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章 法治(下)(1 / 2)
为诸葛亮说中心事,蒋琬将拿起的水杯,复又放下,叹息道:“如孔明所言耳!
使君当下为安益州,故行《蜀科》,并行农事水利多方面改良。
目前最需要之事,正为大族配合。
景利为景氏大族之人,大族之间,又以护短。
若是强夺,只怕会生另一种纷乱。”
诸葛亮摇头道:“公琰,汝可是多虑了!
且依亮之所知,于记室时,汝多善断,怎到了成都令上,渐生如此优柔寡断。”
诸葛亮对蒋琬本人非常看重,所以才会如此苦口婆心,语气还带着淡淡失望。
蒋琬神色一滞,沉吟道:“孔明是说,使君也好,别驾也罢,皆以为依法治事?”
诸葛亮双手放于案几上,轻轻一击案几面,道:“然也!
公琰当还记得,使君当日之言,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律法平等。
今次景利犯事,成都传言甚广,使君未明言,但所希望者,不正是公琰能正律法?
景公亦非小肚之人,胸怀之内,可撑船也!
使君与景公,时下未有因此论调,正因不能干扰律法之公正。
是以,公琰责任重大。
此案若办成,引以为范例,当能更震宵小,于推行《蜀科》大有意义。
《蜀科》一在敬,二在行。”
为诸葛亮这么一说,身处局内的蒋琬,犹如拨开云雾见青天般,于局势有了明了。
“琬受教!
此案若定,使君莫不是想要借此,以再犯律法之人,好于蜀内集中惩治一批贪官污吏?”
蒋琬考虑到两月前,他尚于记室时,积压一批弹劾奏报,揣摩道。
过去大半月时间了,《蜀科》推行刚刚开始,但亦多屡教不改,贪赃枉法者,其中以蜀内本地官吏居多。
很多人身在局内,如他蒋琬一般,现在正需一个泄洪之口,将内中积压之糟粕,释放出来,明正典刑。
诸葛亮面色变得严肃起来,感叹道:“唯有于律令之依,才能定益州之地。
若不处置一批人,谁又能从心底于《蜀科》敬重?”
诸葛亮一向宽厚,很少有这种杀伐果决之意。
蒋琬也是第一次见到,面前的军师将军,好友诸葛亮,也会有这么模样,心中顿时一凛。
很显然,他因陷入小局观念,而失了大局观,已经弄得益州牧,包括面前的好友诸葛亮,有些不满。
值此关键时刻,处在这个位置上,没有退路,必须紧紧站在益州牧身后。
同诸葛亮又讨论了下成都之地,夏日乡卒训练,并以防洪诸事,蒋琬返回了家舍。
到次日来到县寺后,蒋琬以成都令身份,书信请成都守将王许,带兵协助抓捕人犯。
王许为益州牧刘釜旧部,跟随日久,能力虽然不算卓越,但为人老成,忠心可嘉。前番成都守将轮换后,他遂到此任上。
收到蒋琬协助之令,他向率人往州府通报。
时下,像成都守军之军权和地方官寺政权是分开的,含驻军调动之事,必须请示州府。
州府时下主军事调动之权者,除益州牧刘釜以直接命令外,在刘釜不再时,军师将军诸葛亮亦有调兵之权。
当日间,王许就收到了刘釜的亲自手令,令中言之,以后若有官寺人手不够,需相助抓捕特定囚犯之事,在不违反军律之下,只需向州府报备,并于之同官寺长吏,协同处置即可。
进一步简化流程,也是为了行事方便。
是日黄昏,烟火渺渺。
景氏大族群居的成都城外乡地,亦是景氏祖宅所居,迎来了数百人的兵士,另有几十名亭卒。
此行,以成都令蒋琬和成都守将王许,亲自带队前来。
见此,景氏本族之族老,另有附属之仆从,拿着棍棒遥遥对峙。
益州别驾景顾,含景毅一脉,虽出自本地景氏,但非掌握家族绝对话语权。
大汉之下,有国法,同样有族法,以为家法。
法理之外,还有孝悌。
故而,世家大族,从维护大汉的根本统治看,弊大于利,就如毒瘤一般。
这次景氏有人当街行凶,杀得还是吏人,城内外,闹得沸沸扬扬。
凶人逃窜,加上景氏部分人之窝藏,更是对新治《蜀科》的公然藐视。
别驾景顾,为益州整体考量,更为女婿刘釜治理考量,亦为景氏未来考量,因州府事务忙碌,是以三次书信告知族中长辈,并请小儿景策将信件送回家宅,说明缘由,然皆被族老,以景利为由搪塞之。
眼前看到成都大军,来搜捕人犯,景氏族人无不惊愕。
正于对峙间,蒋琬出列,拜见了景氏族老,然后再亲口将景利罪行告知,最后抱拳道:“使君有言,官吏犯法,与黎民同罪。
景利犯杀人之罪,罪行明了。
景氏又为使君姻亲,若犯律而不伏诛,此是为使君蒙羞,以为琬之过也!
公等有两刻钟时间考虑,交出罪犯,此事罢休。
否则,为正律法,琬便失礼了!”
两方对峙,谁也不让着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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