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此时应导引国际私法!(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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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安和洛阳交界,有条洛河,也称雒水,特别长,横贯东西。

长安和洛阳富甲天下,各国商旅络绎不绝。

不只是这几个敌对国,还有波斯、天竺、大食国的商船,也来大离朝做生意。

每个地域的法律制度不同,互相冲突的情况经常出现。

因为战乱,长安到洛阳的商路断绝,商人无法做生意,只能干赔钱。

史斌平定长安后,河运也通了,可以继续做生意了。

商人们高兴之极,一窝峰的涌进来。

这对大离朝来说,与其它国完全是互惠互利的事。

他们把当地特产运到大离,大离把丝绸、茶叶、瓷器加十倍利润运到国外,大离朝铁定是贸易顺差,这挣钱速度就跟捡的一样。

但这月下旬,发生了一件大事,引发各国商旅抗议。

他们有的用手帕包头,有的鼻青脸肿,有的身上淤青。

显然是起了大冲突,又谁也说服不了谁,这才请大离朝皇帝陛下裁决。

三法司收到此案,也懵了。

因为这案子涉外,这帮熟记律法,精通文墨的刀笔吏,这次一筹莫展了。

案件如下:

出岚国的皇商,在大离朝买了巨量丝绸,要运到天突国和桓涂国。

他们钱多,量大,所以价格有优惠。

另外两国钱比他少,得不到这样的价格。

所以他们宁可让渡一部分利润,也要买出岚国的货。

毕竟你如果要货少,大离朝是没义务理你的。

这就好比你作为消费者去厂家提货,人家十万份起卖,你说我是普通消费者只买一件即可,你按批发价给我吧,人家会说你有病。

以前他们也和梁国做生意。

现在大家被史斌忽悠的,和梁国绝交了。

其实也不全是史斌的能量大,而是梁国太贪,只顾自己抢地盘,让小弟们白死人,白搭钱粮,不给好处。

所以不方便报复时,没人说话。

一旦史斌拱火挑拨,甚至主动攻打梁国,其它人也群起而攻之。

所以要怪就怪梁国这两代君主太拉胯,爹不行,儿子也不行。

格局太逊。

反正现在和梁国闹的绝交了,也不用管谁对谁错,再说这个没意义。

但是吧,出岚国的大商人,是皇商,有的是钱,采购量巨大。

以前和梁国是朋友,随意过境。

现在绝交了,不能从人家境内经过吧?

不抢死你才怪。

不把你的人杀光了才怪。

那怎么办?

绕道。

但绕这么远的路,绕这么大圈,额外产生的运输成本和其它成本怎么办呢?

风险一共就这么多。

算你的,还是算我的?

按出岚国的法律,这种情况属于情势变迁,对方必须加钱。

而按桓涂国的法律……

该国官员素质极低,上来就骂:“加你妈……我朝没有这样的法律,依我们国的法律,这种事属于天定活该条款。意思就是说,老天爷让你活该,多余的钱,你自己承担。”

天突国的法律呢,则这样规定:“只要你迟到,大宗货物误期送至,伤害了本国人的期限利益,一律处以五百两银子的罚款,至于原因,则在所不论。”

要是五分钱,那也罢了,谁也不会闲的蛋疼因这点小钱跟你打这官司浪费时间。

五百两银子,那可不是小数啊。

出岚国皇商当然不愿意赔这钱。

以他的身份,当然不缺这点钱。

但是这事敏感啊。

他以皇商的身份行商,如果被罚,到时人家会这样说,出岚国被罚五百两。

罚一文都不行!

连累朝廷挨罚,丢这么大的脸,这罪过谁受不的了!

其实波斯等国也有类似规定,不可延误,延误要罚钱。

现在事情就僵在这了。

几方人士各执己见,根本就说不明白,惹焦躁了,互相谩骂,最后在离都长安城大打出手。

各自受伤。

因和梁国绝交,竟然惹出这么多事。

不能走梁境,意味着不能走陆路,而只能被命运强迫走水路。

可是走水路适用的是另一套运货模式。

货交承运人。

货过船舷转移所有权。

以提单或仓单代替支付。

以朝廷信誉作保。

大离朝廷以银票承兑。

海运商人要求按自己的原则来,陆运商人说你在放狗屁。

谁也说不清,最后有人提议:“人言大离皇帝圣聪烛照,才高八斗,有异术,同时还是法学天才,何不请他裁决?”

马上有人附和:“对呀,咱们现在在人家的地盘,这般打来打去,成何体统?再打十年,甚至打出人命,也打不出结果,还不如听大离皇帝陛下的!”

打架打的凶,达到一致意见倒挺快。

他们向礼部尚书投递名刺(用木头用的古代名片),提出自己的要求。

这些人全是贵族,虽然是外国人,但大离和外国联系甚密,礼官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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