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手自笔录,计日以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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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什么大生意,不过就是在南边倒卖一些布料,在盛京倒是有几家布庄,但都不算什么大生意。”林夕谦虚的说道。

“原来是这样,布庄好呀,这年头都是要穿衣服的,布庄不错。”秦临一听就乐了,林焕虽然很谦虚的说自己的布庄是小生意,但能够在盛京开几家布庄的,还是从江南过来的,一看就是谦虚之词。

“哈哈哈!能够养活自己便好。”林夕笑着说道,她也是刚刚才想到一些事情的,这曹家是云城出了名的有钱人家,但是他们家只有曹坤在盛京做官,这些年估计敛财不少,像秦临这样的人每年估计给他们交了不少的银子。

“不知林公子的布庄叫什么名字?我也曾去过盛京,说不定还见过林公子所开的布庄呢。”曹文宝笑着问道,能够在盛京开好几家的布庄,这林焕有些不简单呢!

“在下的布庄名为蝶记,取自庄周梦蝶之意,也就图个名字好听,让人觉得我们家的布料可以信赖。”林夕笑着说道。

“蝶记?那可是盛京有名的衣料铺子,林公子真是够谦虚的了,还说什么养活自己,你的蝶记都够养活整个云城的人了!”曹文宝是知道蝶记的,这蝶记短短几年的时间便开便了整个盛京,基本上南来北往的料子都能够在蝶记买到,可不是林焕说的小生意。

他倒是小看了自己面前这个年轻人,瞧着年纪不大,但做生意倒是一把好手,都说这蝶记背后的东家是个了不起的生意人,能够将一家衣料铺子在盛京开的风生水起的,还打出来名堂,但他们都没有见过蝶记背后的主人,想不到是这么一个年轻的人。

“没有那么夸张了,鄙人能够在盛京将生意做得如此大,还是多亏了有贵人相助,毕竟做生意免不了要跟官府接触,能够多认识一些人还是好的。”林夕笑着说道,话里已经暗示了自己今日来找秦临的目的。

在大夏做生意,开铺子是要有官府的授权文书的,只有官府认可了,同意了你才能够开门做生意,所以生意人难免要跟官府的人接触,这时候免不了要给自己找个靠山,多给靠山点银子,林夕这么一说就等于是给秦临抛去了一跟橄榄枝。

秦临跟曹文宝听林夕如此说,默默的对视了一眼,他们现在算是明白这个林焕来找自己的目的了,不过送上门的生意不做白不做。

“这倒是,咱们大夏对经商这一块管理的比较严格,你们做生意也不容易,林兄以后要是有需要我帮助的地方尽管开口,我能帮就一定会帮你的!”秦临开口说道,仿佛已经跟林夕认识很久的样子。

“那就真的是太感激秦大人了,我敬您一杯!”林夕故作惶恐的说道。

“客气客气。”秦临笑着端起杯子喝酒,要是真的能够跟这个林焕交上朋友,自己每年给曹家拿钱就不用发愁了。

三人在包厢里面举杯畅饮,秦临跟曹文宝两个人都喝多了,出来的时候步伐不稳,秦临拍着林夕的肩膀,道:“林兄,你以后要是有用的到我的地方尽管开口,我一定帮你!”

“嗯,谢秦大人。”林夕点头道,曹文宝已经喝的酩酊大醉了,早就被自己府里的小厮给抬回去了。

“那我就先回去了,有事记得找我,记得找我!”秦临的马车已经到了,他还是叮嘱了林夕一番,这么大一个金库,他绝对不能够让跑了。

......

医馆

顾朝吃完饭后就来到了孙大夫的医馆,不过了过来的时候孙大夫医馆里面有很多的病人,为了不打扰孙大夫给人瞧病,他便没有进去,而是来到了一间书屋,在这里看书打发时间。

在大夏,虽然每个地方都有书屋,但是能够真正买得起书的都是富贵人家,像一般的寒门子弟是买不起书来读的,他们只能够去借藏书之家的书籍,手自笔录,计日以还。

这种风气盛行,所以有些书屋的老板就看到了利益,便以低价请一些寒门读书子弟来抄书,每日免费供应一顿饭,还会有少量的报酬。

这些读书人大都买不起书,在书屋里面做抄书的工作以来能够赚取一些生活费,而来能够看很多的书,抄的书多了慢慢都能够记下来,是一举两得的好事情,所以大多数的人都愿意去做。

顾朝随手翻阅着这些书籍,他自幼便博览群书,家里的藏书也数不胜数,从来没有因为读不起书而发愁,看到书屋里面排排坐抄书的书生,心里莫名的有些伤感,跟这些人比起来他似乎是幸运的,但又似乎是不幸的。

幸运的是他不用为了生计发愁,可以专心致志的读自己的书,幼年时便结识了天下闻名的名人学士,所见所闻皆要比这些人好的多;但他又是不幸的,最是无情帝王家,他父亲是肃王,坐拥天府之国,他虽有满腹经纶,但终究不能够像这些人一样参加科考,不能够凭借着自己的本事为自己谋一番天地,只能依靠着家里的势力度日,终归还是不自在的。

所以古人说的好,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他生在了这样一个家里,就注定了要与旁人不一样的,注定要承受更多的东西。

随手翻阅着书架上面的书,这些书籍他都是看过的,找了几本地方志后付了钱,出了书屋。

孙大夫的医馆此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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