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五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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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是没被录取么?”

简一诺有些意外,前些天许燕彬和简一诺接触时,也聊到了此事,路一凡并没有考。。,预计将直接进入律师莫名,并表示路一凡不愿意到滨海律师事务所工作,托问简一诺段以城是否可以到一诺律师事务所实习。

段以城看不惯路一凡的话,称吴青意家的孩子过来闹别扭时,路一凡连一句也没帮,这样的男人不靠谱,但看着简一诺脸上的表情,他倒头就笑。

就是不被录取,但有人说当初被录取的少数人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获得补录的机会。于是,我便把这个消息告诉了爸爸。”

如今政审较过去更严格,特别是本来就是要对直系三代亲属面貌进行审核,如今连老,孩子也无法输入,此次招工其中一人父亲登上执行信息公开网后,最后一关惨遭刷屏。

陈文静与张素英感慨万千的小姑娘,苦口婆心地考笔试,面试第一,由于老赖爸爸全无,而这一生又不得不与。。这个莫名无缘,抱恨一生。

不料廉价的路一凡。

“这样不就好了么?”薛绿波的妻子简一诺问道。“当然不是。”薛头也不抬地回答道,“他只是在法院打官司。”“什么是法院呀?简一诺很不理解:“如果路一凡去市检察院的话,将来薛绿波不就能沾点光了么?咋说来就是师徒一场呢!”

多数做律师的,知道这个行当压力很大,穿得多是西装革履、人,混得不错的终究是极少数,因此也不想让晚辈走这个行当。

若是学习法律,绝对是上策。

陈文静不禁撇了撇嘴:“青律师!你眼里没有坏人啊!凭路一凡那气量,以后你以为他会认薛绿波做自己的师傅吗?如果我做了他,我不认那只老七十鸟了!”

简一诺还想不通:“这跟认不出来有啥关系呢?就连路一凡认不出来跟她没关系啊!自己都考。。啦!不是薛绿波才让自己走吗?”

他们签订了实习协议而非聘

用协议,没有理由如此大吵大闹啊

张素英看看时间,只有8点半,该来的人还没有来吧:“青律师啊,您一说啊,是关键的问题,是啊!薛律师是不希望路一凡成为。。的,他说自己跟路一凡签合同,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路一凡必须要干上1年,而且是3个月以后才可以走的。”

又是霸王条款,只差那3个月时间,会毁掉一个小孩的未来?

简一诺一愣:“这等事情,咋说来全是薛绿波不道德?她可没想过,好在这只是师徒关系,只为那么点工夫,要断个孩子翅膀吗?难道他不理她去做吗,去了便是,哪怕毁约了,薛绿波又能拽住他不放吗?”

简一诺不服气,即使路一凡破坏合同,薛绿波也会提起劳动仲裁的吧?难道真的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你是说我的劳动报酬没有问题吗?“薛绿波对青一珂说,“我知道,但是不能这样。即使提到劳动仲裁上,像路一凡这类情况,补偿数额也不能过大。

张素英赶紧看了看周围,见无人注意才俯首听简一诺道:“薛律师说告路一凡一个人接案子,路一凡却说如果薛绿波断送了自己,自己就把薛律师送上性命“。

一个人接案子?她是这样回答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她说,“我觉得自己好像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地方。““你知道吗?“青一夕问。“当然知道。简一诺怒目圆睁,事情很严重,还不知道道路一凡的胆大包天。

《律师法》第13条未办理律师执业证书者,不以律师的名义办理法律服务业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不办理诉讼代理、辩护业务。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2010修订)》第二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和实习指导律师,不得授意、放任实习人员实施以下行为:

单独办理律师业务的;

以律师的名义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或法律顾问协议并向外出具法律文书;

在法庭和仲裁庭上以律师的名义提出抗辩或代理;

(4)以律师的名义进行谈判,承包经营;

(5)用律师的姓名打印名片等有关材料;

(6)依法应当由律师代理的其他事项。

那时候实习协议上这些还都是用粗,,黑线划出来,要他们看了才签字,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疑问呢?

“还是薛绿波做了孽,要不是她每天在外招摇撞骗让路一凡亲自开庭审理,接手生意,也没有路一凡的实习补助,路一凡哪能拦截此案呢?”

陈文静对路一凡还是有那么点感情,起码比薛绿波给人的感觉要好一些,“况且这不是薛绿波案的来源,而是路一凡本人拉出来的。律师事务所这类事情再平常不过。实习律师拉案通常算是自己做生意。没有一个师傅脸皮厚地抢徒案的来源。真不知道路一凡为什么会这样呢?”

律师事务所对于实习律师自行拉取的案源管理非常松散,所接办案件的代理费用全部由实习律师承担。有一次我在网上看到一条消息,说一位实习律师给一个徒弟开了一个诊所,收费100元/人。我想这大概就是实习律师的收入吧!实习律师是没有资格开诊所的。一个律师能成为师父,就看不上实习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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