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首日(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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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三日期限的第一日。整整一上午,佘美清三人都忙着打扫富贵斋。

草庐里的东西除了粮食佘美清都放弃了,只有罗氏磨豆腐的小石磨她决定带进新家,但石磨沉重,刘婶便说刘虎已经回来了,等过些日子来恭贺佘美清乔迁之喜的宴上,一同拿过来。

忙到中午,刘婶在厨房擀了面条,三人吃过午饭,刘婶儿就有眼色的回家了。

佘美清推开西侧卧房的门,对佘宝璐说“以后这就是你的房间,里面的摆设都随你喜欢。”西室应该是原主人办公的地方,除了有桌椅床铺,还有书架书案。所以佘美清把佘宝璐安排进去,一方面方便他学习,一方面方便自己咸鱼。

人在得到新物品时都会兴奋和爱惜,更别说刚刚搬进新家的佘美清姐弟俩。本来佘美清想着休息片刻下午就准备给于既明的菜单,但是富贵斋的一砖一瓦都强烈刺激着她的脑神经,让她完全没有睡意。

敲开佘宝璐的房门,这小子也正精神头十足的翻看着书案上的书本。佘美清交代一声,决定先去街上转转。

除了富贵斋巷口不远就是永胜街,周围都是岭棉的商业街。各种商铺市集皆是环绕永胜街而立,所以佘美清不用一个时辰就能根据年朝的食材总结好菜单。

其实佘美清心里是想好几样的。第一个当然是一口就征服佘宝璐的扣肉,这里没有梅干菜,但是做单纯的扣肉佘美清也没在怕的。

第二道蒜香鸡块。这里的鸡大多直接煲汤或者做烧鸡,或者爆炒,所以这道菜是有市场的。

第三道佘美清想的是狼牙土豆。这道菜也是她自己的最爱和拿手菜,炸好的土豆加上各种普通的调味料就能变成一盘让人欲罢不能的美味。佘美清只需要去铁匠铺定做一把合适的刀就行了。

还有九道菜没有着落,佘美清忽然有点后悔。如果是在现代十二道拿手菜那就是小意思,可她身在年朝,许多食材都无处可买,连最基本的淀粉这些人都没听说过。

其实关于淀粉佘美清是有想法的,从她察觉到年朝没有淀粉,就一直想尝试自制淀粉,只是一直没有腾出手来忙这件事。土豆,玉米年朝都有,制作起来简直太简单。

有想法就要动手。佘美清先去铁匠铺定做了犬齿一样的刀,并特意说明明日必须取走。又找了卖菜的小贩商量半天买了筐中所有土豆人家才同意帮忙送回富贵斋。

回到富贵斋佘美清本想把佘宝璐叫出来帮忙,走到门口听到屋里传来朗朗书声。

佘宝璐自幼就很好学,启蒙也并不晚。只是后来家里连吃饭都困难,活生生耽误了。现在条件终于好了,佘宝璐的求知欲也跟着活了起来。

见佘宝璐在读书,佘美清没再出声打扰,独自来到厨房,一个个的把土豆削皮洗干净。就像之前在草庐清洗猪骨一样,佘美清觉得只要自己这么踏踏实实的做,就能变成出色的商人。

她见过最出色的商人应该就是于既明了,风满楼的实力她知道。每次和于既明说话,都能感觉到虽然他语气波澜不惊,却总能抓住关键,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

他似乎很喜欢绿色,每次见他衣服不是绿色就是青色,身上连块玉佩都没有。再加上他那清冷孤傲的五官,让人觉得是不沾世俗的仙人,一点儿也不像商人。

不过于既明的确是佘美清两辈子加起来见到过最帅的人。

不!帅还不够贴切。佘美清想到这里脑海里浮现出于既明的脸,细长的丹凤眼,高挺的鼻子,两片薄唇......

咳!!!

佘美清拍了拍胸口,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感到莫名的躁动,但是于既明确实不能说帅,用美来形容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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