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第 138 章(2 / 3)
发现,别人不经意的一句话,他都一下子抓住其中关窍。
别看他今年才四岁,所做的事一桩桩一件件的,可比不少大人都要厉害多了。
小时候便这么能干了,以后绝对是个能为朝廷、为百姓办实事的能臣!
太后夸道:“确实是个好孩子。”
这么大一点的孩子,不跑出去玩泥巴玩得自己满身脏兮兮已经很不错了。谁家孩子能像他这样小小年纪就闻达于朝堂?
更难得的是,这孩子隐隐有那“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胸怀。
不管是上次的《讨“金莲癖”檄》还是这次通过丘濬请宣谕,都不是为扬名为私利,而是确确实实看到了存在的问题才奋笔疾书,想通过自己手中小小的笔杆子尽可能帮到那些可能遭受苦难的人。
连丘濬这样跻身阁老之列的人都对这孩子另眼相待,难道仅仅是因为他长得讨喜可爱?
朱祐樘听太后也这么认为,心中更觉这小神童乃是老天给他的“祥瑞”。
母子几人闲聊了一会,朱祐樘又命人把顺便捎带过来的胎毛笔拿给太后与太皇太后。
她们一个是皇祖母,一个是皇□□母,理当也存一支。
太后笑道:“我听说这胎毛笔也是王家那小神童带起来的,要不然京师可没有这样的风俗。”
京师过去大多是外族的都城,许多习俗都是太宗迁都后才慢慢兴起的。
像胎毛笔兴许在一些地方曾风行一时,京师却是今年才掀起了这么一股子做笔风潮。
“确实是他看书看来的,翰林院那些学士们最先做了起来。”
都是为人父母的,哪怕明知什么“状元笔”皆是野史传说,也想借此博个好彩头!
思及文哥儿给宫里宫外都带来了这么多乐事,朱祐樘笑道:“这次我们的小神童又提出一桩有益于百姓的好事,怎么都得赏赐一二才是。”
于是朱祐樘命人挑拣批上好的文房用品,派人送去王华家作为嘉许。
王家小神童勤勉而好学,肯定不喜金银俗物,更爱读书习字!
另一边,文哥儿正在家里玩耍呢,就听人说宫里来人了。
文哥儿跑出去一看,觉得来的太监有点眼熟,好奇地问道:“我们是不是见过?”
那太监笑着回答道:“小的谷大用,是见过的。小官人忘了吗?你头一次入宫,还是小的送小官人出宫门的哩。”
文哥儿每日忙这忙那的,见的人越来越多,现在碰上很多人也只觉得眼熟,别的就再没有什么印象了。
经那叫谷大用的太监这么一提醒,他一下子就想起来了,立刻表示自己记下了谷大用的名字,下次一定不会再忘。
谷大用目前在御前当值,虽还算不上宫中有头有脸的“大珰”,做事却已十分妥帖。
他没与文哥儿透露朱祐樘与太后他们的谈话,只恭敬地把御赐之物都呈给了文哥儿,将朱祐樘要他转达的夸赞一句不漏地带到。
文哥儿听了十分高兴,开开心心送走谷大用,转头给岑老太太她们看自己拿到的御赐文房用具。
皇帝用的自然都是好东西,像这笔就是全是湖笔,时人素来有“湖颖之技甲天下”之说,湖笔也被称为“笔中之冠”,和文哥儿手头那些买来练字(供他糟/蹋)的便宜笔自然大不相同。
文哥儿得了朱祐樘赐给他的几支上好湖笔,压根没有供起来当宝贝的想法,每天揣上一支去翰林院习字。等别人朝他的笔看过来了,他还骄傲地跟别人说这是圣上赐给他的!
钱福等人听得一阵默然,这小子就是故意拿着笔来跟他们炫耀的吧?
可惜的是李东阳他们那边他没法炫耀,因为他们这些翰林官大多要负责写经筵讲章之类的,都是有御笔赐下的。
这些笔全都是地方上贡献的好笔,基本人手一支!
用完了还能再支取。
这就是有编制的翰林官待遇!
果然和钱福他们这些还在进行岗前培训的实习生不一样!
文哥儿炫耀不了自己的御赐笔已经很郁闷了,偏李东阳还挤兑他:“你得了陛下赐你的好笔,怎地字还是写得和以前差不多?”
文哥儿听得气鼓鼓。
谁的字是短短几天就能突飞猛进的?!
难道他李西涯的字在刚满四岁的时候就很好了吗?!
李东阳听了文哥儿反过来质问自己的话,笑而不语。
旁边的王华一听文哥儿居然自投罗网,帮李东阳把藏在笑里的话说了出来:“你先生四岁便因为写得一手好字被宣召入宫面圣去了。”
文哥儿:“……………”
可恶,他居然忘了这件事!
都怪他爹吹嘘过的神童太多了,弄得他都没记住每个人都是怎么个神童法!
王华哪里能放过这么个良好的鸡娃机会,还与文哥儿讲起去年一个新科进士洪钟,那可是才十八岁就高中的少年天才!
人洪钟啊,也是年纪很小就被宣召入宫,小到什么程度呢,和他一样才四岁,写字根本够不着桌子,只能趴在地上划拉!
宪宗皇帝见他一口气写了几十个字,书写十分流畅,便欣然命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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