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一个合格的守夜人,要敢于收拾各个品种的坏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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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去劝郭靖。

此情此景,还是让他哭个痛快吧。

他真幸运,有一个这么伟大的母亲。

当年她怕说出真相,会伤害到儿子的自尊,使他终生意志消沉,于是她撒了个谎。

由于她没有和其它人一样,击碎儿子的信心,所以郭靖一生都活得坦坦荡荡,直至声名鹊起,受到无数人的敬重。

他一直相信母亲说的话,认为自己大智若愚,所以他一直没有放弃努力。

过了一会,郭靖涣散的童孔中,又陡然有了精神。

他是个拿的起放的下的汉子。

“接着喝酒!”他把母亲的遗物放回去,回到桌席。

史斌举杯提议道:“敬这位呕心沥血,苦尽甘来的母亲!”

“好!”

这帮酒鬼又开始勐喝。

黄小姐添酒时听见他们谈论此事,她是今天才得知真相,也由衷的为这位未曾谋面的婆婆感到自豪。

她在心里说:“您真是一位优秀的娘亲。以后我们有了孩子,我也要像您学习。”

她正在厢房这愣神呢,门外闯进来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张望着里屋,看见女主人在,声音急促的说:“婶娘,快去告诉叔叔,雍浩这个浑不吝要挖你家老太太的坟!”

黄小姐睫毛颤动,眼神中掠过愤怒的光芒,骂道:“这个杀千刀的!”

小孩声音太大,里屋的人全听见了。

郭靖惊诧之下,狠狠的用拳头砸了一下桌子,对史斌说:“天尊,我娘亲走的早,为我受了一辈子苦,一天的福都没享到。别人去拜坟,都是到了坟头才哭,我……我是出了门就哭,一边哭一边念叨着,娘呀,孩儿无能,没让娘享过福!雍浩这个杀千刀的龟儿子!敢挖我娘的坟!”

郭靖两眼要喷出火来,气的起身就去拨刀。

史斌一甩手,对众人道:“别喝了,大家都跟郭大哥走。”

这时黄小姐冲了进来,泪眼汪汪。

“夫人稍待,我都知道了。”郭靖说完就往外走。

老太太的坟在乱葬岗。

普通老百姓,没有权贵家族那么多讲究,又风水,又气脉的。

普通人家的坟就随便找个地方葬了,立块碑,以供后人凭吊,哀思。

坟地很远。

在古代,这是活人和死人之间的契约。

坟地附近,是不能住人的。

一路上,郭靖和众人说起这雍浩的来历。

雍浩,雍闿的后人,他们家族的老祖宗叫雍齿。

这家人在造反方面非常有名。

雍齿造刘邦的反。

雍闿造刘禅的反。

造反世家。

不过雍浩暂时没造大离的反。

但这并不值得庆幸。

大离王朝的坏品种实在太多了。

有强横霸道的,有巧取豪夺的,有杀人放火的。

这类,基本都被史斌和他手下的守夜人收拾过。

但大离那些恶人中,还有这种最恶心的,像牛皮糖一样恶心老百姓,但又不犯法的。

大离王朝就只有一部大离律,对百姓造反等方面,应该怎么判,规定的那叫一个事无巨细,像老太太的裹脚布一样又臭又长。

涉及皇室贵族的其它利益,也是规定的很细致。

皇家子弟享受哪些特权,更是占了三分之一篇幅。

而涉及老百姓的利益呢,抱歉,大离律在这方面的很多事项,基本为空白。

那没法可依,怎么判呢?

县令大人看着办。

如果县令大人全家和他的所有亲戚全都是人渣,欺负百姓怎么办?

不怎么办,百姓活该挨欺负。

作为蜀中数着的大世家,大豪族,雍浩这辈子从没杀过人。

甚至都可以说,他从来不做犯法的事。

比如,私闯民宅。

这个行为对被冒犯的人来说,简直是恶心他妈给恶心开门,恶心到家了。

恶心到极限了。

但大离律没规定这一条。

法不禁止皆自由。

雍浩既不讨吃,也不讨喝,带着手下的狗腿子去别人家住,挡在门口,不让主人进门。

门都进不了,更不用说和老婆亲热了。

但大离律没有规定这样的行为怎么判。

只要他不伤人,不杀人,不偷不抢,那就是民事行为,不判刑。

而他背后有县令撑腰,县令从来不管。

谁让他们是亲家呢。

所以他即使把宅邸的主人气的吐血,也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主人憋了一口浊气,无处撒,只能默默给钱。

钱到位,人走的就快。

大离律像某些特别明显的罪行,是有规定的,比如杀人者死,盗窃者处刑。

偏偏雍浩的行为与这些都不沾边。

史斌心里直骂娘:“你们吕家几代人,加起来快二百岁了,一把年纪全活到狗身上去了吗?连法律都修不好!到处是空白!这也能叫爱民?”

私闯民宅不走,占领别人家的地盘,还拿他没辙,还要倒贴钱。

那家主人心眼小,身体也不好,没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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