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我还要(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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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安静一下!”张凡拿着麦克风大声喊了一句。

瞬间,全场安静下来。

所有女人都目光期待的抬头看向张凡。

至于男人,一个个眼神不善。

“我们华国有句话叫做有缘千里来相会,很高兴今天能跟大家在这里相聚。”张凡又说了一句。

所有人眼神中露出了疑惑。

张凡笑了笑继续道:“为了咱们的缘分,今天我想在这里为大家唱一首歌。”

“一首《It'smylife》带给大家。”

所有人眼神中带着几分疑惑。

“《It'smylife》?”

“从来没有听过啊,好听吗?”

“是哪位天王的新歌吗?”

台下有些女人大声问了几句。

张凡只是笑了笑,并没有回答。

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中,在张凡的身后,略带重金属风格的前奏骤然响了起来。

紧接着,是两声“咚…咚”的鼓声轰然响彻全场。

鼓声之后,张凡整个人的气势瞬间一变,沙哑的低吼声传来。

“吼~!吼~!”

所有人一瞬间眼睛顿时瞪大。

眼神中满是不可思议。

同时,他们感觉到体内一股热血开始燃烧了起来。

毫无疑问这是一首极其震撼的摇滚歌,但是他们从来却没有听过。

仅仅是前奏,就让人瞬间热血沸腾。

“天呐,这首歌我为什么从来没有听过?太炸了吧?”

“我的身体…已经受不了了。”

“这是什么神仙歌啊?”

“这是哪位天王的新歌?爱了爱了。”

台下所有人这一刻都响起了尖叫声和呐喊声。

张凡站在台上笑了笑。

这首歌在地球可是被无数乐迷尊为圣歌的存在。

虽然乐队是他找多米尼克临时救场的。

但是都依然不可否认这首歌的炸裂程度。

如果能把…国风乐团调过来,效果只会比这更好。

酒吧二楼的包厢里,多米尼克坐在沙发上,沙发的旁边是一面超大的落地窗。

从这里正好可以看到台下的情景。

本来他对于张凡是没抱什么希望的。

谁知道金属风格前奏一响起来,多米尼克就从沙发上猛地站了起来。

一脸不可思议。

一旁的赫拉撇了对方一眼,嘴角微微上扬。

张凡总是能给人以这样的表情。

自从跟了张凡之后,这样的表情他看到了太多了。

甚至他自己,都无数次被张凡震惊到。

就比如刚才,重金属风格的摇滚前奏,再加上那两声重鼓之后的开嗓,直接就将人的狂热激发了出来。

这种音乐节奏的把控…恰到好处,处理的相当到位。

有时候他都怀疑,张凡是沉浸在音乐声无数年的前辈。

当然,被震惊到的不仅仅是多米尼克和赫拉。

还有酒吧里在场的所有人。

咚!咚!

鼓声轰鸣!

张凡的歌声随之响起。

“This-ain't-a-song-for-the-broken-hearted。”

这不是一首给伤心人的歌。

“No-silent-prayer-for-thefaith-departed。”

没有为失去信仰者的默祷。

特有的金属质感,带着几分沙哑的嗓音,给人一种强烈的冲击。

再加上张凡异常纯正的英语发音,让在场的众人轰然炸裂。

这一刻,全场所有人都开始尖叫呐喊起来。

简直太好听了。

那种节奏和歌词的衔接,再加上张凡独特的嗓音,直击灵魂。

让人听起来热血沸腾。

“Zhang,我爱你!”

“我要死了!”

“啊…太好听了,我控制不住我的身体了。”

一声声尖叫和呐喊,直接将整个酒吧的气氛带到了高潮。

劲爆的音乐响彻全场,闪光灯如漫天繁星,闪烁不断。

年轻的男女们随着音乐的节奏疯狂的扭动着身体。

很快,张凡的前半段结束。

所有人都以为这就是高潮,然后很快,他们就发现。这才仅仅只是开始。

略微的停顿之后,张凡略带沙哑的声音瞬间又提高了几分。

“It's——my——life。”

这是我的人生。

“It's-now-or-never。”

把握现在-机会稍纵即逝。

“I-ain't-gonna-live-forever。”

我不希望长生不死。

“I-just-want-to-live-while~I'm-alive。”

我只想趁活着得时候认真的生活。

整个酒吧里,伴随着张凡的歌声,所有人都尖叫呐喊声冲天。

火爆的程度,比之前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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