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三毛(1 / 2)
兰迪又上下打量了一下亨利,“你也要委托我顺路当你的保镖么?我是准备建立我自己的冒险队伍,不过可是要收费的。”
“不不不,我可以加入你的冒险队伍,我是一位祖传的合格的光明祭司,绝对有资格的。”
看兰迪一副嘲讽的眼光,亨利挺了挺胸脯,一伸手,手里出现了一把手术刀,“对不起,我拿错了。”
再一伸手,手里终于出现了一柄绿色的法杖。“看到没有,这可是龙血树制成的法杖。”
亨利把法杖收了起来,朝天空拱拱手,“我的先祖白斯文出身龟兹王族,可是龟兹的祆教大萨宝,后来当了光明左使,圣火堂长老,大唐全球帝国宰相。
我白家世代都是祆教的重要人物,要不是大灾变,我能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光明祭司?”
那根龙血树法杖兰迪认识,是光明祭司的高级法器。这就是师出名门的好处了,剑丘这届毕业的光明祭司有二十多个,这种高级法杖有好几根。兰迪自己穷,好东西可是见过的。
不过,兰迪有幸跟邵山一个宿舍,平时见的都是邵山的火焰勋章神器。想起试炼战斗时候,玉姑师姐加了疾风之狼后,宛若剑仙的身手,不由摇头叹息。
兰迪叹息的是,自己将来组建冒险队伍,规格要大大下降。
像瑞元领导的试炼小队那样,又有会玄武阵的阵法师,又有拥有神器的光明祭祀,还有拿着圣器法杖的法师,玉姑师姐这样的中级侠客,这种豪华阵容是再也看不见了。
能有亨利这样拥有高级法杖的光明祭祀相助,就已经不错了,兰迪心里已经准备答应亨利加入的请求了。
然而看兰迪摇头叹息,亨利误会了,以为兰迪这个名门弟子看不上自己这个普通祭司,左右看了看,压低了声音。
“兰队长,我是白氏子弟的事情可不是吹牛,我有祖传的神器的。”
亨利把身形往阿花那里靠了靠,挡住了餐厅众人的视线,左手放在靠里的座椅上,一张手,这回没有拿错,一根黑色令牌出现在手里。
兰迪的眼睛立刻直了,这玩意他恰好认识,邵山刚得了一枚,“圣……”
“嘘!”
亨利赶紧将圣火令收了起来,左右看看没人发现,长出了一口气,声音压到极低。
“当年先祖入圣火堂后,把圣火令都交给了光明右使陆危楼。我这枚,是先祖的子孙在祆教担当重要职务,从陆右使那里获得的。
你既然认识,应该知道我这个白氏后人不是冒牌的了吧?”
“这玩意可是能召唤英灵,你还用我保护你干什么?”
“唉,你是没用过不知道,这召唤英灵的法术不是很靠谱,每次召唤的英灵职业是随机的。要是被一群野蛮人包围,我召唤出个祭司来,我们两个近战弱鸡不是给人送菜?”
“那上面不是有乾坤大挪移的功法么?你就没学会?”
“我这个是第二枚,上面刻的是第三重功法,没有第一枚上的前两重做底子是学不会的。”
“嘿嘿,我知道第一枚在哪里,你就跟着我走吧。”
啊?没想到跟着兰迪还有这种好处,“行了老大,我就是你忠实的小弟了,你一定要帮我找到第一枚啊。
我倒不想找齐六枚圣火令,咱们交换上面刻的功法,我就是近战祭司,走到哪儿都不怕了。”
两个人鬼鬼祟祟地小声唠了这么两句,兰迪就收了一个忠心的小弟,虽然亨利比自己年纪大,管自己叫老大不是?
邵山是要到新法兰克去的。如果自己去里海神殿的事情顺利,肯定要去一趟新法兰克找邵山交货完成委托,这两个圣火令的持有者不就见面了么?
兰迪又吃了好一会儿,阿花也吃了六盘酱汁肉,这点儿肉远远不够阿花吃的,不过阿花两天前吃了一只烤黄羊,现在还没饿,只是馋了而已。
兰迪背起大剑,走出了餐厅,身后跟着新收的小弟亨利,阿花溜达着跟在身旁。
见到领着高级魔兽散步消食的兰迪,甲板上有一个是一个地给兰迪鞠躬行礼,兰迪只是微笑点头,回礼是回不过来的。亨利跟在后面,与有荣焉,走得昂首阔步。
前面忽然发生了骚乱,一个秃头少年不知从哪儿钻了出来,疯狂地奔跑,后面两个天竺人拿者棍子紧追。甲板上能有多大地方?然而少年身法灵便,左拐右拐,天竺人总是捉不到他。
餐厅看门的两个天竺侍者加入了围堵,这下少年跑不了了。
少年看了看船栏杆,想要跳江,却没敢。回头看到兰迪,这显然是个大人物,上来抱住兰迪的大腿,“老爷,救救我,我会被打死的。”
少年衣衫褴褛,个子矮小,头特别大,仔细看上面还是有几根头发的,显然是生活贫苦,营养不良所致。
兰迪自己就是穷人,之所以长这么壮硕,是父亲冒着生命危险上山打魔兽补贴生活,小时候才能有肉吃。
后来父亲终于还是死在了魔兽嘴下。看到这个少年的样子,过得还不如小时候的自己,不由起了恻隐之心。他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一定是没钱的穷人,逃票蹭船的。
这种事常有,兰迪把少年拉起来,拍拍他的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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