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辣猪手事件(为盟主“江西胖哥”加更)(1 / 2)
两人说话的功夫,兰妈已经煮熟了粥,抽空过来给二斤泡上黄金茶,又麻利地收拾猪肉去了。阿花的食量太大,够忙活一阵的了。
两人四年没见面了,要说的话很多。兰迪讲他在剑丘的事情,二斤讲他在江夏的工艺学堂的经历。
有时候还讲到小时候捉鱼打鸟,和兰之一伙人打群架的事情,不知不觉天就要黑了。
“哥,那些肉吃不了容易放坏,要不要晒成腊肉?”
兰祚和亨利已经收拾完了四只狐狸五只野猪,兰祚跑进来请示。
兰迪皱着眉头想了下,“先让亨利收进储物空间吧。等打完了山上的魔兽我要请客,把兰之对咱们的态度架起来,让他不好轻易反悔。”
“咦?兰迪你怎么这么懂人情世故了,剑丘还教这个?”
“二斤啊,我跟你说的那个邵山师兄,就是人情世故的行家。我有幸跟他一个宿舍,能学到的,不及人家的十分之一。”
兰祚和兰妈把菜端上了堂屋的大桌,除了兰氏红烧肉,还有冬笋炒腊肉、黄花菜焖猪肚、潇湘猪手,除了兰之送的腊肉,主材全取材自野猪。
二斤不跟兰迪客气,“我可好久没吃过婶子做的红烧肉了。”
二斤和亨利要去帮忙,被兰妈劝住了,“你们喝酒,我和兰祚来就行。”
饭菜上齐,摆好了石兰溪小曲,兰祚被兰妈也推上了桌。
“婶子一起吃吧。”
“我刚喝了点粥,做菜的时候已经尝饱了,不饿。”
兰迪若有所思,娘其实是遵守传统的规矩,女人不能上桌。可这真是对的么?自己将来要是把可可娶回家,也不让她上桌?
兰迪一时想不明白,发现堂屋里一暗,西下的太阳最后一点余光被挡住了,阿花昂首阔步地踱了进来。
它在外面闻到红烧肉的香味,早就馋得抓耳挠腮。不过自己好歹是“大师兄”,兽中之王,不能跟猴子似的。忍了好久,居然没人招呼自己,还是拿着架子自己走进了堂屋。
晃动虎脑袋左右看了看,兰妈这个长辈没上桌,那我就最大了?于是毫不客气地从二斤身边挤过,向主位走去。
二斤比较胖,往那一坐确实后面的空隙就比较窄了。
记起自己明天参加兰迪的小队上山,还要躲在这头老虎身后呢,赶紧将椅子向前挪,肚子紧紧贴在桌子上,桌子面都微微抬起。
阿花费力地从二斤身后挤过,黑黄的圆桌随之摇摇晃晃。
阿花大摇大摆的蹲坐在主位上,虎爪随意的拍了拍二斤的肩膀,点点头,似乎是嘉许。
然而二斤却身体一僵,脸色煞白,咬紧牙关,双手双腿止不住的颤动,丝毫感受不到阿花的善意。
兰柞见阿花入座,准备起身,被兰迪按住。
兰迪赶紧跑出去从灶间端来了一大盆红烧肉,殷勤地放在阿花面前。
阿花对二斤的恭敬非常满意,铲屎官的这个朋友很好,比那个大个子和蔼多了,铲屎官也挺勤快,嗯,这是他应该做的。
兰迪单手示意了一下,大家开吃,几双筷子不约而同的指向桌子中心的红烧肉。
兰迪和兰祚对这玩意是想念已久,亨利已经被兰迪安利无数次了。果然,这种肥而不腻,入口即化的玩意,一口就征服了众人的味蕾。
兰祚虽然也很久没吃肉了,好歹吃相还算斯文,兰迪在剑丘吃味道寡淡甜腻的淮扬菜四年,对家乡的红烧肉望眼欲穿,立刻风卷残云。
亨利一直保持着贵族的风度,不过偷偷给自己加了个疾风术,加快了伸筷子的速度。
这一切阿花都看在眼里,它还没开始吃呢。本大王可是给曾侯爷当了四十年的宠物,什么场面没见过?
作为一个资深美食家,先要看看菜的外形,然后仔细闻闻味道,陶醉一番,然后慢慢品尝,才不能让好东西浪费了。你们这些没见识的,还需要本大师兄教导么?
嗯,本大师兄暂时还没到圣级,说不了话。
阿花看完,闻完,用舌头轻轻卷了几块肉入口,立刻虎眼圆睁,一低头,脑袋埋进了盆里。
狼吞虎咽说的就是这个时候的阿花,师弟们一人还没吃三块,阿花的一盆肉已经没有了。
兰迪早有准备,直接从桌子底下拿出了第二盆。
这里吃相最文雅的还是二斤,毕竟是富家公子,而且高端湘菜是常吃的。
吃了两口红烧肉,又尝了尝冬笋和黄花菜,开始对付猪手。这个时候兰迪站了起来,笑容满面地向阿花敬酒。
阿花虎头连摇,自己酒量不行,得在师弟面前维护自己大师兄的面子。而且万一喝醉,耽误了吃红烧肉万万不可。
大师兄戒酒了,众人一齐举杯。
这次亨利吃菜很小心,仔细观察了下,除了红烧肉,另三个菜都放了辣子,尝的时候就很小口,自觉尚可忍受。
旁边的兰祚给自己倒酒的时候,亨利却是撇撇嘴。
大夏这边的酒他喝过几次了,都是用碗。这里居然用这么小的盅,太小气了。
看来湘南这里,菜很可怕,人的酒量却小,那几瓶石兰溪小曲,真的够四个人喝的?
看兰迪和二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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