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章 再见了,1850!(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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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后世来的资深苟比。

徐云对于自身安全的重视程度,无疑要远高于这个时代的任何人。

毕竟......

光环从未提示过他如果在副本中身亡,现实的自己会不会也丢掉小命。

当然了。

从光环整出来的那么多活来看......

这个抹杀性质的惩罚机制概率并不大。

不过即便副本中死亡不会影响到现实的躯体,但任务的完成度却必然会受到影响。

徐云可不愿见到自己花费了大量心力,浪费了漫长的时间,在最后关头却因为不够苟而被人噶了脖子,无奈得到一個低分甚至保底的评价结果。

因此在进入副本之前,他便做好了许多准备——比如说藏在袖口的石灰。

这种警惕心理在苏格兰营地夜袭后达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

因此......

早在很久之前,徐云便布置下了一些后手。

比如.......

这件防弹衣。

没错。

很久以前。

这件防弹衣其实并不是他嘱托艾维琳打造的两件物品之一,而是更早之前他和李斯特达成的协议产物。

也就是当初徐云在伦敦城拜访过卡尔先生一家后、特意去伦敦大学学院找到的那位年轻人。(嘿嘿,没想到吧)

在如今的1851年,欧洲大陆上存在着两个后世知名的‘李斯特’。

其中一个叫做弗朗茨·李斯特,匈牙利人。

他是著名作曲家、钢琴家、指挥家,伟大的浪漫主义大师,是浪漫主义前期最杰出的代表人物之一。

后世人称钢琴之王。

而另一位李斯特呢。

则是约瑟夫·李斯特。

这位是外科消毒法的创始人及推广者,人称外科之父。

他提出了缺乏消毒是手术后发生感染的主要原因,开创了一系列手术规范。

不到10年时间,就使手术后死亡率从45%降到了15%。

就连后世的许多人也因他受益,堪称是功德无量。

在1978年麦克·哈特出版的《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100名人排行榜》中,李斯特位列第60位。

后世令无数医学汪抓狂的李斯特菌,便是由李斯特命名的。

所以当初在得知徐云拜访的是李斯特后,有些同学就以为徐云要搞抗生素了。

但他们却忽略了两个问题:

第一。

徐云当时并没有需要抗生素救治的对象,况且如果要救人,他大可以复刻北宋副本的大蒜素。

第二。

抗生素可不同于光电效应或者阴极射线。

这玩意儿若是被提前发明出来,西方将会是当之无愧的头号受益者,而东方却很难吃到这部分红利。

因此呢。

徐云此前拜访李斯特的目的并不是涉及医药领域,而是为了.......

与李斯特家族合作,生产防弹衣。

世人皆知李斯特是外科之父,后来还因此封了男爵。

但鲜少有人知晓,李斯特的父亲约翰·杰克森·李斯特是个搞消色差透镜的商人。

他的舅舅是搞蚕丝生产的富商,叔叔则在法国生产售卖瓷器,属于一个标准的商业家族。

若非如此。

李斯特也不会有精力去做外科研究了:

这年头但凡涉及到‘研究’二字的项目,几乎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成本。

比如高斯有费迪南大公支持,老爱一生贵人无数,卡文迪许干脆自己就是个土豪。

而阿贝尔、巴贝奇这些没有金主爸爸的倒霉蛋,甚至连温饱都是个问题.......

因此当时见面后。

徐云直接提供了一份合作方案,其中记录了一部分原始版防弹衣的制作工艺,并且最终和李斯特达成了合作意向。

合同约定。

徐云提供相关生产技术,李斯特家族负责生产。

徐云拥有40%的分成权,同时还享有成品的试用权。

其中徐云真正在意的是后者,毕竟这可是他在副本最大的生命保障。

可惜徐云当时和艾维琳还不太熟,否则这件事也可以拜托给那个ATM姬去做。

如今整整一年过去。

李斯特家族总算幸不辱命,搞出了这件成品防弹衣。

当然了。

依旧是括弧,青春版。

众所周知。

在人类漫长的武器发展史中,寻找“最强贴身盾牌”的脚步从未停歇。

有句话说得好:

“每件装备都有它的宿敌。”

对子弹来说,防弹衣就是“宿敌”之一。

较早的防弹衣是“以钢为甲”,通过坚硬的钢板抵御子弹射击。

这种钢甲出现的时间很早,某种程度上来说和普通的盔甲没啥区别。

它在16世纪末曾经风靡过一次,普及到了整个欧洲。

尽管它能起到防弹作用,但质地太硬、重量过大、穿戴不便。

于是,世界各国渐渐踏上找寻“轻质软甲”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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