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章、绰绰有余(3 / 4)
宗为尊,修炼再高又有何用,所以不用着急。
至于芦玉与凌雨的关系,那是一个好,有时芦玉还把自己头顶的竹花簪借给凌雨戴,凌雨对于这个簪子也是非常喜欢,不时在两人头上换着戴。
而在这日,李清铺开了几张纸,又挥笔写了起来。
他本来已经打算不卖字了,主要是现在银两已经足够,而且卖字也有风险,但如今的情况却让李清不得不卖。虽然自己娘子没说过缺钱用,但如今这不是新增了个小妾吗,这往后的花费可就大了,现在够用,不代表以后够用,李清这是未雨绸缪。
至于他书房下的私房钱一事,李清觉得还不够,又说放不下一事,李清如今脑洞大开,完全可以把银两换成黄金啊,这不就能放下了?
李清为自己这个天才的想法而鼓舞。
如今写起字来,李清是比之前更为潇洒,俗话说,人活到这份上,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他“重生”过来不过短短六七年,不但中了举人不说,还有两个如花似玉的女人,这简直是人生赢家。
而且李清还有没给自己娘子说的呢,那天去赴宴,不但宴会上的城主告诉他,如果现在想做官,就有官做。而且城主的女儿对他也是倾心不已,不过李清是一个没接受。一来他要继续科举,二来抛开城主女儿乃是鹤鸣城中三百斤级别里最可爱的少女不谈,李清可是很爱自家娘子的,更别提如今还有了小妾。
当然了,说李清没有做官也没有娶城主女儿那不是和其他普通人一样嘛,话虽这么说也没错,但这可是李清能选择的,其他人连门都摸不着。
此时挥手间,几幅堪称上等中的上等字就已经写好,不但超过其他人,就是比李清之前写的也要好上一分。
出门而去,李清依旧用的买书理由,如今他的书房已经有整整两面书了,不够这还不够,读书何来尽头之说。
芦玉自然笑着送李清出门,而李清此番出门,不但带了画作还带了些银两,要去换成黄金。
李清走后,正在厨房忙活的凌雨此时看向李清的书房,在芦玉进来后,她开口问道:“诶,芦玉,我一直有一个疑惑,夫君的书房内,为何在地砖下放着那么多银两?”
“嘻嘻!”听到凌雨问这话,芦玉就是止不住的一笑,而后朝院门看了看,确定李清已经远走,芦玉笑着说道,“你不知,那是夫君的私房钱,是他抽空卖字得来的。”
“卖字?”凌雨心头一动,“那今日说是买书,其实是卖字去了?”
芦玉点头:“一点不错,我之前想让他一心读书就不让他卖字,开始他还不卖。结果到了后来他就偷偷卖,我也不管,他也不说。”
“哦,是这样。”凌雨点头。
芦玉此时又说道:“对了,你可别告诉夫君,我可一直瞒得很好呢。”
“你放心,我保证不告诉夫君。”凌雨也笑着说道,说完又补充了一句,“这可是我们两人的秘密。”
不知为何,在说完这句后,厨房就有些沉寂,没了李清在的小院是安静无比,芦玉此时看了看凌雨,凌雨也看了看芦玉,一时两人是谁都没有再说,埋头做起了自己事。
微风吹拂,吹起了两人的发梢,散落在空中,腾空而起,却又被根系所紧拉,飘不出去。
却说李清,在拿着写好的字去卖后,不用多说,自然是卖的无比快,而且一幅字:十两银子!
不是李清自大,如今可是值这个钱。
一来李清身为举人,已经在整个大乾齐南道有了名气,二来因为当初的宰相一言,如今影响力依在,三来,因为李清的字体独特,如今已有不少人模仿,渐渐形成了一个字迹的派别,有不少人都买回去临摹。
而说起临摹,如今最好的当称刘老秀才,他也凭借着临摹李清的字,前不久被一个大户人家请去给家中子弟教授写字,虽说相比以往的卖字生活,如今赚的要少一些,但胜在安定,也是个不错的归属。
李清拿了三幅字卖空后,加上近日出门带的银两,统共七十两,而后就在城中的一家钱庄,换成了黄金。
说来既然有钱庄,李清当然可以换成银票带上,但每次要换的时候,李清总是下不了决心,作为一个现代人穿越而来,他实在对于这些钱庄之类的不放心,银票之类的总让他感觉轻飘飘的,不那么稳妥。而银两就不同了,即便是朝代更替,这也是实打实的硬通货,只听说过古代大户人家储藏金南瓜银西瓜的,就没听过储藏某个银号的票子传给后代的,这也是这个理。
李清作为读书人,自然是明白的。
于是即便是有手续费,李清也认了,通通都换成了金子,金子相比银子也好带的多,这下李清是不用愁。
回家以后,李清先是把买来的几本书放好,而后就把金子放在了原本银子的位置上,之后长松一口气,才出屋吃饭。
从这日起,李清就在读书之余依旧进行他的卖字大业,李清也一直认为自家娘子和小妾是不知道这事的,每次做的都是隐蔽无比,决心不留下破绽。
就这样,时间一转,两年多就过去了,进士试的时间也快到了。
而这两年多下来,李清的字卖的一直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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