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一个合格的守夜人,要敢于收拾各个品种的坏蛋(1 / 2)
没人去劝郭靖。
此情此景,还是让他哭个痛快吧。
他真幸运,有一个这么伟大的母亲。
当年她怕说出真相,会伤害到儿子的自尊,使他终生意志消沉,于是她撒了个谎。
由于她没有和其它人一样,击碎儿子的信心,所以郭靖一生都活得坦坦荡荡,直至声名鹊起,受到无数人的敬重。
他一直相信母亲说的话,认为自己大智若愚,所以他一直没有放弃努力。
过了一会,郭靖涣散的童孔中,又陡然有了精神。
他是个拿的起放的下的汉子。
“接着喝酒!”他把母亲的遗物放回去,回到桌席。
史斌举杯提议道:“敬这位呕心沥血,苦尽甘来的母亲!”
“好!”
这帮酒鬼又开始勐喝。
黄小姐添酒时听见他们谈论此事,她是今天才得知真相,也由衷的为这位未曾谋面的婆婆感到自豪。
她在心里说:“您真是一位优秀的娘亲。以后我们有了孩子,我也要像您学习。”
她正在厢房这愣神呢,门外闯进来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张望着里屋,看见女主人在,声音急促的说:“婶娘,快去告诉叔叔,雍浩这个浑不吝要挖你家老太太的坟!”
黄小姐睫毛颤动,眼神中掠过愤怒的光芒,骂道:“这个杀千刀的!”
小孩声音太大,里屋的人全听见了。
郭靖惊诧之下,狠狠的用拳头砸了一下桌子,对史斌说:“天尊,我娘亲走的早,为我受了一辈子苦,一天的福都没享到。别人去拜坟,都是到了坟头才哭,我……我是出了门就哭,一边哭一边念叨着,娘呀,孩儿无能,没让娘享过福!雍浩这个杀千刀的龟儿子!敢挖我娘的坟!”
郭靖两眼要喷出火来,气的起身就去拨刀。
史斌一甩手,对众人道:“别喝了,大家都跟郭大哥走。”
这时黄小姐冲了进来,泪眼汪汪。
“夫人稍待,我都知道了。”郭靖说完就往外走。
老太太的坟在乱葬岗。
普通老百姓,没有权贵家族那么多讲究,又风水,又气脉的。
普通人家的坟就随便找个地方葬了,立块碑,以供后人凭吊,哀思。
坟地很远。
在古代,这是活人和死人之间的契约。
坟地附近,是不能住人的。
一路上,郭靖和众人说起这雍浩的来历。
雍浩,雍闿的后人,他们家族的老祖宗叫雍齿。
这家人在造反方面非常有名。
雍齿造刘邦的反。
雍闿造刘禅的反。
造反世家。
不过雍浩暂时没造大离的反。
但这并不值得庆幸。
大离王朝的坏品种实在太多了。
有强横霸道的,有巧取豪夺的,有杀人放火的。
这类,基本都被史斌和他手下的守夜人收拾过。
但大离那些恶人中,还有这种最恶心的,像牛皮糖一样恶心老百姓,但又不犯法的。
大离王朝就只有一部大离律,对百姓造反等方面,应该怎么判,规定的那叫一个事无巨细,像老太太的裹脚布一样又臭又长。
涉及皇室贵族的其它利益,也是规定的很细致。
皇家子弟享受哪些特权,更是占了三分之一篇幅。
而涉及老百姓的利益呢,抱歉,大离律在这方面的很多事项,基本为空白。
那没法可依,怎么判呢?
县令大人看着办。
如果县令大人全家和他的所有亲戚全都是人渣,欺负百姓怎么办?
不怎么办,百姓活该挨欺负。
作为蜀中数着的大世家,大豪族,雍浩这辈子从没杀过人。
甚至都可以说,他从来不做犯法的事。
比如,私闯民宅。
这个行为对被冒犯的人来说,简直是恶心他妈给恶心开门,恶心到家了。
恶心到极限了。
但大离律没规定这一条。
法不禁止皆自由。
雍浩既不讨吃,也不讨喝,带着手下的狗腿子去别人家住,挡在门口,不让主人进门。
门都进不了,更不用说和老婆亲热了。
但大离律没有规定这样的行为怎么判。
只要他不伤人,不杀人,不偷不抢,那就是民事行为,不判刑。
而他背后有县令撑腰,县令从来不管。
谁让他们是亲家呢。
所以他即使把宅邸的主人气的吐血,也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主人憋了一口浊气,无处撒,只能默默给钱。
钱到位,人走的就快。
大离律像某些特别明显的罪行,是有规定的,比如杀人者死,盗窃者处刑。
偏偏雍浩的行为与这些都不沾边。
史斌心里直骂娘:“你们吕家几代人,加起来快二百岁了,一把年纪全活到狗身上去了吗?连法律都修不好!到处是空白!这也能叫爱民?”
私闯民宅不走,占领别人家的地盘,还拿他没辙,还要倒贴钱。
那家主人心眼小,身体也不好,没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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