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5 风闻奏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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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对了,恪儿,你这长安商会是什么时候建立起来的?”李世民盯着李恪问道。

“不到半年吧,父王应该还记得去年冬天,儿臣在骊山收留了很多流民,这些流民每天都要消耗大量的钱粮,儿臣的汉王府也才刚建立,根本没有多少钱财,那里负担得起这么海量的消耗呀,儿臣被逼得没有办法,不得不想办法去赚取银两来填补王府的亏空!”

“还别说,人的潜能是无限的,被这这么一逼迫,儿臣的脑子好像开窍了一般,还真捣鼓出不少好东西,比如香水、肥皂、蜡烛、精盐什么的,儿臣王府的杨总管说现在的货物多了不好管理,就建议儿臣干脆成为一个商会好统一管理,儿臣听后觉得不错,就同意了,并把这一切都交给了他来大理…”李恪娓娓道来。

李世民闻言微笑道:“呵呵,想不到我儿还是一位经商的好手!”

“嘿嘿!不是儿子自夸,即便是陶朱复生、子贡再世,晚辈亦是不遑多让。”李恪一脸傲娇道。

“说你胖你还喘上了,你以为这是好事吗?最近弹劾你的御史一大堆,说你奇淫技巧、与民争利!”李世民黑脸道。

“与民争利,这个民是指平民百姓吗?儿臣看不见得吧,经营商贾之事的基本上全是门阀世家吧,这些门阀世家全都寡廉鲜耻,表面上看不起商贾之事,暗地里却把他们看成自己的禁脔,不允许别人染指分毫,父王,这些御史肯定全都被这些世家收买了,你应该好好治治他们…”李恪怒气冲冲道。

“混账…你真是口无遮拦,还好治治他们,你不知道御史有‘风闻奏事’的权利吗?还处治他们?你是想让朕关闭言路吗?”李世民训斥道。

所谓“风闻奏事”,就是举报人可以根据传闻进行举报,不必拿出真凭实据,也不署名。

南北朝期间,封建监察制度有了一项重大的发展变化,即御史有权“风闻奏事”,又称“闻风弹事”,“故御史为风霜之任,弹纠不法,百僚震恐,官之雄峻,莫之比焉。”

所谓风闻奏事,即“许风闻言事者,不问其言所从来,又不责言之必实。若他人言不实,即得诬告及上书诈不实之罪。谏官、御史则虽失实,亦不加罪,此是许风闻言事。”

简而言之,“风闻奏事”即是有御史根据风闻访知的情况弹劾大臣……

当然,御史风闻奏事,也并不是不加核对。

有的时候仅是风闻,未述核实情况,可在弹劾之后由皇帝或者宰辅询问被弹劾者,以甄别风闻奏事之真伪。亦有的是由御史台自行核实后方才奏劾的,这就不是风闻奏事了,其程序相当于御史台核实案情之后作为公诉人向大理寺提起诉讼……

而关于“风闻奏事”是否存留的争议,却依然存在。

“风闻奏事”是御史的权利,随便听说了什么皆可奏明上司予以弹劾,无论对错,毋须承担责任,这是为了鼓励御史“宁枉勿纵”,广开言路,使得官场更加透明,百官难以欺上瞒下恣意妄为。

然而“风闻奏事”之立意虽好,但言事者当真便能奉公无私么?倘若奏事者乃是生事之小人,恃为可以风闻入告,只是遵循一己之好恶,必然导致擅作威福以行其私。

奏事之人既然并未对所奏之事亲眼所见证据确凿,又怎能让三法司立案审理,量刑定罪?

“风闻奏事“有好处自然也有坏处,许多别有用心之人便利用“风闻奏事”来达到打击报复政敌的目的,方正“风闻奏事”也不需要负责人,即使达不到目的,也能恶心恶心对方。

所以也有很多人在争议“风闻奏事”这种体制,到底要不要保留?

在古代,“风闻奏事”或许有这样那些的缺陷。但到了现在,不会因为“子虚乌有”问题再弹劾罢免干部,但是“风闻奏事”对于干部管理而言,依然有着现实的意义。

穴有空洞,而后来风…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名干部不会没来由地被卷入凭空杜撰的“飞短流长”之中,但凡坊间流传开的,无论是对干部能力素质“品头论足”的“街谈巷议”,还是对干部德行操守“含沙射影”的“民谣舆论”,有的可能“言之有据”,有的可能“以讹传讹”,或真或假,但背后反映出来的都是在群众中自觉不自觉地形成的关于干部的看法和评价,不可不慎重待之。

干部声名在民间,加强干部管理就要多请群众“评”,多听群众“议”,注重从乡语口碑中考察识别干部。风闻奏事,即“不问其言所从来,又不责言之必实”,要注重鼓励群众善用“挑剔”的眼光、“怀疑”的态度、“审查”的视角监督干部的思想动态、德行表现和职业操守…

关于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言论,即使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正常的渠道向组织反映,及时提醒干部“勿以恶小而为之”,防止“小错不改酿成大错”。

日常工作中,要多到乡亲邻里、街头巷底中听听闲谈,了解了解干部人品;多到基层一线、服务对象中问问情况,了解了解干部德才;多到家属子女、朋友同事中拉拉家常,了解了解干部表现,从“道”听“途”说的“风闻”中获取有利于干部监督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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