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穷读书,富学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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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城百里外的官道旁,一群如狼似虎的家伙,已经蹲在此处大半日了。

陆仁甲望着中天满月,眉头皱的越发深了。

这小子难道长了翅膀飞去东都,否则怎会此时还不见人影!

见不到人,也就杀不到人,回头他是无法跟齐王交代的。

正不知如何是好时,他瞧见大兴城方向的官道上,一道快若奔马的身影疾驰而来……

陆仁甲眼睛一亮,发出两声短促的夜枭之鸣。

林子里呼啦啦站起一群人,那些人兴奋的舔着嘴唇,伸展着四肢……

李太平在大宅子里忙活了一炷香的时间,宰了二十多头猪,其中还有个九品的。

弄出了响声,想杀光那是不可能的,总是会有见事不好开溜的,他也不能大半夜满城追杀,那就太看不起金吾卫了。

见好就收,穷寇莫追,该走时绝不会拖泥带水,这一点李太平还是拿捏的很到位的。

李太平翻出城,在林子里将血衣一把火烧了,这才沿着官道一路疾奔。

大月亮底下,林子里有些什么,是瞒不过李太平的。他距离陆仁甲藏身的密林还有几十丈时忽然停了下来,望着密林突然开嗓吼道。

“求财,兄弟能救急!求命,兄弟tiao子硬!诸位朋友,现身给说法吧。”

青衣背剑匣。借着月色,陆仁甲一眼确定,等的人来了,不由招呼一众手下跳上了官道。

“人材两求,朋友若是开事,留全尸!朋友不开眼,无葬身地!”

看着呼啦啦跑出数百号人,将他围住,李太平笑了。

数百好人,看似一窝蜂的扑出来,可十人一火,也太乱中有序了。

还有,哪家的盗匪红光满面,装备整齐划一,这扮相还不如直接告诉他,俺们是军人假扮的,就是专门取你命来的。

李太平紧了紧剑匣,很是嚣张的吼道:“小爷我大风大浪的见的多,你们这几头懒蒜还想杀我,看小爷我一剑斩了你们……”

“看剑——”

夜伴惊雷,风云动。一道身影,化长虹……

陆仁甲傻了,那人怎能如此不要脸,竟然说打便逃,林子里的重弩手都没反应过来,这人便抓着一把剑射入密林之中。

三百多号人,一看就是训练有素的军人,李太平可不想和这些家伙玩命,这可不是山里没见过世面的盗匪,杀俩就能立威的。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混江湖的若是没这点觉悟,估计坟头草半尺高了。

李太平在林中一顿狂奔,画了个圈又绕回官道。他相信凭他的脚力,就算大草原虎师也别想追上他。

月色下那道身影一边跑,一边咬牙暗道。

跟齐王的死仇这回是结下了,等他东都事了,这笔账是要跟齐王好好算一算的。

皇子多啥,不也一个脑袋,既然想杀人,就得做好被人杀的准备,何况你齐王也不是没有敌人。

陆仁甲见那小子一溜烟跑没了踪影,这还了得,不由怒吼一声。

“那小子早晚还得上官道,我们到开阔地截住他。”

三百多骑呼啦啦沿着官道,借着月光疾驰而去……

军令如山陆仁甲不得不追,哪怕追出大兴地界,他也得往死了追。

齐王向来军纪严明,赏罚自然也分明,他陆仁甲若是还想更进一步,齐王的命令便打不得半点则扣……

李太平的惊鸿剑势,用来跑路的次数越来越多了。杀人剑现在竟然变成了逃跑专用剑,丢人是真得丢人,没得办法好虎架不住群狼,小娘也怕成群色狼。

日头毒辣,官道行人渐多。李太平很是纳闷,这都过了冯翊郡,咋还没追上那俩人,难不成剑西来他们也被人家。狗撵兔子了。

想到兔子,李太平的肚子就很不争气的叫唤起来。好在大兴城到东都这段官路经过许多郡县,想吃饱饭是没啥难度的,当然前提是兜里得有银子。

若是一年多以前的李太平师徒,恐怕这阵子就得到林子里打野食去了。现在不一样了,李太平有银子了,而且多的可以娶上成群的娇妻美妾。

平阳镇,紧邻官道,一条主街很是热闹。铺在上面的大青石,经理数百年风霜早已磨得油光铮亮。

小镇中央三层高的八角楼旁有家百年老店,他家的腊肠别具一番风味,过往商旅大都选择在此处歇脚。吃喝后还得买上二斤,或路上吃,或带回家里让娃儿吃个香。

迎宾酒楼,比八角楼矮了一头,午时这里早已人满为患,大门外还排起了长龙。凡是吃过他家腊肠的,此时哪怕晒得直冒油,也要吃上一口才肯甘心。

李太平是个吃货,见到好吃的便迈不动步,这一点像极了老道士。

大热天的,他背着个剑匣,从迎宾酒楼前走过,那股子肉香打无处不在的缝隙中飘了出来,李太平顿时坠了云雾里。

李太平最喜欢小动物,少吃一顿都觉得缺点啥。这不,美味涌进鼻腔,不由吧唧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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