖。谁成想,当他和高僧上了山时,却并没有看见什么宅子,只看见一个半人高的狐狸洞。”

“洞外,躺着一具浑身是血的狐狸尸体,那狐狸尸体的腹部高高的隆起。高僧用法眼一看,方知那狐狸虽死,却用了一身精气护住腹中的婴儿,只要开膛破图,将婴儿取出,那婴儿便可活。”

“书生早已被吓坏了,得知跟自己共同生活了三年的妻子竟是一只狐妖,书生就忍不住心中胆寒,一阵恶心。”

“高僧亲手取出了狐狸腹中的婴儿,本想交给书生养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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